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一品男妻 第54节
  作者有话要说:  暖手捂o(≧口≦)o:我得住在前院!
  胡扯(⊙w⊙):为啥?
  暖手捂ヽ(≧□≦)ノ:因为我是个男丁,住后院不妥!
  胡扯(=。=):别胡扯!
  第80章 富吴
  其实原本林淡和胡澈也没有想专门给暖手捂弄个院子。不过这个宅子到手之后,他们找匠人看过,这个院子里原本的屋子,只是模样看着光鲜,里面已经被虫蛀得差不多了。修是没法再修的,只能推到了重建。
  他们手头倒是不差造房子的钱,但是想想三进大的宅子,主人最多就是他们两个外加一个白正清,家里人都在京城,相隔不过两三步路的距离,连留宿的必要都没有,最多就是偶尔有些同窗好友会过来小聚,留那么多院子来干什么呢?
  两个人一合计,干脆把房子推平了,给暖手捂当地盘活动。将来万一不够住,再造起来也成。
  现在在里面忙碌的出了花匠和农人,还有一个穿着短打却显得有些不伦不类的年轻人。他似乎察觉到什么,回头就看到站在院子门口的三人一兔,脸上露出个笑脸,一边快步走过来,规规矩矩地向三个人行礼。他向林淡和胡澈行得是平辈礼,向白正清行地是晚辈礼,模样规矩半分挑不出差错来,甚至还玩笑般地向暖手捂拱了拱手,道:“这就是暖手捂了吧,快来看看你将来的地盘。”说着还真的把手上的纸给展了开来,端端正正地拜访在暖手捂的面前。
  距离这么近,暖手捂竟然也没害怕,跟真的似的看着面前的图,三瓣嘴不断蠕动着,耳朵还转来转去。
  胡澈抱着几十斤重的兔子,眼前什么都看不到也就算了,现在还被兔子耳朵扫过来扫过去,忍不住就打了个喷嚏,结果被吓了一跳的暖手捂一脚蹬在肚子上。
  暖手捂没用力,胡澈倒是没觉得什么,只是该教训还是得教训,抬手就拍了兔腿一下:“臭小子,反了你!”
  年轻人看着暖手捂肥肥的兔腿,两眼放光。这么肥的一只兔腿,能吃好几顿呢!
  暖手捂露出警惕的目光/凶光,浑身一扭就要去揍人。可惜它这样的行为已经有过几次前科,林淡赶紧道:“抓紧它!”
  胡澈下意识就一把抓紧暖手捂,果然下一刻他就感觉到暖手捂用力扭了一下:“它这是想干嘛?”
  家丑不可外扬,林淡拉着胡澈,在他耳边小声说道:“它想打人。它现在胆子可大了,人多它不敢,一对一的,在自己的地盘上一点都不怕。”
  胡澈一手箍住兔子,笑着拍了拍暖手捂:“还是个窝里横。”自家兔子能够有勇气对着外人动爪子,他感到有些欣慰。这会儿他还不知道,暖手捂已经打赢过白正清了。
  年轻人叫孟修,家里面精穷精穷;不过有个好大伯,做得虽然是被人看不起的匠人活计,不过他膝下无子,把孟修当亲儿子疼,还供了他念书。他也不负众望,年纪轻轻地就考中了举人。
  “在下从小跟在伯父身边长大,其实什么木匠泥瓦的活计,我也会做。”他干脆卷着手上的小图,引着林淡他们看院子,一路上告诉他们这儿会弄成什么样,那儿会变成什么样,倒是比单纯他们自己转悠,要好得多。
  转完宅子,林淡邀请了孟修去附近的茶馆吃个茶,随意点了几分果碟,胡澈又让小二去街上买了一些蜜饯果脯,还要了一个盘子,往里面放了一叠干草。
  暖手捂就跟个小孩儿似的,自己坐在凳子上,前爪搭放在桌子边,快速消灭干草,眼睛看着孟修,时不时闪烁着精光。
  孟修很有意思,他家在吴州,家中给找的书童,并不抵事,没用也就算了,路上还卷了他的钱跑了。那会儿路刚到半道,他想着大伯给他辛辛苦苦筹措的银钱,一路跌跌撞撞到了京城,到底已经错过了科举的时间。
  “幸亏大郎您善心,否则在下就是到了京城,恐怕也要变成叫花子。现在能跟牙行合作,摆弄些花草木石,不仅能养活自己,还能捎点钱回家。”其实他刚到京城的时候,早就已经跟叫花子差不多了。要不是还有一个破烂书箱和路引什么的都在,恐怕他都进不了城门。
