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文里的极品女配[快穿] 第20节
“你手上没位置,我手上有啊,你把它交给我,我拿着它就好了。”
道理他懂,可他不想她拿。要是有了手电筒,苏糖还能像现在这般紧挨着他?想想就知道不可能。
林卫宗假假地说:“下次晚上送你回家,我会记得带上手电筒。”
苏糖嫌弃:“你话说的好假,一点也不真诚。等你想起要拿手电筒照路,还不如我自己从家里面拿。”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等他?哪儿凉快哪儿待着去。
“咦?”有人往楼梯间里打手电筒,把台阶都给照亮了。苏糖松开手,和他拉开距离。
“卫宗哥哥,是你吗?楼梯里好黑哦,我用手电筒给你照路。”温老太的孙子小宝稚嫩的声音响起。
林卫宗低头看了看空荡荡的手臂,上面残留着苏糖抱过的余温,心道:“小宝啊小宝,要是早知道你会跑出来煞风景,我当初就不该把你的手电筒修好。”
有了光,苏糖看到了林卫宗眼里的哀怨,她笑嘻嘻地说:“这孩子在跟你说话,他还帮我们照路了,他好懂事,你是不是该跟他说声谢谢?小孩子做了好事,就该得到表扬。”
“糖糖,你明知道我不想他给我们照路。”
“不,我不知道。”苏糖作势要瞪他,摆出一副凶凶的模样,“快点向他道谢和表扬他,你再拖拖拉拉下去,我们就要走远了!”
林卫宗干巴巴对小宝道谢:“小宝,谢谢你了。明天我请你吃糖。”
“卫宗哥哥你真好!我要永远给你和姐姐照路!”小宝喜欢林卫宗,他请他吃过好几次糖,特别大方。
不不不,林卫宗摇头,这个就算了。
苏糖快要笑死了。
小宝看到林卫宗和苏糖走远,高兴地拿着手电筒回家。他坐到椅子上,把手电筒放在桌子上,桌上剩了半碗白天向红霞给的卤肉卤菜,他拿起筷子开始吃。
小宝吃的吸溜响:“奶奶,卫宗哥哥和漂亮姐姐走了,楼梯间好黑,我刚刚用手电筒给他们照路了。”
温老太缝裤子的手一顿,她孙子这回帮错人了。
“卫宗哥哥的声音听着不太高兴,我以前给他照路,他可高兴了。奶奶,他今晚为什么不高兴?”
还能为什么,当然是因为小宝破坏了林卫宗和他对象的亲近。楼梯间里黑乎乎的,那个女同志看不见路,林卫宗可以借此拉她的小手,对她亲亲抱抱。
温老太是过来人,林卫宗的那点小心思,她懂。
温老太目光怅然,黑暗是有情人的保护色。想当初她和死去的老头子没有进城,只是村子里的两个年轻人,她男人就带着她在黑灯瞎火里滚过苞米地。
“奶奶,卫宗哥哥为什么不带手电筒?”小宝的话打断了温老太回忆往昔。
她随意找了一个理由:“可能是手电筒坏了。”
“那我明天见到卫宗哥哥了,我要提醒他买个新的手电筒。”小宝一脸期待,“不知道他明天会给我多少糖,好想快点到明天。”
温老太:“......”我怕他会揍你。
第25章
路上, 林卫宗问道:“糖糖,我下午演的好吧,妈对你可热情了, 她还把镯子给你了。”
苏糖反驳他:“她喜欢我是因为我本人,跟你演不演没有关系。你没有演之前, 她就把镯子给我了。”
说到这儿她就来气:“你还敢说,你让我给你倒水的时候,我不是给你使眼色让你别演了吗?他们已经看出来你是在演, 我都不敢看他们。”
林卫宗呆呆的啊了一声:“他们看出来了?”挠了挠脸, “我还以为我演的天衣无缝。”
他对他的演技是有多自信啊, 自信心爆棚都有点盲目了。苏糖脑袋不禁往后仰了仰:“你态度转变的那么生硬, 他们当然会看出来。”
林卫宗不在乎地说:“看出来就看出来, 反正他们喜欢你, 过程不重要, 结果才重要。”
苏糖闲聊道:“万一他们不喜欢我,你不叫我多讨好你爸妈?”
