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节
  这是河北精骑和关羽刀手第一次正面厮杀,也可以说是攻击力最强大的骑兵和攻击力最强大的步兵之间的一次战斗。关羽的刀兵全都是彪形大汉,一个个手持专治的环首刀,这些环首刀要比常见的环首刀更长一些,也更沉一些,在锋利程度上,已经接近了唐代的陌刀,是对付骑兵一等一的利器。
  再加上这些刀手都是关于亲身调教出来的,用刀异常凶猛,几乎每一次斩到对方身上,都是一刀两段的下场,哪怕是皮糙肉厚的战马也不例外。
  当然和河北精骑也不差,他们居高临下,也有优势,只是在灵活性上没有步兵好而已,在实力上,河北精骑并不比关羽的刀手差,一刀下去,只要刀手避不开,同样是血肉横飞的下场。
  这是一场双杀的结局,谁也没赢。
  于是战场陷入惨烈的厮杀之中,到处都是冲天的鲜血,兵卒的惨叫,战马的嘶鸣之声。
  关羽和赵云也都调转马头,朝各自的军阵杀去。
  但两个人就算回到各自军阵也没用,战场太混乱了,时间内谁也没办法重整旗鼓的。
  其间关羽和赵云还打了一个碰头,在没有突袭优势的情况下,关羽差点吃了个小亏,被更适合乱战的赵云一枪刺破了战袍,气的关羽怒喝连连,但两个人也就能交手这一招而已,身边还有无数趁势偷袭的敌军呢。
  最后结束战斗的毫不起眼的弓箭手,关羽的弓箭手。
  放在往常,河北精骑绝对不会把荆州的弓箭手放在眼里,他们有速度,有优质铠甲,一个冲锋就能将数百弓箭手碾成碎片,更何况荆州的弓箭手确实是天下第二差的弓箭手。
  天下第一差的弓箭手在江东,这不是人的因素,而是气候原因。众所周知,江南气候潮湿,实在不适合存放弓弩,所以在质量上,江南的弓弩确实要比江北的差上一些,这是不可弥补的差距。
  但现在不一样,河北骑兵冲不过关羽刀手的军阵,只能被姗姗来迟的弓箭手干射不还手了。
  骑兵的盔甲在坚硬,也不能完全无视羽箭的,更何况三千河北骑兵也不是最精锐的骑兵,赵云断后那次用的是精锐中的精锐,人马披甲的狼骑。
  见到占据不到优势,赵云立即命令骑兵撤出战团。
  有经过一场乱战,赵云的骑兵终于撤出战团,和对面的荆州兵卒遥遥相对。不过这一次关羽和赵云都没有动手,已经证明过了,现在交手谁也讨不到好处的。
  统计伤亡人数,赵云的河北精骑死伤了三百余人,而关羽的步兵则死伤了六百余人。这绝对不是关羽吃亏,相反,占便宜的关羽,赵云死一个骑兵就是死一个骑兵,都是一等一的精兵,而关羽不同,一开始迎接敌骑冲击的是炮灰兵卒,并不是关羽引以为傲的五百刀手。
  所以关羽的刀手死伤并不多,只有一百多人。
  片刻之后,两人接到两外两处战场的战况,情况相差无几,也都是两败俱伤的结局。关羽另外两路的伏兵虽然没有刀手助战,但路况更差,突然袭击之下,赵云的另外两路骑兵也没占到什么便宜。
  双方都不敢造次,只能各自回到主将身边,再寻战机。
  看了看天色,赵云决定还是收兵回营为上,现在已经是夕阳西下的时候了,天黑之后,对骑兵更加不利。
  于是赵云一声令下,带领剩余的骑兵徐徐退去。
  关羽当然也不会浪费力气追杀骑兵了,关羽虽说敢于拼搏,但关羽也不是傻子,步兵追骑兵那不是等人被人家放风筝吗?但凡智商超过五的将领都不会干这种蠢事的,所以关羽也只是慢慢向前推进,小心探查,一直回军到周瑜安营之处,占据了周瑜废弃的营寨。
  关羽占据了周瑜的营寨,距离祏县已经不远了,摆明了是不想退出祏县战场,赵云和周瑜立即赶回祏县向李重复命。
  李重很容易就猜到原因,无外乎就是刘备决定和自己死战一场,不愿意关羽被追杀而已。
  李重长叹一声,冲着周瑜和赵云笑道:“刘玄德真是有本钱啊,不胜之战也不愿意撤兵,孤王服了!”
