全家穿越到古代(种田) 第34节
  到底是在现代生活了二十几年的人,在现代她家虽然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的人家,但也是好好的突然自家就低人一等了,他们一家人都得仰人鼻息生活了。
  身家性命握在别人手里的感觉让辛芷既愤怒又无奈,只希望刘子真能看在自家又是送酒,又是送可乐,又是送粮食的份上,能够做个人,别坑他们。
  虽然对方还没有收到信,但是辛芷笃定,对方肯定拒绝不了玉米和辣椒,所以地里的那些产出,李和豫肯定没戏了。
  辛芷倒是在信里特意提了,他们之所以能够租地种粮食,常县的县令李和豫对他们帮扶良多,她能做的也就只有这个了,毕竟以她的了解,以李和豫的家世,对上刘子真,也是不够看的,而且李和豫自己也没想过要和刘子真对上。
  如今辛芷只希望,刘子真收到自己的信后,能够看着她在信里提了李和豫的份上,回头他有好处拿的时候,能从手指缝里漏一点给李和豫。
  要是能让他们能够在谁也不得罪的情况下,把玉米和辣椒的事情顺利的给解决了,那就是最好的结果了。
  第二天辛勇就回了一趟东山村,守着林老爹他们把种子撒在地里,又够了浇足够的水后,他才准备动身回县里,准备明天宴客的食材。
  这要是在以前,需要什么,辛勇拉张单子,陈曼就能全都给他买回来,然而现在他需要的东西市场不一定有,相比于让陈曼去市场上乱转,还是他自己去市场上采购更加节省时间。
  眼见着到手的粮食被刘子真给截胡了,李和豫说不气是假的,不过他也心里再气也没办法,对方是刘子真,他真是敢怒不敢言啊。
  辛勇到县衙邀请李和豫明天晚上去家里做客的时候,李和豫心里也是别扭过的,不过他觉得这件事情也怪不到辛家人,毕竟那可是刘子真,他都发话了,辛家这样的情况,也不可能为了自己去开罪他。
  加上李和豫确实也挺喜欢和辛勇相处的,所以他心里别扭过后,还是答应了辛勇的邀请,并在第二天傍晚带着妻子刘氏登了辛家的门。
  刘氏是个周到的人,上辛家也没空着手,而是在点心铺子里攒了一盒点心。
  洪灾已经过了这么久了,县里的铺子已经陆陆续续的重新支了起来,点心铺子也不例外,刘氏现在手里不缺钱,所以对辛家也没小气,直接买了点心铺子里最贵的礼盒,盒子里一共有六样,二十四块点心,桃花糕、山药糕、枣泥糕,金丝酥、栗子酥、蟹黄酥,六样点心满满当当的挤在盒子里,看起来十分的是样子。
  这么一盒点心好几两银子,在常县,算是一份不错的礼物了。
  刘氏觉得自己准备的这份礼物已经算是很好了,然而等她到了辛家后,才真正的知道了自己到底还是见识浅薄了。
  在天华国,一般人宴客,有鱼有肉就算是不错的席面了,像李和豫这种稍微讲究的人家,除了食材外,对菜色也有一定的要求。
  不过天华国的烹饪方式简单,就是蒸、煮,连炒这种烹饪方法,都是这几年才从绥州那边兴起的,就算是这样,要知道,在天华国,可不是家家户户都有铁锅能够炒菜的,一口小一点的铁锅都要好几两银子,对于庄户人家来说,算是顶顶值钱的家伙什了。
  前些年边关一直打仗,产出的铁都送到锻造厂做成铁甲了,也是这几年天华国的边关稍微稳定了一些,打仗的时候少了,市面上流通的铁器才多了一些,就算如此,之前辛勇买那口铁锅的时候,也是在铁匠铺子登了记,挂了名的,朝廷对铁器把控得特别的严,就算是农具,只要是铁做的,就不是你掏钱就能买到的。
  辛家有铁锅,这次的席面,辛勇那真是拿出来压箱底的手艺,准备了四个凉菜,八个热菜,外加一个果盘。
  按照现代的标准,八个菜就算是最差的那等席面了,其实辛勇也想撸起袖子做他个十几二十个菜,好好的让李和豫他们这些古代人开开眼,奈何市场的食材实在是太少了,他之前预先拟定的那一长串菜单,有一大半的菜都因为食材不足而不得不作罢。
  最后辛勇整治出来的席面一共就十二个菜,凉拌肚丝、凉拌猪耳朵、凉拌木耳(之前田冬秀她们山上摘了晒干的)以及一盘手撕鸡。
  八个热菜就更加简单了,夹沙肉、烧白、清蒸鲈鱼、红烧蹄髈、山菇原汁鸡汤、红烧鸭,干锅排骨、孜然小羊排。
  为了席面好看,辛勇连时蔬都没炒,按照另一个客人林远志说的,请人吃饭,最能表示自己心意的就是得多准备肉。
  荤素搭配?不存在的!就得多准备肉,肉越多心意越足!