“是咱爸咱妈。”林卫宗再次纠正她的叫法,嗓音镇定, “不, 你是我媳妇,我疼你还来不及,哪会让人给你委屈受,爸妈也不行。”
苏糖笑了笑,可以嘛,他的回答她可以打满分。
路灯坏了地上没有光,街上的人少, 只有零星几个人步履匆匆往家里赶。苏糖从后面伸手抱住他的腰,给他一点甜头尝:“现在亲不了你, 我抱抱你。”
林卫宗神情惊喜回头看她,猴急说道:“能亲,怎么不能亲。”不能光抱不亲,抱和亲他全都要。
苏糖下意识看了眼周围,没人,心顿时一松。下一秒她反应过来她做了什么后,脸瞬间黑了,明明他们是在骑车回家,怎么把气氛搞的偷偷摸摸好像见不得人。
都怪他!苏糖踢他小腿肉:“你还能喊的再大声点吗?”
林卫宗讨好道:“不敢不敢,我现在说话的声音放小了。”说话间,他只有左手在握车把,右手放在她抱着他腰的手背上。他的头不看路,垂眸在看他们两人相叠的手。
苏糖看见他只用一只手骑车,眼睛也不看路,倒吸一口凉气,紧张地扯了扯他的衣服:“你好好骑车,把头转回去看前面。”
林卫宗狮子大张口:“你先亲我,亲了我就好好骑。”语毕,车子应景的晃了晃。
苏糖磨牙,车子早不晃晚不晃,偏偏在这个时候晃,真当她不知道是他在搞鬼吗!
她甩开他的手,直起身体,高高抬起双手掐住他的脖子,模样凶凶道:“现在能好好骑车了吗?”手指碰到他的喉结,她气不过曲起手指弹了弹。
对此,林卫宗的回应就是手一歪,车子往路边倒下去。对这个意外,苏糖完全没有反应过来,她摔下去的时候,一脸发懵,眼中那股“我是谁,我是在哪儿,发生了什么”的疑惑快要具现出实体来了。
林卫宗双手护着苏糖,让她靠在他怀里,他在下面当垫子。
苏糖茫然,他们摔了?怎么摔的?是地上石头把他们绊倒的吗?
她伸手推了推底下的人:“起来,我看看你摔伤没有。”
“我没事,没有摔伤。”林卫宗不松手,抬头看着她说:“这里黑乎乎的,我们不出声,别人不会发现我们。糖糖,你欠我的,我要找回来。”
苏糖摸不着头脑:“我欠你什么了?”在她的记忆里,她没有欠过他的账。
林卫宗亲上她的嘴,含糊地说:“这就是你欠我的。”欠了他好几个亲吻。
等他亲够了松开手,苏糖微张着嘴大喘气,林卫宗弓着身体把车扶起来。苏糖见到他的模样笑了。
她乐不可支说道:“活该,自作自受。”非要来亲她,为了亲她,他还故意把车子骑摔了。亲了她,他自己又受不了,身体弓着走路的滋味,试过就知道有多不舒服。
林卫宗平复身体中的激荡,意有所指道:“快了,下个月我们就能结婚了。”
苏糖轻笑了一声,下个月结婚那也是下个月的事,今天他们又不结,他只能憋着了。
摔了一次,苏糖不让林卫宗骑车,她不放心他,她要她自己骑。不过她只学会了骑车,还不怎么会带着人骑,于是她一个人骑车,让林卫宗跟在车后面走路。
她扭头看他:“要不要我骑慢点?”