  周瑜也笑道:“那是自然,刘玄德粮草丰厚,不怕和赵王打消耗战的。”
  第三百六十九章十年之后的局势
  “呵呵……”李重除了苦笑还能说什么,不是李重手里没有兵源,实际上李重手握幽州、青州、徐州、兖州、冀州、并州、豫州数州之地,在呢么可能缺少兵源,李重缺少的是粮草。不然的话,李重拿出二十万大军不在话下。
  而刘备恰巧相反,富庶的荆州就是有钱,刘备打得起消耗战,这也是刘备不让关羽冒险撤退的原因。反正粮草不缺,慢慢和李重鏖战就是了,李重也不拿出绝对优势的兵力对付刘备。
  既然关羽不逃跑,李重也不着急和关羽交战了,现在能省一点粮草就省一点,太史慈的援军还没到呢。
  战况就这样僵持下去,关羽重新占据了黄忠的大营,每天也不出战,就盘踞在祏县城下不走。而李重手中只有不到两万兵卒,也没有能力攻破关羽的大营,两军兵卒每日竟是大眼瞪小眼了。
  不过李重也不是一点事都没有,他还要派人去接黄忠的家人呢。李重当然不会用程普去救人,那太麻烦了,这么说只是为了迷惑刘备一下而已,谁知道徐庶会不会通风报信呢。
  李重联系的是刘封,刘封本来就是长沙士族,偷出几个人来不是问题,更何况还有蔡瑁暗中接应。要是这样都不能把黄忠的家眷安全送来,蔡瑁和刘封就真没活着的意义了,齐齐抹脖子算了。
  到了九月中旬,李重的第一批援军到了,陈留的太史慈终于整顿好军队,给李重送来一万援军,随行的还有一个人,那就是孙尚香。
  孙尚香为什么回来祏县呢,理由当然很简单,放心不下李重的安慰嘛?侍卫再贴身保护也不能陪李重睡觉吧!
  而孙尚香可以,不但武艺高强,能保护李重,还能陪睡,真是最好的侍卫人选。所以就算李重带着女眷出征,手下的文武也不会说什么,当然,就算有人说李重也不会在乎的。
  但实际上孙尚香前来有两个目的,第一就是见见周瑜,孙尚香和周瑜的关系也很好,一见到周瑜就哭诉起来,悲悲惨惨的让周瑜给大哥孙策报仇雪恨。
  周瑜很是爱怜自己这个便宜妹子,也痛苦着表了一番心意,指天发誓,总算劝住了孙尚香的哭声。
  而这时,周瑜也知道孙尚香的第二个来意了。
  李重一共有三个妇人,老大就是蔡琰,二夫人甄洛,三夫人孙尚香,剩下的就是亦妻亦妾的顺娘。
  顺娘就是李重一开始做贼的时候收的妾侍,也就是一个侍女,不过李重这人毕竟来自现代,比较重感情,也不把顺娘当作奴婢看,久而久之,顺娘就成了李重的四夫人。
  当然,顺娘的地位也是在变化的,李重刚赢取蔡琰的时候顺娘是二夫人,娶了甄洛就变成三夫人了,再娶了孙尚香,顺娘就变成四夫人了。
  不过顺娘也知道自己就是奴婢出身,自然不会和别人计较身份,和其他三人处的还算不错。
  不过现在问题来了,除了孙尚香,李重的另外三个老婆都怀孕生子了,就剩下孙尚香肚子瘪瘪的,一点动静没有,孙尚香能不急吗?
