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节
他们回头看去,只见两列侍卫护送,当中一辆马车,由八匹纯白骏马牵引。马车檐下青铜铃铛摇晃,金光熠熠,发出清脆的声响。
马车不停,径直来到了万岁宫门前。
赫连诛也已经穿过殿中人群,来到了殿外。
马车停下,铃铛仍在摇晃。
马车帘子被人从里面掀开,却是一个少年从里边探出头来。
赫连诛看见他,才没忍住露出一个真心的笑。
阮久也朝他回笑了一下,然后跳下马车,回身重新掀起帘子:“老师?”
庄仙把手递给阮久,由他扶着,才下了车。
他束好白发,修整了原本杂草一般的胡子,穿的是梁国的衣裳,轻衣缓带,虽是平民青衣,风骨尽显。
鏖兀朝中年纪较大些的臣子几乎都认得他,他们只觉得庄仙与几十年前并无两样,一双眼睛虽然生了皱纹,却仍然锐利,一点儿都不像是老人的眼睛。
赫连诛向他行了礼,唤了一声:“庄先生。”
然后上前,牵住了阮久的手。
庄仙保持僵硬的微笑,怎会如此?我可是好不容易才重新出仕的,他还抓阮久的手?
鬼迷心窍啊鬼迷心窍,松开我的学生!
赫连诛请庄先生先他半步而行,自己牵着阮久,在他身后右侧走。
已经是极大的尊重了。
随后庄仙一屁股挤开胡哲瀚,在下首第一个位置站定。
而赫连诛牵着阮久,重新在龙椅上坐下。还往边上挪了挪,给阮久让了位置,阮久倒也不客气,和他挤一块坐着了。
赫连诛对众人道:“此次庄先生肯出仕,多亏了王后。王后许久之前就拜了庄先生为师,庄先生也是看在王后的面子与诚意上,才肯重回朝廷的。”
他说着就捏了捏阮久的手。
讨要奖励。
这当然是他故意安排的。
他两个月不上朝,不单他自己被朝野骂了两个月,阮久也被牵连了。
许多说阮久是梁国特意送来迷惑大王、勾引大王的,引诱得大王都连续两个月不上朝了,简直就是只小狐狸变的。
把庄仙出仕的功劳全部放在阮久身上,往后就不会有这样的传言了。
他们会说阮久是个有才智有谋略,还有诚心的小可爱,庄老先生和他都是忘年交,还有大王和王后最般配。
当然,如果阮久什么时候愿意迷惑他一下,那就更好了。
*
要继续改制的事情就这样被赫连诛宣布了,朝臣们不得不接受,包括太后留下的那些人。
这就是他的真正目的,两个月前,甚至更久之前的目的。
宣布退朝,赫连诛与阮久在后殿休息。
庄仙与最早在朝上说话的那个小吏,现在已经是礼部尚书的塞凡,前来拜见。
赫连诛坐在小榻上,松了松衣领,接过侍从递过来的手帕,擦了擦手,扬手把手帕丢回去。
他看向塞凡:“辛苦你了。”
“臣不辛苦。”
庄仙看了他一眼,再看看赫连诛:“不是吧?大王,这么些年,你就在朝廷里安排了一个人?还是个代笔小吏?”
赫连诛道:“人不在多,够用就行。”
塞凡双眼放光地看着庄仙,然后一把握住他的手:“您一直是我的榜样,我一直很崇拜您的!”
赫连诛摆摆手:“出去说私事。”
塞凡就这样拽着庄仙出去了,他们一走,赫连诛就动作利落地翻过小榻中间的桌子,和阮久坐在一起。
“唉,我好累啊,软啾。”
其实他一点都不累,他血液里渴望权势的因子还在不断叫嚣,他甚至想焚化一切。
他只是想找个借口,和阮久贴一贴。
他抱着阮久,使劲蹭了一下他的脸,然后用脚把桌案踢开,蜷起已经略显高大的身子,在阮久身边躺下,脑袋枕着他的腿。
阮久摸摸他的卷卷毛:“夏祭也要我陪你一起去吗?”
