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君来自未来 第16节
他都能在末世苟到最后一个了,不就是读书吗?有什么好怕的?
他不怕读书,也觉得自己应该能读好,毕竟他有金手指。
末世开始后,出现了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特殊能力。
一开始,他以为自己的金手指只是可以祛除体内有害物质,净化体内的污染。
但后来,他发现自己的金手指的作用,不止于此。
这金手指可以让他控制自己的身体!
他可以用自己的金手指让自己拥有强健的身体,也可以用它刺激大脑,让自己的脑细胞更活跃学东西更快。
他的金手指不能用来战斗,但他用它提升了自己的身体素质,后来多少还是有点战斗力的。
此外,在刺激过大脑之后,他的记忆力变得非常好,反应也变得很快,跟那些在末世里得到了智力方面提升的人不相上下。
最初几年他迫切地想要结束末世,还加入过专门的研究所,想要研究怎么消除污染,可惜没能研究出什么有用的东西。
说起来,他上辈子能撑到最后才死,也是因为他一直在用金手指调整自己的身体,让自己可以少消耗热量。
换了个身体,他现在的记忆力不如以前,他继承的原主的记忆吧……
整整五年没碰书本,原主已经连《三字经》都不会背了。
但他只要养上一段时间,就能用金手指开发自己的大脑。
到时候他再去学习,一定会轻松很多。
黎青执捧着书看上面的字,顺便翻出原主的记忆一一对照,很快便来到河埠头这边。
黎老根已经从地里回来了,正穿着短裤在河里洗澡。
几个村里的男人跟他一起洗,一边洗还一边取笑他,说他又瘦又小不像个男人,说一只手就能把他拎起来。
黎老根也不答话,就朝着人家笑。
黎青执见状道:“爹,你洗好了吗?我们该回去了。”
黎老根立刻从河里起来:“走了走了!”
黎大毛和黎二毛跟小伙伴玩得很开心,倒是有点舍不得走,但这会儿天快黑了……两人跑到黎青执身边,牵住了黎青执的手。
黎青执没有马上就带着他们回家,这两个孩子玩了一天,一身的汗!
河边铺了石板或者碎石头,方便人洗东西的地方不止一处,黎青执找了个没人的地方,让两个孩子去洗澡,他则在旁边看着点,偶尔帮着擦个背。
“爹,以后都你给我们洗澡吧,”黎二毛道,“娘力气太大了!”
黎大毛认真点头。
黎老根更是在旁边“嘻嘻”一笑:“小叶的手劲大得很,每次给这两个孩子洗澡就像是在杀猪,他们两个一直哇哇乱叫。”
“是的是的!”黎二毛听完挺得意:“我们是小猪!”
黎大毛道:“你才是,我可不要当猪。”
“为什么不要,猪肉多好吃啊!”黎二毛不解。
黎青执都被他逗笑了:“二毛是小猪,来,给爹咬一口。”
黎青执作势要咬,把黎二毛吓得往黎大毛身后躲:“爹,你别吃我。”他爹什么都吃,现在竟然要吃他了?