林卫宗:“不用,我跟得上你。”
苏糖:“跟得上就好。”他要是跟不上,她还得放慢速度等他。
放慢速度说着容易,做起来难。她骑车一慢,车子便会歪来歪去,无法像林卫宗那般骑上自行车,无论快慢,都能将它骑到如臂使指的地步。
这时,一辆自行车停在他们前面,来人叫道:“卫宗?”
林卫宗看向男人:“舅舅。”
向峥光穿着中山装,他的五官和向红霞有几分像,脸部线条锐利。在亲人面前,他性子温和。在外人面前,他不苟言笑。他作为革.委会的领导,为了压住底下的牛鬼蛇神,时常板着一张脸,气质冷肃凛冽。
林卫宗不怕向峥光,小时候林国栋和向红霞工作太忙,没有时间照顾他,他们就把他交给向峥光。
两人虽是甥舅关系,感情不是父子胜似父子。
“舅舅,这是我对象苏糖,我今天带她上门见了爸妈。”林卫宗态度亲近的将苏糖介绍给向峥光认识。
苏糖乖巧喊人:“舅舅好。”向峥光一看就不好惹。
向峥光看了看苏糖:“好。”他抬手把别在胸前口袋上的钢笔拿下来给她,“我身上没有带什么好东西,这只钢笔是我工作后买的第一支笔,我把它给你了。你既然叫了我舅舅,就当它是我这个舅舅给你的见面礼。”
苏糖不想收,这支钢笔不是普通钢笔,对向峥光有着不一样的意义。不管怎么说,它都太贵重了,她不能收。
“糖糖,收下吧,舅舅不是外人。”林卫宗猜到苏糖不收的原由,小声说道,“对舅舅来说,它只是一支笔,并没有多大的意义。”
“我听我爸说过,舅舅工作后买的其实不是一支笔,应该是一批笔,他有好几支一模一样的钢笔。他一个月的工资买不了那么多的笔,他找爸借了些钱才把那些钢笔买到手。”
苏糖眼角抽抽,把她的感动还回来。
苏糖接过钢笔,低头仔细看了看,是海鸥牌子的钢笔,造型好看,手指拿着也舒服。她决定她回去就找纸用它写字。
向峥光看到苏糖对他送的钢笔爱不释手的模样,神情柔和。眼前不由得浮现出他第一次给林卫宗送礼物的场景,当时他给林卫宗送的是一个陀螺和一个弹弓,林卫宗拿到后,也是一副爱不释手的模样。白天玩了,晚上睡觉还会把他们放在枕头底下。
林卫宗问道:“舅舅,你是要去找妈吗?”
向峥光:“不是,我是有事找你爸。他不是破了一个偷渡案子吗,其中有几个无辜的妇女同志,有一个女同志的家里和革.委会有关系,她家人特意找到我,想让我帮忙,将女同志在公安局留下来的纪录消了。那我女同志还没有嫁人,名声总不能弄坏了。”这是次要的,主要的目的他没有说出来。
林卫宗点点头:“那我和糖糖不打扰舅舅你忙了。”
苏糖眨巴眼:“舅舅你忙。”
苏糖目送向峥光离开,感觉向峥光骑车如履平地,比她要轻松多了。她甩了甩头,转回来继续骑车。
到了机械厂的筒子楼楼底,苏糖把相机、钢笔和卤肉抱在怀里,跟林卫宗说了几句她就上楼回家了。
苏糖回到家,黄莉拉着她问她在林家的经历,苏糖一五一十的说了。
她把卤肉倒在盘子里:“爸,妈,它们是向阿姨让我带回来给你们尝的。你们两个今晚要把它们吃完,不然留到明天会变味的。”
“妈知道这个道理。夏天的天气热,饭不能留过夜,不然会变馊。”黄莉尝了两口,点点头,“她做的卤肉是挺好吃的。”
眼角瞥到苏糖手腕上戴着的新镯子,想起苏糖刚刚说过,向红霞把林家传给媳妇的手镯给了她,想来就是她现在手腕上戴着的这个手镯吧。
黄莉骄傲又高兴:“我女儿就是招人喜欢。”
江国平见她心情好,试探道:“这卤肉可以用来当下酒菜吃,没有酒光吃它,吃着没劲。要是有酒喝的话,你吃剩下的,我一个人能把它们全部吃完。”
黄莉吃不了多少,不想把它们留到明天变馊,只能让江国平把它们吃完:“行吧,今晚你可以多喝几杯。”
江国平连忙起身去拿酒。
苏糖回房间把墨水拿出来,拧开钢笔吸墨水,低头往茶几放着的纸上写字,嘴里惊叹道:“哇!用它写字写的好顺滑。不过我平时用不着它,妈,你要吗?反正我用不了,你拿着它在家记账写字好了,物尽其用嘛。”
黄莉接过钢笔,手上一拿起钢笔,她感觉她都成了一个文化人:“你把它给我了,卫宗舅舅问起来怎么办?”