“要。”赫连诛没有犹豫,“接下来不论我做什么事情,我都要软啾和我一起。”
第59章 这么奇怪【一更】
赫连诛抱着阮久, 在万岁宫后殿好好地睡了一觉。
太后留下的三个臣子,却再也冷静不下来了。
今日朝会上,短短几个时辰, 便将他们同朝臣剥离开来。
下朝的时候, 朝臣们看他们的眼神都不太对了。太后凭借他们三人,多年来, 在朝中苦心经营出来的威信,顷刻间荡然无存。
而大王仅凭一次朝会,便将朝中臣子的心全部收拢起来, 还做出了继续改制这样重大的决定。
虽然不知道究竟还要如何改制,但他们三人心中都清楚, 大王不是个善茬, 他会在改制之中, 将太后多年维持的爪牙, 一根一根全部斩断拔除。
他们都太小瞧大王了。
大王心机极重,又按捺得住性子,只等着时机成熟, 一击毙命。
这一次朝会还不算, 赫连诛只是罢免了礼部尚书, 却放过他们三个,接下来这几个月里, 只会有更多的事情等着他们。
三个人在大巫的府邸上商议此事,绥定气愤地扬手一拍桌子,一声巨响,将桌面拍出一个裂缝:“还真是小看他了, 他的心思也太重了, 谁知道他……”
胡哲瀚瞥了他一眼:“还是想想, 接下来该怎么办吧。这件事情我先写信禀告太后,在太后回来之前,我们总不能……败得太惨。”
绥定仍旧骂骂咧咧的,胡哲瀚指望不上他,便看向大巫:“大巫,您觉得呢?”
大巫有些出神,却低声道:“只怕太后如今也自顾不暇。”
其余两人都听不明白,胡哲瀚问:“太后这回是不是真的病重了?怎么一定要去行宫修养?”
大巫回过神,含糊地点了点头:“嗯,病得有些厉害了。”
一时间,三个人对突如其来的变故也有些束手无策,敲定了一些事情之后,两人便起身离开。
侍从仍旧不敢入内,大巫独自一人坐在会客厅中,仍旧兀自出神。
今日朝会上,赫连诛的眼神让他觉得恐慌。
他敢肯定,赫连诛已经知道了那句“不可近女”的批语的内情。
坐在宝座上的赫连诛,一直在看着他,用那种饱含深意的眼神。
分明是先王和太后的亲生孩子,他却一点都不像这两个人。他比先王更决绝,更狠心无情,比太后更疯狂,更歇斯底里。
也是,这两个狠人生出来的孩子,能有什么好的?自然是比他们两个都还要狠。
大巫没由来地觉得有些冷,他抱紧胳膊,长舒了一口气。
还有一个人,还有一个人的出现,也让他觉得无比害怕。
庄仙。
庄仙第一次出现在鏖兀朝堂上的时候——他是指庄仙二十来岁,先王还在的时候,那时候还没有万岁宫,尚京皇宫是后来才营建的,当时他们在皇帐里上朝。
那时候他就是大巫了。尽管他才二十岁,但他第一眼看见庄仙时,就知道,这个读书人不好惹。
后来的事情证实,果真如此。
庄仙一来,便撺掇着先王改制,照着梁国来改,改得整个鏖兀大变了样。庄仙简直要翻了鏖兀的天,谈笑之间,就定了朝中官员的生生死死。
当然,改制的事情,大巫自己也有参与。
在先王的安排下,大巫与庄仙见了面,庄仙花费一个昼夜的时间,说服大巫帮他改制。
那一个昼夜,大巫透过烛光,在庄仙发亮的双眼里,看见了一个全新的、无比强盛的鏖兀。
做大巫,常年过着清心寡欲的生活,波澜不惊的湖泊,庄仙是那个投下石块的人。
所以他也被庄仙撺掇着,参与了改制,也是他这位大巫,在议论纷纷之中,开了神职参政的前例。
先王、庄仙,还有他,或许曾经也是最稳固的联盟,在改制这条路上,一往无前,所向披靡。
大巫以双手掩面,他忍不住想起今日上朝时,庄仙挤开胡哲瀚的场景。
和以前一模一样,分毫不差。
有无数次的朝会,都是那样,先王坐在上面,他和庄仙站在下面。
但是事情很快就变了。
大巫本以为自己是鏖兀里、除了大王、地位最高的人,毕竟他在鏖兀代表了天意,代表了天神阿苏陆。
他尽全力协助庄仙改制,但他绝没有想到,庄仙最终会将改制的矛头指向他。
庄仙想把鏖兀的巫师都给废了,首当其冲的自然就是他这个巫师头头。
庄仙甚至没有同他提过一句,就要在朝会上废了他。
庄仙当然总是这样,什么都不在乎,什么都不管不顾。在废除大巫之后,他还想让这个大巫帮他劝服其他部落的巫师。
他同先王、同庄仙大吵一架,重新做回自己不参政的大巫。
尽管后来先王劝下了庄仙,力保巫师职位,让巫师成为最后一个鏖兀传统的职位,他也下定决心,再不掺和他们的事情。
但是很快,先王与庄仙也分道扬镳了。
先王变得暴戾多疑,对梁人厌恶至极,庄仙则保持着自己不肯低头的秉性,准备去其他部落,另谋出路。
先王实在是多疑,再不肯用庄仙,却也不肯放他去别的地方,险些把庄仙的双腿给砍了。
砍腿这种事情大巫怎么会知道?