  别看他现在自信满满,但是当时他真的特别茫然,这一路几乎就是行乞过来的。要不是一路上还碰上了一些好心人,他真的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到京城。后来他到了京城,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养活自己。
  他虽然没有见过林淡的面,但是对林大郎是真心感激。这一回听说能给林大郎和胡三郎整治院子,他是抢着来的,连个兔子住的小院,都用了十二分心思。虽然他知道自己能够为林大郎做的,只有微不足道的一点点,但是他能够帮上一点点小忙,他也感到很高兴。
  说实在的,这还是林淡第一次这么直面学子的感激。论地位,其实他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童生,都还算不上有功名,面前的这位却是一个实打实的举人,而且年纪不大,性格脾气看着也不错,显然前途不可限量。
  论初衷,他做这些事情是真正的沽名钓誉,为的不过是尽可能保全自家。他要的是名声,而这些寒门子弟们则得到实惠。这不过是一场交易,完全谈不上谁亏欠谁。
  他平日里一直深居简出,并没有碰到过这样的情况,如今被孟修这么来一下,突然感觉到一阵阵羞愧,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
  胡澈在桌子底下捏了捏林淡的手,对孟修说道:“孟兄无需挂怀。出门在外,多有不便,我们不过是尽了点举手之劳罢了。”
  白正清看着自己的学生,满意地点了点头。自己的学生不是纸上谈兵,是真正做了实事的人。他又对着孟修点了点头:“你也不错。”
  孟修看这一行三人的模样,就知道这位一定是林淡的长辈。看年纪,莫不是林大郎的二伯三伯?不过今天不是休沐的日子啊。他有些摸不准头脑,但还是恭敬地谢过白正清的称赞:“先生谬赞,晚辈愧不敢当。对二位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对在下来说可是活命之恩。二位仁义不放在心上,但是在下却是不敢不放在心上的。”
  话说到这里,他就停了下来。感激之情他口头已经表达得已经足够,剩下的还得看将来。他在学问方面,对自己的信心十足,待下次科举,自己定然能够榜上有名!他虽然进不了书院读书,可却能够去宿舍旁听课程,那里几乎隔两天就有官员名士前来讲学,还有不少学子能够相互敦促相互学习,可比他在吴州那会儿的条件要好得多。他要是再考不上进士,那还不得一头撞死?
  撇开恩情不谈,四个人开始天南地北地聊了起来,他们都是见多识广的人,聊起来倒是颇为尽兴。
  白正清最后甚至对孟修说道:“若是你有空,不妨来我住处一起谈谈天。”
  孟修拿到了白正清的地址,发现并不是林府,却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得到了一份多么大的机遇,只是心口像是揣了一只兔子似的砰砰直跳,隐隐感觉自己这回是真的碰上了贵人。
  他站在茶馆门口,看着一行三人带着一只大兔子,安步当车地慢慢走远,怔怔然地抹了抹嘴角:“那兔儿可真肥啊……”
  肥兔子暖手捂回到家之后有点不太高兴,晚上把热烘烘的圆滚滚,偷偷拉到了胡澈的脚边。
  于是第二天林淡直接就被胡澈和暖手捂给吵醒了。
  等他慢条斯理地把早饭做上,再去洗漱的时候,胡澈还在和暖手捂打得难分难舍。
  小院子本来就没多大,他被吵醒了,白正清也被吵醒了。
  本来他们两个还站在小院里看热闹,等着暖手捂被胡澈一如既往地抓住了打屁股,结果发现暖手捂作势头顶胡澈,后腿却往斜里面一蹬,竟然是虚晃一招,一个蹦跶就跳上了之前打洞挖出来堆高的土堆上,再一个蹦跶就翻出了墙。
  胡澈赶紧攀上墙头,一个眨眼就不见了兔子的踪影:“我去追!”
  林淡张了张嘴巴。
  白正清摸了摸胡子:“这么肥的兔子,一出门那肯定是有去无回啊。”
  在胡澈追兔子的时候,一条消息连夜递进了宫门——北方三州大旱!