  如果别人生的都是儿子的话,孙尚香的地位就有些尴尬了,现在不是和平时期,谁能接替李重的爵位靠的是能力,靠的是背后实力,而不是绝对的长子继位。
  在李重没有表态之前,几个儿子就要靠自己的表现加分了。
  看看李重几个老婆身后的实力,蔡琰虽然不显山露水,但人家是正牌夫人,还有荆州的蔡家暗中支持,算是一股势力。
  二老婆甄洛是河北士族出身,几乎大部分冀州人士都会支持甄洛的。
  孙尚香就更不用说了,孙翊等人投奔了李重,不支持孙尚香才怪,人家本来就是一家人好不好,但问题是孙尚香你的有孩子不是,大家总不能干掉李重扶你上位吧,那太不现实了。
  毫无疑问,十几年之后,李重的几个孩子肯定会展开一场明争暗斗,甚至可以媲美曹氏、袁氏兄弟之间的争斗。
  虽然援兵已经到了,但仗是不着急打的,如果不是面子上过不去,李重都有退兵而回的心思了。但是这绝对不行,现在李重不是小人物了,他的一举一动都能引动天下局势。
  冒然撤兵的话,无形中就会折损了锐气,退一步说,就算是撤兵,李重也要找一个很好的借口才行。
  比如曹操在赤壁大战之后,撤军回许昌,也是打着躲避瘟疫的借口。当然,这并不一定全是借口,但也可见借口的重要性。
  就在援兵到达的第二天,周瑜忽然单独来见李重。
  和往日不同,这一次周瑜见到李重并没有口称赵王,而是拜倒在地,称呼李重为主公。
  李重略一思索就明白周瑜什么意思了,很显然,孙策的余部已经做出决定,全力支持孙尚香和李重将来的子嗣上位了。这是必然的结果,并不在李重的意料之外,周瑜口称主公无外乎是为了表示自己已经加入李重的阵营,大家是一家人了。
  所以李重只是笑了笑,说道:“公瑾的来意孤明白了,但孤王要告诉公瑾,万事不要做的太过,懂了吗?”
  周瑜真的不懂李重这话什么意思,只得疑问道:“周瑜鲁钝,但请主公明言。”
  李重慢慢说道:“公瑾的来意我已经知晓,但是,我现在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就算将来你和孙翊、程普等人全力支持我与孙尚香的子嗣,成功的可能性也不大,你知道为什么吗?”
  不等周瑜回答,李重就接着说道:“蔡家和甄家看似势弱,实际上远比你等强势,甄家有冀州士族支持,文姬……我也不瞒你,呵呵,公瑾和刘表交战多年,不会不知道蔡瑁和蔡家的关系吧?”
  周瑜顿时愣住了,说实话,周瑜一直没把蔡文姬方面的势力当作一个对手来看待,在周瑜眼中,蔡文姬就是孤家寡人一个,只要不是李重明确支持,蔡家那几个人根本翻不起来什么风浪,唯一能和孙尚香掰手腕的也就是甄洛的甄家了。
  可现在李重忽然爆料蔡文姬和蔡瑁有联系,这个消息炸的周瑜晕晕乎乎的,周瑜常年和蔡瑁交战,很清楚蔡家在荆州的势力有多大。可以这么说,蔡家在荆州的势力不亚于现在的孙家。
  好大的布局啊!周瑜猛然明白过来李重的布局,这简直就是在刘备的身后插了一把明晃晃的刀子!更可怕的是,刘备就算明白蔡瑁和李重暗通曲款都没办法,除非他能光明正大的击败李重,不然的话,刘备根本不敢动蔡瑁分毫。
  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如果刘备真的敢对蔡瑁下手,鱼死网破的蔡瑁能在荆州掀起多大的风浪?这个谁也说不清,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到那时候,李重和曹操一定会借机吞并江南之地,刘备就是有三头六臂也抵挡不住。
  当然,刘备是聪明人,无论他知不知道蔡瑁和李重勾结都不会做这种蠢事的。
  蔡瑁同样也是聪明人,更不会做出舍己为人,鱼死网破,用身家性命为李重争取一个进取荆州的机会,这也是李重不能过于动用蔡瑁这个后手的原因,双方都有些投鼠忌器。
  过了好一会儿,周瑜才叹服道:“主公筹划天下,布局之深远,远非常人可比,周瑜拜服。”
  拜服个屁!李重心里嗤笑道,这是蔡瑁自己找上门来的好不好,谁知道蔡瑁为什么看刘备不顺眼?
  “看看……”李重摊手笑道:“公瑾你再看蔡家的实力如何,真比孙家差到哪去吗?但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军中将领的态度。太史慈、赵云等人……或多或少,都是支持蔡家和甄家的。”
  这绝对不是吓唬周瑜,实际情况就是这样的,太史慈一早就跟着李重东征西讨,是李重军中的一面旗帜。
  而太史慈又和蔡琰相识时间长了,关系自然不会差到哪去,太史慈会不会摆明车马的支持蔡家不好说,但毫无疑问,太史慈会或明或暗的支持一下蔡琰,虽然力度不会有多大。
  同样,赵云作为李重军中的另外一面旗帜,也有很大的影响力,而赵云则对甄家另眼看待一些。这个原因就简单的多了,赵云也是冀州人,和甄家本来就是老乡,而且赵云的老婆樊氏和甄家几姐妹的关系很不错,枕头风无论到了什么时候、都是一件大杀器。
  这只是两个最大的势力而已,别以为剩下的几个女人就是省油灯了,就说貂蝉吧!貂蝉到没有什么和众人争宠的意思,她更像是李重的红颜知己,但万一貂蝉真的剩下个儿子来,看看张辽他们会有什么反应。
  这和感情无关,都不能说张辽等人对貂蝉的印象好不好,本来他们就是吕布集团的人,就算你自己不这么认为,别人也会这么认为。
  “够乱吧!”李重说到这里,摊手苦笑道:“公瑾你看,你还要再插一手吗?”