黎青执哈哈大笑:“二毛你放心,爹不吃你,你可是爹的儿子,比爹自己还重要,爹怎么可能吃你,最多亲亲你。”
亲了亲两个孩子,黎青执擦干手,这才拿了旁边的《三字经》,带着黎大毛黎二毛往家里走去。
他们到家的时候,天差不多已经黑了,金小叶也回来了,正在晾自己湿漉漉的衣服。
村里人大多天一黑就睡了,当然也有继续在外面纳凉聊天,一直在外面待到很晚才回家的,甚至还有人直接睡屋外,觉得屋外有风更凉快。
黎青执以前看书,说古代有很多夜盲症。
在大齐,夜盲症的人确实挺多,但在崇城县,这样的人相对于总人数其实很少。
这应该也跟地域有关,崇城县位于南方,冬天都有青菜萝卜吃,而且人们时不时能吃点鱼虾,虽然生活条件比不上现代,但相比于其他地方的百姓,已经算是不错的了。
不过这个时代,大家确实不爱在夜晚出门。
一来这时没有路灯,要是再赶上天色不好,那天黑起来是真的黑,不管有没有夜盲症都完全看
不见。二来……这时候没有监控,一些恶徒很是胆大妄为,夜晚去不熟悉的地方,会很危险。
庙前村所在的崇城县比较富裕,也没有盗匪,但原主父亲以前当县令的那个盂县,当地很多村落都会组织青壮年夜间巡逻。
不然被偷点粮食鸡鸭事小,若是来一股强盗,整个村子都要遭殃。
黎青执家里家当很少,连油都没有,也就没有油灯。
今天又没有月亮……躺下后,屋里当真是漆黑一片。
大家还没有睡意,黎青执就给黎大毛黎二毛讲故事,这次他讲的,是一个义官去某个村子办事,遇到麻烦之后巧妙解决的故事。
这些都是原主以前跟着师爷办事的时候遇到的,或者听来的,他给金小叶乃至黎大毛他们讲,也是为了让他们长见识。
金小叶就道:“你懂得真多。”
黎青执道:“我以前认识县衙的人,知道的就多点。”
原主几乎不会说以前的事情,就怕被人发现他的身份。
他甚至每次去县城,都小心翼翼,唯恐遇到认识他的人。
黎青执却要坦然很多。
他现在特别瘦,跟原主以前相比已经完全不一样了,至于以后……他打算用自己的经手指,稍稍改变一下自己的五官。
让自己皮肤白点眼睛大点,他就跟以前并不相像了。
“你连县衙的人都认识啊……”金小叶感叹,县衙对她来说,有点遥不可及。
黎青执道:“认识,其实他们也都是普通人……小叶,大毛二毛,我教你们背《三字经》吧。”
后面的内容原主已经忘了,但前面的还记得,他又看过一遍……他可以教金小叶他们背一背,再给他们解释一下。
在现代,让四岁孩子背这样的古文,孩子大概率会觉得无聊,但古代的夜晚连个油灯都没有……黎大毛黎二毛背得很起劲。
金小叶听到两个孩子的背书声,心情特别好,对黎青执道:“阿青,你好好教孩子,等我有钱了,就给你买书。”
黎青执:“……”看最近金小叶的言行举止……金小叶似乎是想让他在家带孩子,自己出去挣钱养家。
他很愿意吃软饭,但他胃口太大,金小叶可能会养不起。
第16章 县城
之后,黎青执除了做饭以及出去遛弯锻炼身体,就是在家看那本《三字经》。
他需要熟悉这个时代的文字,巩固原主的学识。
姚振富的这本《三字经》是印刷的,这样印刷的书在原主以前生活的盂县价格昂贵,但在崇城县这边会便宜一些。
江南文风鼎盛,做印刷书本生意的书店非常多,书店一多,书的价格自然就下来了。
盂县则不同,当时整个县城就一家书店,那里的书不仅卖得贵,质量还不好。
原主当时学《三字经》,用的书是原主大哥手抄的,当然原主后来也抄了几遍,选了字迹最清晰的整理成册给弟弟用。
多年没有巩固,《三字经》后面的内容原主已经不会背了,但黎青执看了几遍,就把这记忆捡了回来。
至于书里那些典故,原主对这些很感兴趣,倒是全都记得,正好他能在教金小叶还有黎大毛黎二毛背书的同时,给他们讲书里的故事。
至于认字,黎青执觉得暂时不急。
黎大毛和黎二毛还小,至于金小叶……现在是农忙时节。
黎青执在家待着,金小叶却是摘下自己院子里的蔬菜,带着黎老根去了县城。
去之前,金小叶让黎老根穿上衣服,黎老根穿是穿了,但扭来扭去觉得很不舒服:“这么热的天,还要穿衣服……”
“县城没人打赤膊!”金小叶道。
黎老根嘟哝:“那些县城人就是喜欢瞎折腾。”说完,他还小声抱怨,觉得那些城里人看不起他。
黎青执有点无奈。其实不说城里人,村里人也都看不起黎老根,这几天他没少看到村里的男人拿黎老根开玩笑。
不过抱怨归抱怨,黎老根还是乖乖跟着金小叶去县城。
其实他是喜欢去县城的,哪怕他去了县城之后什么都不干,回来之后也能跟村里人吹嘘一番。
说起来,在被金小叶带着去县城之前,黎老根除了儿时被父母带着去县城玩过,后来就再没去过了。
金小叶和黎老根走了半个时辰才来到县城,进城之后,金小叶就敲开了一户人家。
出来开门的是个头发挽了个髻,白皮肤圆脸盘的中年妇人,看到金小叶,这人笑起来:“小叶,你好久没来了,是因为农忙?”