  这条消息在天亮之后,以比暖手捂奔跑更快的速度,传遍了朝野。
  普通百姓觉得,京城又要涌入大量的灾民,赶紧屯粮屯药。
  而朝官要烦恼的事情则要多得多,最关键的是——钱,赈灾要花大笔大笔的钱。
  户部直接就开始哭穷。然而,今天的城门一开,一眼望不到头的车马却已经排好了队伍。
  “吴州送来的粮草?”
  第81章 瞒报
  要说吴州押运往京城的大批粮草辎重,只不过是让京城的百姓开了开眼界,茶余饭后又多了一样谈资之外,就没有别的贡献了。
  但是这一举动,却让朝廷从上到下都震了好几震。
  北地三州的旱情,还是昨天连夜报到的皇宫,多少大臣为此从被窝里被挖出来,连夜赶到宫中,君臣彻夜不眠地调度各种资源和人力,争取在天一亮就将第一批救援的人和物资押运往灾区。
  然而,吴州位于西南,就是和京城都隔了十几天的距离,和北地三州,那隔了更是千山万水。那么多的粮草辎重,肯定走不快。吴州押运这些辎重的,依旧是殷守备,为了面圣,他倒是收拾了一番,但还是难掩形容憔悴。
  他跪在御案前,说道:“启禀陛下,在半个月前,吴州开始出现北地的灾民。知府大人知道后不敢怠慢,一边派人沿途收拢难民核实信息,一边筹措粮草药品。事关重大,微臣带着人连夜押送往京城,沿途亦看到不少灾民,当地官府依律办事,并送上了相应物品,让微臣押运赴京。这些是沿途各州府提供的物资。”
  随侍的公公从殷守备手上接过文书,转呈给皇帝。
  皇帝此时脸上的神色,已经从开始的暴怒,转为平和;但是谁都不认为,皇帝的心情已经恢复了平静,更不用说是祥和。
  胡高旻当一个还品级不高的官员的时候,就知道设置茶摊,用来给自己搜集信息。如今胡澈的茶摊更是开遍了大江南北。
  天家执掌天下这么多年,难道就会对这方面一点认识都没有?不提别的,满朝的文武百官,说白了都是皇帝的耳目。当然,现在的情况是,皇帝一边的耳朵聋了,眼睛也瞎了!
  皇帝心中的震怒,可想而知。不过他当了那么多年的皇帝,虽然如今在家事方面有些糊涂,在政事方面还是很拿的定主意的。他先对跪在地上的殷守备说道:“殷爱卿请起,一路劳顿,先回驿馆好好休息。”
  殷守备当即应喏后,规规矩矩地告退。和林同知所说的一样,他只要把这些东西运送到京城即可,其余的不需要管。
  他刚出宫门没多久,有些后悔自己干嘛为了爱惜马力,就把自己的爱马放在了驿站,现在得靠两条腿走回去,想想简直就想就地一躺。日夜兼程,又押运了那么多东西,一路为了避免其它地方的误解,他甚至连官兵都没有带上多少。
  他清楚地知道,这件事情要是做成了,他要是没犯错,等下次考评的时候,定然能再进一步,但要是做得不好,那他这辈子大约也只能止步于这个位置了。
  幸好,得益于前不久全国范围的盗匪清缴,有名有姓的盗匪几乎已经被剿灭了个干净,哪怕剩下的那些不是不成气候,就是已经吓破了胆,加上本身官兵代表的朝廷身份,和沿途州县派兵护送,倒是一路太平。
  如今任务完成,他的整个人都松懈了下来,在看到街口蹿出的快逾奔马的……狗(?)的时候,他一下子没反应过来,直接就被撞晕了过去。
  再醒过来的时候,他已经被带到了一处房间内。一只脸熟的兔子,正扒在床边看着他。黑白花,又是这么个独一无二的体型,殷守备立刻就认了出来:“暖手捂?”