马车不停,径直来到了万岁宫门前。
赫连诛也已经穿过殿中人群,来到了殿外。
马车停下,铃铛仍在摇晃。
马车帘子被人从里面掀开,却是一个少年从里边探出头来。
赫连诛看见他,才没忍住露出一个真心的笑。
阮久也朝他回笑了一下,然后跳下马车,回身重新掀起帘子:“老师?”
庄仙把手递给阮久,由他扶着,才下了车。
他束好白发,修整了原本杂草一般的胡子,穿的是梁国的衣裳,轻衣缓带,虽是平民青衣,风骨尽显。
鏖兀朝中年纪较大些的臣子几乎都认得他,他们只觉得庄仙与几十年前并无两样,一双眼睛虽然生了皱纹,却仍然锐利,一点儿都不像是老人的眼睛。
赫连诛向他行了礼,唤了一声:“庄先生。”
然后上前,牵住了阮久的手。
庄仙保持僵硬的微笑,怎会如此?我可是好不容易才重新出仕的,他还抓阮久的手?
鬼迷心窍啊鬼迷心窍,松开我的学生!
赫连诛请庄先生先他半步而行,自己牵着阮久,在他身后右侧走。
已经是极大的尊重了。
随后庄仙一屁股挤开胡哲瀚,在下首第一个位置站定。
而赫连诛牵着阮久,重新在龙椅上坐下。还往边上挪了挪,给阮久让了位置,阮久倒也不客气,和他挤一块坐着了。
赫连诛对众人道:“此次庄先生肯出仕,多亏了王后。王后许久之前就拜了庄先生为师,庄先生也是看在王后的面子与诚意上,才肯重回朝廷的。”
他说着就捏了捏阮久的手。
讨要奖励。
这当然是他故意安排的。
他两个月不上朝,不单他自己被朝野骂了两个月,阮久也被牵连了。
许多说阮久是梁国特意送来迷惑大王、勾引大王的,引诱得大王都连续两个月不上朝了,简直就是只小狐狸变的。
把庄仙出仕的功劳全部放在阮久身上,往后就不会有这样的传言了。
他们会说阮久是个有才智有谋略,还有诚心的小可爱,庄老先生和他都是忘年交,还有大王和王后最般配。
当然,如果阮久什么时候愿意迷惑他一下,那就更好了。
*
要继续改制的事情就这样被赫连诛宣布了,朝臣们不得不接受,包括太后留下的那些人。
这就是他的真正目的,两个月前,甚至更久之前的目的。
宣布退朝,赫连诛与阮久在后殿休息。
庄仙与最早在朝上说话的那个小吏,现在已经是礼部尚书的塞凡,前来拜见。
赫连诛坐在小榻上,松了松衣领,接过侍从递过来的手帕,擦了擦手,扬手把手帕丢回去。
他看向塞凡:“辛苦你了。”
“臣不辛苦。”
庄仙看了他一眼,再看看赫连诛:“不是吧?大王,这么些年,你就在朝廷里安排了一个人?还是个代笔小吏?”
赫连诛道:“人不在多,够用就行。”
塞凡双眼放光地看着庄仙,然后一把握住他的手:“您一直是我的榜样,我一直很崇拜您的!”
赫连诛摆摆手:“出去说私事。”
塞凡就这样拽着庄仙出去了,他们一走,赫连诛就动作利落地翻过小榻中间的桌子,和阮久坐在一起。
“唉,我好累啊,软啾。”
其实他一点都不累,他血液里渴望权势的因子还在不断叫嚣,他甚至想焚化一切。
他只是想找个借口,和阮久贴一贴。
他抱着阮久,使劲蹭了一下他的脸,然后用脚把桌案踢开,蜷起已经略显高大的身子,在阮久身边躺下,脑袋枕着他的腿。
阮久摸摸他的卷卷毛:“夏祭也要我陪你一起去吗?”