“王姐,不单是农忙……我男人回来了!”
王姓妇人有些吃惊:“他回来了?”
金小叶道:“对,回来了,他那次出门遇到劫匪把他抓走卖了,他千辛万苦才逃回来。”
金小叶把黎青执的情况简单说了一下,王姓妇人就道:“阿弥陀佛,他没事就好。”说完,这王姓妇人脸上,又出现了些许忧虑。
五年前,金小叶走投无路,挺着个大肚子带着东西来县城叫卖。
她在金家不受宠,成亲前去县城的次数寥寥无几,当时到了县城,都不知道要去哪里才好,黎老根就更不用说了,他当时都傻了,就知道躲她身后。
好在她这人一向敢做敢干,一咬牙一跺脚,她就一家家去敲门,一个个人去问,卖自己的东西。
她卖得不贵,这一路下来,就把东西卖光了。
眼前这个王姓妇人,就是她在那时候认识的。
王姓妇人的丈夫是个行脚商,他在崇城县这边购入布料,乘船去别处卖,再从别处买来一些东西,带回崇城县出售,时常一出门就是几个月。
此时听了金小叶说的黎青执遇到劫匪的事情,这妇人就开始担心起自己出门在外的丈夫来。
金小叶也看出这妇人的担忧了,安慰了一番,留下一些带来的蔬菜,这才离开。
那妇人拿了她的蔬菜想要给钱,但金小叶不肯收,只说自己就是来看看她,跟她报个平安的,不过是一点不值钱的蔬菜,不能要钱。
那妇人到底没把菜钱给出去,就给了金小叶一条巴掌大的鱼干,说是给黎青执补身体的。
他不怕读书,也觉得自己应该能读好,毕竟他有金手指。
末世开始后,出现了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特殊能力。
一开始,他以为自己的金手指只是可以祛除体内有害物质,净化体内的污染。
但后来,他发现自己的金手指的作用,不止于此。
这金手指可以让他控制自己的身体!
他可以用自己的金手指让自己拥有强健的身体,也可以用它刺激大脑,让自己的脑细胞更活跃学东西更快。
他的金手指不能用来战斗,但他用它提升了自己的身体素质,后来多少还是有点战斗力的。
此外,在刺激过大脑之后,他的记忆力变得非常好,反应也变得很快,跟那些在末世里得到了智力方面提升的人不相上下。
最初几年他迫切地想要结束末世,还加入过专门的研究所,想要研究怎么消除污染,可惜没能研究出什么有用的东西。
说起来,他上辈子能撑到最后才死,也是因为他一直在用金手指调整自己的身体,让自己可以少消耗热量。
换了个身体,他现在的记忆力不如以前,他继承的原主的记忆吧……
整整五年没碰书本,原主已经连《三字经》都不会背了。
但他只要养上一段时间,就能用金手指开发自己的大脑。
到时候他再去学习,一定会轻松很多。
黎青执捧着书看上面的字,顺便翻出原主的记忆一一对照,很快便来到河埠头这边。
黎老根已经从地里回来了,正穿着短裤在河里洗澡。
几个村里的男人跟他一起洗,一边洗还一边取笑他,说他又瘦又小不像个男人,说一只手就能把他拎起来。
黎老根也不答话,就朝着人家笑。
黎青执见状道:“爹,你洗好了吗?我们该回去了。”
黎老根立刻从河里起来:“走了走了!”
黎大毛和黎二毛跟小伙伴玩得很开心,倒是有点舍不得走,但这会儿天快黑了……两人跑到黎青执身边,牵住了黎青执的手。
黎青执没有马上就带着他们回家,这两个孩子玩了一天,一身的汗!