  而皇宫内,殷守备离开后,一个道道命令就下了下去。
  虽然老百姓的命,在很多达官贵人的眼中多半只是贱命一条,但是除了真正不学无术的之外,他们当然全都明白,若是没了人,他们这些人就算是拥有再怎么高高在上的地位,也全都是一桩笑话。
  现在不是发火和追究责任的时候,在最紧急最难办的粮草和其它物资得到解决的当下,当务之急是立刻去把北地给稳住。
  在此过程中,户部尚书一直被众人有意无意地忽略着。老尚书清流出身,年轻时候还颇有几分气性,一路过来也有过大起大落,不过临到了年老,倒是越来越缩起来了。他能当上户部尚书的位置,并不是他会赚钱,而是他就是个铁公鸡,守得住钱。
  平时的话,皇帝对他还是很满意的。毕竟开源节流四个字,他至少做到了节流。每年的税赋是有限的,而每年要花钱的地方永远有那么多。有老尚书在,好歹每年国库里能留下一下钱。
  可是钱粮并不是这么守出来的,北地三州那么大的地方,虽然北地的人口不如中原江南之类的地方多,但加起来也不少,更何况北地乃是国之门户,一旦发生灾情,那必然是要倾国之力去挽救的。
  若是旱灾发生在内陆,恐怕皇帝恐怕还不会这么着急;但是在北地。大商每年在北地投入多少人力物力?北地三州一旦失守,过来将不再存有天堑,到时候北地蛮族犹如长驱直入,后果不堪设想!
  而且北地的消息竟然没能传到京城,这其中必然有人阻挠,采用的手段必然是非常极端的。甚至于蔡国公府竟然也不知道消息……
  吴州能够知道消息,难民之类的一听就有猫腻,但是不管怎么样,吴州做的是利国利民的好事……
  吴州的辎重刚进京不到一个时辰,就被禁军护卫着押往北地,钦差方鑫随行。这一回,显然北地会进行一番大清洗。
  殷守备彻底醒过来的时候,天色已经昏黄。看到暖手捂的时候,他本来还以为是在林家,却没想到是在白正清的家里。
  身为一个和文官天然对立的武官,殷守备面对白正清这种大家,比面对林尚书那种文官,还要来得别扭。毕竟他自认和林同知的关系还不错。
  哦,现在林大郎就住在先生家。
  林大郎下厨煮了满满一大锅子面。桌上还放着一大盆大肉,一大盆炒菜,一大盆咸菜炒肉,小炉子上咕嘟着一大锅高汤。
  脸大的汤碗里,先捞进去半碗面条,加上两勺汤,再放上手指厚巴掌大的肉块。面碗被放到殷守备面前的时候,他简直饿得两眼放绿光。
  林同知家的大公子,林大郎会做饭,这个在他们汶城的那条街上并不是秘密。那生意越来越好的茶摊,里面的许多方子,据说就来自于林大郎的手笔。殷守备虽然身为武官,军营并不在汶城内,但是进城办公的时候,也在那个茶摊吃过,味道确实不错,还便宜。当时他还动过将人挖到军营里当伙夫的念头。
  要不是他知道对于老百姓来讲,除非日子实在是过不下去了,否则是不会入军籍的,他还真的就下手了。
  现在看着林大郎动作熟练地做饭,殷守备还是感觉有点违和。
  白正清可不管,提醒道:“素菜你看着自己喜欢,自己添。快点吃,一会儿晚了等胡澈回来了,就没东西吃了。”
  一路上都没好吃好睡过的殷守备,学着白正清的动作,各舀了一勺子菜放到自己的面上,再浇上一勺子肉汤,小心翼翼地拌匀,吃了一口:“唔!”好……好吃!
  在军营久了,面前这种简单的菜色更符合殷守备的胃口。但是吃进嘴里面,他才发现看似简单的菜色一点都不简单。浓白的高汤鲜香十足,纤细的面条劲道弹牙,两样素菜清爽入味,巴掌大的五花肉肥而不腻。
  林淡给自己盛了一碗面,没有放肉,只是添了一小勺素菜,笑眯眯道:“别听先生乱说,我还蒸了包子,笋肉和香菇青菜馅儿的。若是殷大人吃不惯,可以等等……”
  他说一句话的功夫,殷守备的面碗已经见了底。
  殷守备嘿嘿一笑,站起来道:“我自己盛。”
  三个人吃完,过了一会儿竟然还没等到胡澈回来,林淡有些奇怪,带上兔子准备出门:“我去看看。”
  白正清一摆手:“去吧,我去书院转一圈消食。”
  白正清的屋子就那么丁点大,殷守备之前休息的还是林淡的屋子,显然不方便留宿,也顺势告辞。
  林淡招呼殷守备:“殷大人稍待,这地方离驿馆还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