  第51章 第五十一章、 宴客、
  辛勇准备的这些菜都是在现代席面上很常用的菜。
  其实像今天的这个场合, 他们是该准备点海鲜的,然而常县离海还远着呢,辛勇在市场上来回逛了好几圈,拢共就见到了两样海鲜——海带和干虾。
  这两样东西辛勇都买了, 不过没派上用场, 原本他还想多准备一到凉拌海带丝的, 不过陈曼一直在旁边念叨着, 菜不能做的太多。
  已经有十二个菜了,今天他们请的客人又不多, 拢共就只有李和豫家两口子和一个林远志,菜品已经足够多了。
  现在天气热,山下又没有冰箱, 就算是晚上傍晚做好的饭菜,放一晚上大概率也会变质。
  像李和豫他们这样的人家,家里是有冰块用的,冬天把冰块堆在冰窖里存起来,夏天的时候用来消暑正好,炎热的夏季,来一碗冰酪, 那才真叫个快活似神仙。
  不过冰块这种东西,那是家里有钱的人才会准备的,辛家人虽然有钱, 但也舍不得拿好几两银子去买一大块冰块回家。
  对于他们来说, 冰块从来就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 随便弄点凉白开倒进冰格里,等上几个小时就能得到冰块了,花银子去买?不可能的!
  市面上的冰块死贵死贵的不说, 偏偏还供不应求,据说好些个冰都是冬天大家直接从河里起上来的,只有极其讲究的人家才会用山泉水或者井水制冰,河水做成的冰块,辛家人也没办法克服心里的障碍,把那不知道冻着多少微生物和细菌的冰块往嘴里放。
  现在不比在现代,陈曼他们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浪费粮食了,尤其是现在常县上下,还有好多人都吃不饱饭,他们就更加不可能骄奢淫逸的准备二、三十个菜,最后吃不完,再把剩下大半食物都倒掉。
  陈曼和辛勇在饭店待了二十几年,要说起来,他们也早就习惯了浪费。
  他们的农家乐还好,因为每天接待的客人不是很多,浪费粮食的情况还不算严重,夸张一点的,比如辛勇和陈曼以前工作的饭店,每天的倒掉的剩饭剩菜都能装满好几个大桶。
  现代的生活水平高了,大家越来越看重面子,大部分人去饭店吃饭,不管自己能不能够吃得了,先满满当当的点上一大堆,
  那些吃不完的饭菜,最后都浪费了。
  也是这几年国家一直提倡光盘行动,这种浪费的情况才稍微好一些,不过就算是这样,华国每一年丢弃的厨余垃圾,也足够两亿人一整年的口粮了。
  稍微换算一下,现代每年浪费的粮食,就足够养活几千个丰昌府了。
  穿越过后,辛勇他们就没再浪费过粮食,以前在山上的时候,就算偶尔有点剩饭剩菜,也都拿去喂家里的那二十几只鸡了。
  说道家里的那些鸡,辛勇他们就发愁,家里养的那些鸡都是才长了两三年的母鸡,每一个都处于产蛋高峰期,杀了吃肉吧,舍不得,养着吧,每天都得消耗半盆子谷子。
  这还是田冬秀她们每天只早上喂一次的结果,要是按照一日三餐为,就那二十几只鸡,一天就得消耗掉十几斤稻谷。
  那些鸡也整齐,几乎每天都会下蛋,然而辛家就这么几个人,那么多蛋根本就吃不了,家里咸蛋都腌了两坛了,连皮蛋都包了两百多个了,就这样消耗,家里还存着好几十个鸡蛋。
  辛勇早就琢磨着要给家里的鸡裁员了,偏偏他们家里养的是白羽鸡和乌骨鸡,和天华国养的芦花鸡还不一样,要就这么杀了吃肉,又觉得太浪费了。
  之前田冬秀就念叨过,让辛勇在东山村问问,看村里有没有要买鸡的,他们好把家里的鸡销掉一部分,他们家里就这么几个人,喂个四、五只鸡就够了。