河边铺了石板或者碎石头,方便人洗东西的地方不止一处,黎青执找了个没人的地方,让两个孩子去洗澡,他则在旁边看着点,偶尔帮着擦个背。
“爹,以后都你给我们洗澡吧,”黎二毛道,“娘力气太大了!”
黎大毛认真点头。
黎老根更是在旁边“嘻嘻”一笑:“小叶的手劲大得很,每次给这两个孩子洗澡就像是在杀猪,他们两个一直哇哇乱叫。”
“是的是的!”黎二毛听完挺得意:“我们是小猪!”
黎大毛道:“你才是,我可不要当猪。”
“为什么不要,猪肉多好吃啊!”黎二毛不解。
黎青执都被他逗笑了:“二毛是小猪,来,给爹咬一口。”
黎青执作势要咬,把黎二毛吓得往黎大毛身后躲:“爹,你别吃我。”他爹什么都吃,现在竟然要吃他了?
黎青执哈哈大笑:“二毛你放心,爹不吃你,你可是爹的儿子,比爹自己还重要,爹怎么可能吃你,最多亲亲你。”
亲了亲两个孩子,黎青执擦干手,这才拿了旁边的《三字经》,带着黎大毛黎二毛往家里走去。
他们到家的时候,天差不多已经黑了,金小叶也回来了,正在晾自己湿漉漉的衣服。
村里人大多天一黑就睡了,当然也有继续在外面纳凉聊天,一直在外面待到很晚才回家的,甚至还有人直接睡屋外,觉得屋外有风更凉快。
黎青执以前看书,说古代有很多夜盲症。
在大齐,夜盲症的人确实挺多,但在崇城县,这样的人相对于总人数其实很少。
这应该也跟地域有关,崇城县位于南方,冬天都有青菜萝卜吃,而且人们时不时能吃点鱼虾,虽然生活条件比不上现代,但相比于其他地方的百姓,已经算是不错的了。
不过这个时代,大家确实不爱在夜晚出门。
一来这时没有路灯,要是再赶上天色不好,那天黑起来是真的黑,不管有没有夜盲症都完全看
不见。二来……这时候没有监控,一些恶徒很是胆大妄为,夜晚去不熟悉的地方,会很危险。
庙前村所在的崇城县比较富裕,也没有盗匪,但原主父亲以前当县令的那个盂县,当地很多村落都会组织青壮年夜间巡逻。
不然被偷点粮食鸡鸭事小,若是来一股强盗,整个村子都要遭殃。
黎青执家里家当很少,连油都没有,也就没有油灯。
今天又没有月亮……躺下后,屋里当真是漆黑一片。
大家还没有睡意,黎青执就给黎大毛黎二毛讲故事,这次他讲的,是一个义官去某个村子办事,遇到麻烦之后巧妙解决的故事。
这些都是原主以前跟着师爷办事的时候遇到的,或者听来的,他给金小叶乃至黎大毛他们讲,也是为了让他们长见识。
金小叶就道:“你懂得真多。”
黎青执道:“我以前认识县衙的人,知道的就多点。”
原主几乎不会说以前的事情,就怕被人发现他的身份。
他甚至每次去县城,都小心翼翼,唯恐遇到认识他的人。
黎青执却要坦然很多。
他现在特别瘦,跟原主以前相比已经完全不一样了,至于以后……他打算用自己的经手指,稍稍改变一下自己的五官。
让自己皮肤白点眼睛大点,他就跟以前并不相像了。
“你连县衙的人都认识啊……”金小叶感叹,县衙对她来说,有点遥不可及。
黎青执道:“认识,其实他们也都是普通人……小叶,大毛二毛,我教你们背《三字经》吧。”
后面的内容原主已经忘了,但前面的还记得,他又看过一遍……他可以教金小叶他们背一背,再给他们解释一下。
在现代,让四岁孩子背这样的古文,孩子大概率会觉得无聊,但古代的夜晚连个油灯都没有……黎大毛黎二毛背得很起劲。
金小叶听到两个孩子的背书声,心情特别好,对黎青执道:“阿青,你好好教孩子,等我有钱了,就给你买书。”
黎青执:“……”看最近金小叶的言行举止……金小叶似乎是想让他在家带孩子,自己出去挣钱养家。