  周瑜深吸了一口气,慢慢说道:“如果主公不反对的话,周瑜还是要全力支持尚香妹子的,哪怕是粉身碎骨。”
  第三百七十章玩死倭国的理想
  李重仔细看了看周瑜,忽然笑道:“反对,我为什么要反对,不过我已经说过了,你们在做事的时候一定要把握分寸,千万不要过火,知道了吗?”
  坑爹啊!周瑜是不知道有这个词,要是知道的话,周瑜一定能骂出声来。一般来说,各方势力支持哪个公子,都是要遮遮掩掩、羞羞答答的,很少有周瑜这样,光明正大的说出来。
  但周瑜也很无奈,他这一方的势力太过敏感了,如果不尽早摆明心意,万一被李重认为孙家有意复辟就糟了。
  所以周瑜必须尽早探明李重的心意,是同意,还是不同意,万一李重有一点点防备孙家的心思,周瑜就要死了这条心了。归根结底,谁的意见也不如李重的意见重要,只要李重一句话:你出局了。
  那周瑜代表的孙氏家族也就出局了,一点反抗的余地都没有。
  不光是孙家,就连甄家和蔡家也是一样的,他们也要看李重的脸色行事,李重可不是年老体弱的刘表,正值壮年的李重再活个三十年四十年不成问题,全力扶植一个接班人还不简单,谁反对,干掉谁就是了。
  可令周瑜没想到的是,李重不但没有反对,反而透露出欢迎的意思:来吧,控制力度就可以了。这货分明就是唯恐天下不乱啊,周瑜真的很想问问,你那几个儿子是亲儿子吗?你就这么盼着他们手足相残?
  看到周瑜眼中惊疑不定的神色,李重笑道:“难道公瑾不同意我的看法,支持嫡子继位制度。”
  周瑜当然不会支持蔡琰的儿子上位了,那样的话,周瑜这次前来也就没有意义了。就在周瑜不知道怎么措辞的时候,却听得李重接着感叹道:“世事繁华,人心浮躁,谁知道我的后代会不会安心享乐,不思进取呢。”
  “现乱世之中,根本就没有享乐的资格,哪怕是我的儿子。”
  说到这里,李重没来由的想起刘禅来,对于刘禅这个人,李重真是无话可说,能享乐到这种地步的人,还真不多见。
  更难得的是,刘禅还没暴毙,这让满腹才华的李煜情何以堪。
  周瑜并不知道,李重要比他想象中的更黑,李重的心不光黑在华夏,都已经黑到漂洋过海了。
  “我有一个理想……”李重一脸圣洁的光芒,将自己心里的想法向周瑜诉说一遍,听得周瑜冷汗直流,只有夺门而逃的想法。
  三国时期,沿着东海漂洋过海,有一个国家叫做邪马台国,也就是倭国,倭国是什么国家大家都了解,蜘蛛就不写了。
  当时的邪马台还处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过渡时期,就连国王都是女人,叫做卑弥乎呼。
  李重的想法简单粗暴,自己的儿子不是想挣位吗?那好,你们总得显示出自己的能力来吧。我把你们全扔到倭国去,让你们领导倭国人民内战,谁赢了,我就选谁当继承人。
  这完全就是实战锻炼,不掺任何花俏之处,当然,倒霉的是倭国居民罢了。
  不过李重完全不在乎,倭国人在李重眼里就不是人类,死多少李重都不会在乎的,最好每一次战争,都让男人死光光,李重才高兴呢。
  而且这还是可持续发展,每一代继承人都可以到倭国大展拳脚一番,看看谁更有能力。不出意外的话,一个皇帝的在位时期大约在三十年上下,也就是说,每过三十年,李重都会在倭国掀起一场大规模的内战,间接的控制倭国的人口。
  此外,李重还有一系列引进倭国女人的计划,当然,这只是计划而已,还需要慢慢筹划。
  简单的将自己的初步想法向周瑜诉说一遍,李重意犹未尽的问道:“公瑾,觉得这个办法怎么样,能不能很好的培养出一个继承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