  下山的时候,辛勇脑子里还记得这件事的,然而下山后,又是租地又是和周冀见面的,他不知道怎么的,就把这件事情给忘干净了,只能等下次再去东山村的时候再去问了。
  这次辛勇宴客,客人加上他们自己,一共也就六个人。
  就这么几个人,陈曼也没再麻烦的去弄什么分席,六个人就都围坐在一张桌子前。
  眼前的这些菜色对于李和豫他们来说,属实是新奇了一些,虽然对于辛家人来说,今天他们准备的菜都是现代十分普通的宴客菜品,但是对于受邀的客人来说,这桌子上大部分的菜品,他们这都是第一次见到。
  而且不止是菜品,就连那装菜用的餐具,也是李和豫他们没有见过稀罕样式。
  不过辛家人之前又是卖酒又是送琉璃杯的,李和豫他们都习惯了,就连刘氏,虽然她也多看了几眼碗碟,但也没觉得太奇怪。
  刘氏不用问都知道,这些餐具肯定也是辛家的祖辈以前从海外带回来了。
  这餐具确实不错,要不是自己藏了私房钱,如今家里明面的掌上十分的拮据,刘氏都要忍不住要开口问问辛家人有没有多余的餐具卖了。
  不过刘氏心里明白,像这样的餐具,一套下来怎么也得几百、甚至上千两银子,不是她说买就能买得起的,就算他手里有钱,李和豫也不会允许她花这么多钱去买一套餐具。
  李和豫他们都被眼前的菜给震住了,见大家呆坐着一直没有动筷子的意思,陈曼伸手捅了捅丈夫的手臂,暗示他赶紧给客人倒酒,她自己则拿着水壶给刘氏倒茶。
  “我在水里放了两片柠檬,喝起来可能会有点酸,夫人您先试试,看喝不喝得惯。”
  柠檬的好处多得说不完,但是这到底还是在古代,所以陈曼也不确定刘氏喝不喝得习惯柠檬水,原本她是想泡茶招待他们的,奈何县里买茶叶的铺子被水淹了后,补货的茶叶一直没到,想买都买不到,她只能用柠檬水来招待客人。
  辛家的果园就有柠檬树,平常辛勇做菜的时候就会用到柠檬,农家乐免费提供的茶水也是柠檬水和荞麦茶,陈曼是喝惯了柠檬水的,所以下山的时候,她就摘了几个柠檬随手扔到了袋子里,如今倒是正好派上用场。
  刘氏端起杯子小小的抿了一口后,再抬起头来的时候,倒是一脸的以外:“这茶略带点微酸,倒是别有一番滋味。”
  听刘氏这么说,陈曼也来了兴趣,连忙给她科普着柠檬的种种好处,什么生津解暑,美容养颜,听得清热化痰……把刘氏给听得一愣一愣的,连忙攀着陈曼的手,问她家里有没有多的柠檬,她想要点回去泡茶喝。
  陈曼对刘氏许诺到,下次她再来县里的时候,一定会给她带柠檬。三言两语见,两人已经能以姐姐妹妹互相称呼。
  对此有着轻微社恐的辛芷表示——我不明白。
  不过辛芷不是今天的主角,她明不明白没有关系,陈曼和刘氏交流美容心得的时候,辛勇他们那几个男人已经喝着酒聊了起来。
  酒还是剩下的那小半坛子x村长,看着辛勇他们今天的这个架势,今天晚上过后,这坛酒估计就只能剩下个坛子了。
  今天的菜色好,李和豫他们倒是不像之前似的,端着酒就喝个不停,今天他们是一边吃菜一边喝的。
  这么多菜里,李和豫最喜欢的就是那道夹沙肉,他本来就喜欢甜食,或者说古代人,很少有不喜欢吃甜的,这里的糖价格高昂,并不像后世一样,花几块钱就能买上一斤糖。
  辛勇这肉里的豆沙都是他自己煮的,里面还放了适量的白糖,比天华国那些做点心用的豆沙味道好了不知道多少倍。
  说起来辛家的白糖一斤没有多少存货了,不过辛家既种了甘蔗,也种了甜菜,倒是不用担心以后会没有糖吃。
  安沐县是平原地区,甜菜也是安沐县普遍种植的经济作物,田冬秀喜欢吃甜菜,不管是煎炒还是用甜菜做成的咸菜,她都喜欢,所以辛家一直有种甜菜。
  这玩意要种两年才能长成,除了那些专门种甜菜的人,现在安沐县已经没多少人种了,辛家人也是因为田冬秀喜欢,才会种上一些。