他很愿意吃软饭,但他胃口太大,金小叶可能会养不起。
第16章 县城
之后,黎青执除了做饭以及出去遛弯锻炼身体,就是在家看那本《三字经》。
他需要熟悉这个时代的文字,巩固原主的学识。
姚振富的这本《三字经》是印刷的,这样印刷的书在原主以前生活的盂县价格昂贵,但在崇城县这边会便宜一些。
江南文风鼎盛,做印刷书本生意的书店非常多,书店一多,书的价格自然就下来了。
盂县则不同,当时整个县城就一家书店,那里的书不仅卖得贵,质量还不好。
原主当时学《三字经》,用的书是原主大哥手抄的,当然原主后来也抄了几遍,选了字迹最清晰的整理成册给弟弟用。
多年没有巩固,《三字经》后面的内容原主已经不会背了,但黎青执看了几遍,就把这记忆捡了回来。
至于书里那些典故,原主对这些很感兴趣,倒是全都记得,正好他能在教金小叶还有黎大毛黎二毛背书的同时,给他们讲书里的故事。
至于认字,黎青执觉得暂时不急。
黎大毛和黎二毛还小,至于金小叶……现在是农忙时节。
黎青执在家待着,金小叶却是摘下自己院子里的蔬菜,带着黎老根去了县城。
去之前,金小叶让黎老根穿上衣服,黎老根穿是穿了,但扭来扭去觉得很不舒服:“这么热的天,还要穿衣服……”
“县城没人打赤膊!”金小叶道。
黎老根嘟哝:“那些县城人就是喜欢瞎折腾。”说完,他还小声抱怨,觉得那些城里人看不起他。
黎青执有点无奈。其实不说城里人,村里人也都看不起黎老根,这几天他没少看到村里的男人拿黎老根开玩笑。
不过抱怨归抱怨,黎老根还是乖乖跟着金小叶去县城。
其实他是喜欢去县城的,哪怕他去了县城之后什么都不干,回来之后也能跟村里人吹嘘一番。
说起来,在被金小叶带着去县城之前,黎老根除了儿时被父母带着去县城玩过,后来就再没去过了。
金小叶和黎老根走了半个时辰才来到县城,进城之后,金小叶就敲开了一户人家。
出来开门的是个头发挽了个髻,白皮肤圆脸盘的中年妇人,看到金小叶,这人笑起来:“小叶,你好久没来了,是因为农忙?”
“王姐,不单是农忙……我男人回来了!”
王姓妇人有些吃惊:“他回来了?”
金小叶道:“对,回来了,他那次出门遇到劫匪把他抓走卖了,他千辛万苦才逃回来。”
金小叶把黎青执的情况简单说了一下,王姓妇人就道:“阿弥陀佛,他没事就好。”说完,这王姓妇人脸上,又出现了些许忧虑。
五年前,金小叶走投无路,挺着个大肚子带着东西来县城叫卖。
她在金家不受宠,成亲前去县城的次数寥寥无几,当时到了县城,都不知道要去哪里才好,黎老根就更不用说了,他当时都傻了,就知道躲她身后。
好在她这人一向敢做敢干,一咬牙一跺脚,她就一家家去敲门,一个个人去问,卖自己的东西。
她卖得不贵,这一路下来,就把东西卖光了。
眼前这个王姓妇人,就是她在那时候认识的。
王姓妇人的丈夫是个行脚商,他在崇城县这边购入布料,乘船去别处卖,再从别处买来一些东西,带回崇城县出售,时常一出门就是几个月。
此时听了金小叶说的黎青执遇到劫匪的事情,这妇人就开始担心起自己出门在外的丈夫来。
金小叶也看出这妇人的担忧了,安慰了一番,留下一些带来的蔬菜,这才离开。
那妇人拿了她的蔬菜想要给钱,但金小叶不肯收,只说自己就是来看看她,跟她报个平安的,不过是一点不值钱的蔬菜,不能要钱。
那妇人到底没把菜钱给出去,就给了金小叶一条巴掌大的鱼干,说是给黎青执补身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