“要。”赫连诛没有犹豫,“接下来不论我做什么事情,我都要软啾和我一起。”
第59章 这么奇怪【一更】
赫连诛抱着阮久, 在万岁宫后殿好好地睡了一觉。
太后留下的三个臣子,却再也冷静不下来了。
今日朝会上,短短几个时辰, 便将他们同朝臣剥离开来。
下朝的时候, 朝臣们看他们的眼神都不太对了。太后凭借他们三人,多年来, 在朝中苦心经营出来的威信,顷刻间荡然无存。
而大王仅凭一次朝会,便将朝中臣子的心全部收拢起来, 还做出了继续改制这样重大的决定。
虽然不知道究竟还要如何改制,但他们三人心中都清楚, 大王不是个善茬, 他会在改制之中, 将太后多年维持的爪牙, 一根一根全部斩断拔除。
他们都太小瞧大王了。
大王心机极重,又按捺得住性子,只等着时机成熟, 一击毙命。
这一次朝会还不算, 赫连诛只是罢免了礼部尚书, 却放过他们三个,接下来这几个月里, 只会有更多的事情等着他们。
三个人在大巫的府邸上商议此事,绥定气愤地扬手一拍桌子,一声巨响,将桌面拍出一个裂缝:“还真是小看他了, 他的心思也太重了, 谁知道他……”
胡哲瀚瞥了他一眼:“还是想想, 接下来该怎么办吧。这件事情我先写信禀告太后,在太后回来之前,我们总不能……败得太惨。”
绥定仍旧骂骂咧咧的,胡哲瀚指望不上他,便看向大巫:“大巫,您觉得呢?”
大巫有些出神,却低声道:“只怕太后如今也自顾不暇。”
其余两人都听不明白,胡哲瀚问:“太后这回是不是真的病重了?怎么一定要去行宫修养?”
大巫回过神,含糊地点了点头:“嗯,病得有些厉害了。”
一时间,三个人对突如其来的变故也有些束手无策,敲定了一些事情之后,两人便起身离开。
侍从仍旧不敢入内,大巫独自一人坐在会客厅中,仍旧兀自出神。
今日朝会上,赫连诛的眼神让他觉得恐慌。
他敢肯定,赫连诛已经知道了那句“不可近女”的批语的内情。
坐在宝座上的赫连诛,一直在看着他,用那种饱含深意的眼神。
分明是先王和太后的亲生孩子,他却一点都不像这两个人。他比先王更决绝,更狠心无情,比太后更疯狂,更歇斯底里。
也是,这两个狠人生出来的孩子,能有什么好的?自然是比他们两个都还要狠。
大巫没由来地觉得有些冷,他抱紧胳膊,长舒了一口气。
还有一个人,还有一个人的出现,也让他觉得无比害怕。
庄仙。
庄仙第一次出现在鏖兀朝堂上的时候——他是指庄仙二十来岁,先王还在的时候,那时候还没有万岁宫,尚京皇宫是后来才营建的,当时他们在皇帐里上朝。
那时候他就是大巫了。尽管他才二十岁,但他第一眼看见庄仙时,就知道,这个读书人不好惹。
后来的事情证实,果真如此。
庄仙一来,便撺掇着先王改制,照着梁国来改,改得整个鏖兀大变了样。庄仙简直要翻了鏖兀的天,谈笑之间,就定了朝中官员的生生死死。
当然,改制的事情,大巫自己也有参与。
在先王的安排下,大巫与庄仙见了面,庄仙花费一个昼夜的时间,说服大巫帮他改制。
那一个昼夜,大巫透过烛光,在庄仙发亮的双眼里,看见了一个全新的、无比强盛的鏖兀。
做大巫,常年过着清心寡欲的生活,波澜不惊的湖泊,庄仙是那个投下石块的人。
所以他也被庄仙撺掇着,参与了改制,也是他这位大巫,在议论纷纷之中,开了神职参政的前例。
先王、庄仙,还有他,或许曾经也是最稳固的联盟,在改制这条路上,一往无前,所向披靡。
大巫以双手掩面,他忍不住想起今日上朝时,庄仙挤开胡哲瀚的场景。
和以前一模一样,分毫不差。
有无数次的朝会,都是那样,先王坐在上面,他和庄仙站在下面。
但是事情很快就变了。
大巫本以为自己是鏖兀里、除了大王、地位最高的人,毕竟他在鏖兀代表了天意,代表了天神阿苏陆。
他尽全力协助庄仙改制,但他绝没有想到,庄仙最终会将改制的矛头指向他。
庄仙想把鏖兀的巫师都给废了,首当其冲的自然就是他这个巫师头头。
庄仙甚至没有同他提过一句,就要在朝会上废了他。
庄仙当然总是这样,什么都不在乎,什么都不管不顾。在废除大巫之后,他还想让这个大巫帮他劝服其他部落的巫师。
他同先王、同庄仙大吵一架,重新做回自己不参政的大巫。
尽管后来先王劝下了庄仙,力保巫师职位,让巫师成为最后一个鏖兀传统的职位,他也下定决心,再不掺和他们的事情。
但是很快,先王与庄仙也分道扬镳了。
先王变得暴戾多疑,对梁人厌恶至极,庄仙则保持着自己不肯低头的秉性,准备去其他部落,另谋出路。
先王实在是多疑,再不肯用庄仙,却也不肯放他去别的地方,险些把庄仙的双腿给砍了。
砍腿这种事情大巫怎么会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