苏糖:“问起来也没事,他把钢笔给我,是希望有人能用它写字,而不是把它放在柜子里生灰。你只管拿着用。”向峥光应该不会对她有意见吧,要是有......苏糖就跟他说,这是林卫宗的主意。
对象要是不能拿来背锅,还算什么对象。
黄莉把钢笔别在她胸前的衣服上:“我看厂里的那些干部,有一个算一个,都喜欢往胸口别上一支钢笔。不得不说,在胸口别一支钢笔,走起路来步步带风呢。”
苏糖笑着看黄莉在屋子里走来走去。
另一边,向峥光来到林家,跟林国栋和向红霞打招呼:“你们猜我在路上遇到谁了?”
向红霞忙着烧热水,待会用来热水烫老母鸡身上的鸡毛:“你遇到谁了?”
林国栋肯定地说:“你遇到卫宗他们了。”
道理他懂,可他不想她拿。要是有了手电筒,苏糖还能像现在这般紧挨着他?想想就知道不可能。
林卫宗假假地说:“下次晚上送你回家,我会记得带上手电筒。”
苏糖嫌弃:“你话说的好假,一点也不真诚。等你想起要拿手电筒照路,还不如我自己从家里面拿。”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等他?哪儿凉快哪儿待着去。
“咦?”有人往楼梯间里打手电筒,把台阶都给照亮了。苏糖松开手,和他拉开距离。
“卫宗哥哥,是你吗?楼梯里好黑哦,我用手电筒给你照路。”温老太的孙子小宝稚嫩的声音响起。
林卫宗低头看了看空荡荡的手臂,上面残留着苏糖抱过的余温,心道:“小宝啊小宝,要是早知道你会跑出来煞风景,我当初就不该把你的手电筒修好。”
有了光,苏糖看到了林卫宗眼里的哀怨,她笑嘻嘻地说:“这孩子在跟你说话,他还帮我们照路了,他好懂事,你是不是该跟他说声谢谢?小孩子做了好事,就该得到表扬。”
“糖糖,你明知道我不想他给我们照路。”
“不,我不知道。”苏糖作势要瞪他,摆出一副凶凶的模样,“快点向他道谢和表扬他,你再拖拖拉拉下去,我们就要走远了!”
林卫宗干巴巴对小宝道谢:“小宝,谢谢你了。明天我请你吃糖。”
“卫宗哥哥你真好!我要永远给你和姐姐照路!”小宝喜欢林卫宗,他请他吃过好几次糖,特别大方。
不不不,林卫宗摇头,这个就算了。
苏糖快要笑死了。
小宝看到林卫宗和苏糖走远,高兴地拿着手电筒回家。他坐到椅子上,把手电筒放在桌子上,桌上剩了半碗白天向红霞给的卤肉卤菜,他拿起筷子开始吃。
小宝吃的吸溜响:“奶奶,卫宗哥哥和漂亮姐姐走了,楼梯间好黑,我刚刚用手电筒给他们照路了。”
温老太缝裤子的手一顿,她孙子这回帮错人了。
“卫宗哥哥的声音听着不太高兴,我以前给他照路,他可高兴了。奶奶,他今晚为什么不高兴?”