  制糖的原材料辛家倒是不缺,难就难在他们不知道糖的制作流程,等回头家里的糖吃完了以后,他们还得慢慢研究,看能不能把糖给倒腾出来。
  普普通通的一道夹沙肉,吃得李和豫直竖大拇指:“这肉真好吃,甜丝丝的,入口即化,辛兄你真是有巧思,竟然会想到在肉片中间夹豆沙,偏偏味道还这么好,小弟真是佩服你。”
  刘氏作为女子,平常吃猪肉的时候就少,不过见丈夫吃的那么香,她也没忍住夹了一块夹沙肉,结果她一吃就爱上了,全然忘记自己以前有多不喜欢这种肥腻的豚肉了。
  天华国的猪肉和后世的猪肉不同,因为品种不同,天华国的猪肉远没有现代的猪肉那么精瘦。
  现代的猪肉因为品种不同,基本都是瘦肉多,肥肉少,天华国的猪肉膘特别厚,一般的五花肉,光是肥膘,就有两指那么厚了。
  不过有一说一,天华国的猪肉,吃起来味道真的要好一些,肉香十足,一口肉下肚,就让人满足得不得了。
  不止是夹沙肉,桌子上的每一道菜都好吃,这一顿,大家都是放开了吃的,一共十二个菜,在大家放开肚子吃的情况下,最后包括夹沙肉在内的七道菜是直接光盘了的,其他几道菜剩下的也不多,陈曼准备回头用篮子装了吊到水井里冷藏,要是明天中午没变质的话,就热热当他们的午饭。
  第52章 第五十二章、 ——铺子里来了一位来进……
  请李和豫他们吃完饭的第二天, 辛家人就回山上搬酒了。
  要是只搬要给刘子真的那二十瓶酒的话,辛芷和陈曼是不用跟着回去的。
  也是辛家人同进同出奇怪了,根本没想过要让辛勇自己回去。
  而且现在家里多了一头牛和一头驴,来回是他们能够搬运的东西就更多了。
  眼下离和周冀约好的日子还有好几天, 他们回去之后还能再山上修整几天。
  虽然只在山下待了两天, 但是辛芷已经无比怀念家里的空调和冰箱里那各式各样的冰镇饮料了。
  其实天华国的夏季远没有现代的夏季温度高,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时候的南北两极的冰川还十分坚实的原因, 现在已经属于夏季最热的时候,外面的温度也就只有三十来度。
  对于土生土长的古代人来说, 这样的夏季可能都算不上难熬,但是像辛芷这种在空调屋里呆习惯了的人,室外三十几度的天气就已经快要要了她半条命了, 更别说古代的衣服布料那么多了,这么热的天气,胳膊腿都裹在棉布衣服里,别提有多闷热了。
  当然了,现在也有轻薄凉快的衣服,就像刘氏,穿的就是轻薄的纱衣, 那纱衣是纯蚕丝制成的,轻薄透亮,光看着就舒服。
  辛家人原本也想弄几匹纱布做几身衣服穿的, 然而问过刘氏后, 才知道这纱布并不是想买就能买的。
  天蜀州那边一种特有的蚕, 吐出的蚕丝细到十几根蚕丝合到一起都没有一根头发粗,唯有用这种特殊的蚕丝,才能织出薄入蝉翼的轻纱。
  整个蜀州, 一年产出的轻纱不过超过一万匹,这些轻纱,其中绝大部分作为蜀州的贡品进了皇城,每年世面上流通的轻纱不超过两成。
  而这两成,绝大部分都被各大世家收入了囊中,普通人别说买了,寻常连见,都很少见到。
  刘氏身上穿的纱衣,还是她出嫁的时候娘家买来压箱底的陪嫁,当时刘父为了买这半匹轻纱,不知道费了多少劲,也是当时宫里的李昭仪,在夏季极喜欢穿着轻薄的纱衣,引得昌都各家的小姐贵女都以穿着纱衣为荣。
  当时刘氏嫁给李和豫,也算是一门很好的亲事了,刘父为了给女儿做脸面,托了好多人,许出去了好多人情之后,才以三百两银子的价格,买下了半匹轻纱,替女儿做了一件纱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