还能为什么,当然是因为小宝破坏了林卫宗和他对象的亲近。楼梯间里黑乎乎的,那个女同志看不见路,林卫宗可以借此拉她的小手,对她亲亲抱抱。
温老太是过来人,林卫宗的那点小心思,她懂。
温老太目光怅然,黑暗是有情人的保护色。想当初她和死去的老头子没有进城,只是村子里的两个年轻人,她男人就带着她在黑灯瞎火里滚过苞米地。
“奶奶,卫宗哥哥为什么不带手电筒?”小宝的话打断了温老太回忆往昔。
她随意找了一个理由:“可能是手电筒坏了。”
“那我明天见到卫宗哥哥了,我要提醒他买个新的手电筒。”小宝一脸期待,“不知道他明天会给我多少糖,好想快点到明天。”
温老太:“......”我怕他会揍你。
第25章
路上, 林卫宗问道:“糖糖,我下午演的好吧,妈对你可热情了, 她还把镯子给你了。”
苏糖反驳他:“她喜欢我是因为我本人,跟你演不演没有关系。你没有演之前, 她就把镯子给我了。”
说到这儿她就来气:“你还敢说,你让我给你倒水的时候,我不是给你使眼色让你别演了吗?他们已经看出来你是在演, 我都不敢看他们。”
林卫宗呆呆的啊了一声:“他们看出来了?”挠了挠脸, “我还以为我演的天衣无缝。”
他对他的演技是有多自信啊, 自信心爆棚都有点盲目了。苏糖脑袋不禁往后仰了仰:“你态度转变的那么生硬, 他们当然会看出来。”
林卫宗不在乎地说:“看出来就看出来, 反正他们喜欢你, 过程不重要, 结果才重要。”
苏糖闲聊道:“万一他们不喜欢我,你不叫我多讨好你爸妈?”
“是咱爸咱妈。”林卫宗再次纠正她的叫法,嗓音镇定, “不, 你是我媳妇,我疼你还来不及,哪会让人给你委屈受,爸妈也不行。”
苏糖笑了笑,可以嘛,他的回答她可以打满分。
路灯坏了地上没有光,街上的人少, 只有零星几个人步履匆匆往家里赶。苏糖从后面伸手抱住他的腰,给他一点甜头尝:“现在亲不了你, 我抱抱你。”
林卫宗神情惊喜回头看她,猴急说道:“能亲,怎么不能亲。”不能光抱不亲,抱和亲他全都要。
苏糖下意识看了眼周围,没人,心顿时一松。下一秒她反应过来她做了什么后,脸瞬间黑了,明明他们是在骑车回家,怎么把气氛搞的偷偷摸摸好像见不得人。
都怪他!苏糖踢他小腿肉:“你还能喊的再大声点吗?”
林卫宗讨好道:“不敢不敢,我现在说话的声音放小了。”说话间,他只有左手在握车把,右手放在她抱着他腰的手背上。他的头不看路,垂眸在看他们两人相叠的手。
苏糖看见他只用一只手骑车,眼睛也不看路,倒吸一口凉气,紧张地扯了扯他的衣服:“你好好骑车,把头转回去看前面。”
林卫宗狮子大张口:“你先亲我,亲了我就好好骑。”语毕,车子应景的晃了晃。
苏糖磨牙,车子早不晃晚不晃,偏偏在这个时候晃,真当她不知道是他在搞鬼吗!
她甩开他的手,直起身体,高高抬起双手掐住他的脖子,模样凶凶道:“现在能好好骑车了吗?”手指碰到他的喉结,她气不过曲起手指弹了弹。
对此,林卫宗的回应就是手一歪,车子往路边倒下去。对这个意外,苏糖完全没有反应过来,她摔下去的时候,一脸发懵,眼中那股“我是谁,我是在哪儿,发生了什么”的疑惑快要具现出实体来了。
林卫宗双手护着苏糖,让她靠在他怀里,他在下面当垫子。
苏糖茫然,他们摔了?怎么摔的?是地上石头把他们绊倒的吗?
她伸手推了推底下的人:“起来,我看看你摔伤没有。”
“我没事,没有摔伤。”林卫宗不松手,抬头看着她说:“这里黑乎乎的,我们不出声,别人不会发现我们。糖糖,你欠我的,我要找回来。”
苏糖摸不着头脑:“我欠你什么了?”在她的记忆里,她没有欠过他的账。
林卫宗亲上她的嘴,含糊地说:“这就是你欠我的。”欠了他好几个亲吻。
等他亲够了松开手,苏糖微张着嘴大喘气,林卫宗弓着身体把车扶起来。苏糖见到他的模样笑了。
她乐不可支说道:“活该,自作自受。”非要来亲她,为了亲她,他还故意把车子骑摔了。亲了她,他自己又受不了,身体弓着走路的滋味,试过就知道有多不舒服。
林卫宗平复身体中的激荡,意有所指道:“快了,下个月我们就能结婚了。”
苏糖轻笑了一声,下个月结婚那也是下个月的事,今天他们又不结,他只能憋着了。
摔了一次,苏糖不让林卫宗骑车,她不放心他,她要她自己骑。不过她只学会了骑车,还不怎么会带着人骑,于是她一个人骑车,让林卫宗跟在车后面走路。
她扭头看他:“要不要我骑慢点?”
林卫宗:“不用,我跟得上你。”
苏糖:“跟得上就好。”他要是跟不上,她还得放慢速度等他。
放慢速度说着容易,做起来难。她骑车一慢,车子便会歪来歪去,无法像林卫宗那般骑上自行车,无论快慢,都能将它骑到如臂使指的地步。
这时,一辆自行车停在他们前面,来人叫道:“卫宗?”
林卫宗看向男人:“舅舅。”
向峥光穿着中山装,他的五官和向红霞有几分像,脸部线条锐利。在亲人面前,他性子温和。在外人面前,他不苟言笑。他作为革.委会的领导,为了压住底下的牛鬼蛇神,时常板着一张脸,气质冷肃凛冽。
林卫宗不怕向峥光,小时候林国栋和向红霞工作太忙,没有时间照顾他,他们就把他交给向峥光。
两人虽是甥舅关系,感情不是父子胜似父子。
“舅舅,这是我对象苏糖,我今天带她上门见了爸妈。”林卫宗态度亲近的将苏糖介绍给向峥光认识。
苏糖乖巧喊人:“舅舅好。”向峥光一看就不好惹。
向峥光看了看苏糖:“好。”他抬手把别在胸前口袋上的钢笔拿下来给她,“我身上没有带什么好东西,这只钢笔是我工作后买的第一支笔,我把它给你了。你既然叫了我舅舅,就当它是我这个舅舅给你的见面礼。”
苏糖不想收,这支钢笔不是普通钢笔,对向峥光有着不一样的意义。不管怎么说,它都太贵重了,她不能收。
“糖糖,收下吧,舅舅不是外人。”林卫宗猜到苏糖不收的原由,小声说道,“对舅舅来说,它只是一支笔,并没有多大的意义。”
“我听我爸说过,舅舅工作后买的其实不是一支笔,应该是一批笔,他有好几支一模一样的钢笔。他一个月的工资买不了那么多的笔,他找爸借了些钱才把那些钢笔买到手。”
苏糖眼角抽抽,把她的感动还回来。
苏糖接过钢笔,低头仔细看了看,是海鸥牌子的钢笔,造型好看,手指拿着也舒服。她决定她回去就找纸用它写字。
向峥光看到苏糖对他送的钢笔爱不释手的模样,神情柔和。眼前不由得浮现出他第一次给林卫宗送礼物的场景,当时他给林卫宗送的是一个陀螺和一个弹弓,林卫宗拿到后,也是一副爱不释手的模样。白天玩了,晚上睡觉还会把他们放在枕头底下。
林卫宗问道:“舅舅,你是要去找妈吗?”
向峥光:“不是,我是有事找你爸。他不是破了一个偷渡案子吗,其中有几个无辜的妇女同志,有一个女同志的家里和革.委会有关系,她家人特意找到我,想让我帮忙,将女同志在公安局留下来的纪录消了。那我女同志还没有嫁人,名声总不能弄坏了。”这是次要的,主要的目的他没有说出来。
林卫宗点点头:“那我和糖糖不打扰舅舅你忙了。”
苏糖眨巴眼:“舅舅你忙。”
苏糖目送向峥光离开,感觉向峥光骑车如履平地,比她要轻松多了。她甩了甩头,转回来继续骑车。
到了机械厂的筒子楼楼底,苏糖把相机、钢笔和卤肉抱在怀里,跟林卫宗说了几句她就上楼回家了。
苏糖回到家,黄莉拉着她问她在林家的经历,苏糖一五一十的说了。
她把卤肉倒在盘子里:“爸,妈,它们是向阿姨让我带回来给你们尝的。你们两个今晚要把它们吃完,不然留到明天会变味的。”
“妈知道这个道理。夏天的天气热,饭不能留过夜,不然会变馊。”黄莉尝了两口,点点头,“她做的卤肉是挺好吃的。”
眼角瞥到苏糖手腕上戴着的新镯子,想起苏糖刚刚说过,向红霞把林家传给媳妇的手镯给了她,想来就是她现在手腕上戴着的这个手镯吧。
黄莉骄傲又高兴:“我女儿就是招人喜欢。”
江国平见她心情好,试探道:“这卤肉可以用来当下酒菜吃,没有酒光吃它,吃着没劲。要是有酒喝的话,你吃剩下的,我一个人能把它们全部吃完。”
黄莉吃不了多少,不想把它们留到明天变馊,只能让江国平把它们吃完:“行吧,今晚你可以多喝几杯。”
江国平连忙起身去拿酒。
苏糖回房间把墨水拿出来,拧开钢笔吸墨水,低头往茶几放着的纸上写字,嘴里惊叹道:“哇!用它写字写的好顺滑。不过我平时用不着它,妈,你要吗?反正我用不了,你拿着它在家记账写字好了,物尽其用嘛。”
黄莉接过钢笔,手上一拿起钢笔,她感觉她都成了一个文化人:“你把它给我了,卫宗舅舅问起来怎么办?”
苏糖:“问起来也没事,他把钢笔给我,是希望有人能用它写字,而不是把它放在柜子里生灰。你只管拿着用。”向峥光应该不会对她有意见吧,要是有......苏糖就跟他说,这是林卫宗的主意。
对象要是不能拿来背锅,还算什么对象。
黄莉把钢笔别在她胸前的衣服上:“我看厂里的那些干部,有一个算一个,都喜欢往胸口别上一支钢笔。不得不说,在胸口别一支钢笔,走起路来步步带风呢。”
苏糖笑着看黄莉在屋子里走来走去。
另一边,向峥光来到林家,跟林国栋和向红霞打招呼:“你们猜我在路上遇到谁了?”
向红霞忙着烧热水,待会用来热水烫老母鸡身上的鸡毛:“你遇到谁了?”
林国栋肯定地说:“你遇到卫宗他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