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节
  魏采薇跑了过去,仔细打量了丁巫,才转身解释,“半夏是一味药,也是我的小名。”
  魏采薇这个大名是三年前丁巫给她立女户时,她自己取的大名,平日一直以小名半夏称呼。
  陆炳一见两人重逢时的亲密,就晓得魏采薇所言非虚。
  见丁巫亲亲热热的叫她小名半夏,汪大夏嫉火中烧,像个小人似的对陆炳“进谗言”,“陆大人,如今丁巫带到,他已经指认魏大夫的确是魏南山夫妻的养女,那么魏大夫是不是已经洗脱冒名顶替的嫌疑?”
  陆炳点头。
  “既然如此。”汪大夏指着丁巫说道:“他已经完成了任务,应立刻回铁岭流放地。”
  汪大夏催促两个将丁巫带到京城的兵士,“辛苦两位了,任务完成,再劳烦两位把他带走。”
  好不容易来京城出趟差,连屁股都没坐热呢,不,是坐都没坐下,这就要回去了?两个铁岭锦衣卫面面相觑,他们还没好好看看京城啥模样呢,回去怎么好跟弟兄们吹嘘。
  见汪大夏如此做派,魏采薇冷了脸,“你不是去划龙舟吗?怎么还没走?”就你多事!好好划你的船、搅你水,跑到这里搅合什么!
  丁巫对陆炳一拜,说道:“草民十年没见父亲,求陆大人开恩,容许草民见父亲一面。”
  汪大夏着急把他赶走,说道:“见一面就走?”
  丁巫说道:“是,求大人成全。”
  汪大夏问:“没别的要求了?”
  丁巫说道:“草民乃戴罪流放之人,肯定要回到流放地,有机会见到父亲已是梦想,不敢有其他奢求。”
  汪大夏心中转怒为喜,还朝着魏采薇挤了挤眼睛:瞧瞧,丁巫心里只有他爹,人家根本不在乎你在京城过的好不好。
  魏采薇根本没有没有看到汪大夏的眼神,她也求陆炳,“求陆大人成全,将来陆大人若有驱使,民女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这时一直沉默的陆缨开口了:“陆大人,魏大夫这次有功,就同意她所求吧。”
  其实陆炳就等着陆缨开口,他就是想要魏采薇欠陆缨的人情,将来好受驱使。
  陆炳点了头,“就由陆统领安排下去。”
  目光落在汪大夏身上,“你怎么还不去练龙舟?京城二十四卫龙舟赛,我们锦衣卫这些年年年拿第一,博得头彩,今年也要第一,还不快去!”
  汪大夏本想多赖一会,但陆炳赶他走,又想丁巫和丁汝夔见面之后也会回铁岭去,和魏采薇相隔千里,不足为患。
  想到这里,汪大夏放宽心,扛着奖划船去了。
  地下死囚牢房。
  丁汝夔在魏采薇的精心调养下,身体已经恢复,甚至比之前胖了一斤,他正在作画,画的是那晚走出牢房,祭奠魏南山夫妻时见到的月色。
  月色真美。尤其是十年不见月。
  丁汝夔画好之后,把椅子挪到桌子上,一层层爬上去,双手刚好能触到房顶。
  丁汝夔吃力的将画作《月光图》贴在房顶,又爬下去,躺在凉席上,假装自己在赏月。
  “父亲。”
  一个声音响起来。
  丁汝夔没有动,继续赏“月”,关了十年,这样的幻觉出现无数次了。
  “父亲,我来看您了。”
  丁汝夔身体一僵,转首看去,离别之时,儿子只有十二岁,满脸的稚气,看到他被锦衣卫带走,只晓得哭,一边哭一边追着囚车。
  十二岁的小少年腿能有多长呢,追了半条街,就累得摔倒在地,被魏南山抱起来。
  如今十年过去,小少年长成了青年,比他想象的要好看、要高、要壮实,他站在铁栏后面,将双手伸进来,“我来看您了,树下那坛子状元红,我还等着和父亲一起去挖。”
  丁汝夔老泪纵横,从床上起来,连鞋子都没穿,冲过去紧紧抓住了儿子的手……
  傍晚,汪大夏扛着桨回来了。
  他先去看魏采薇,却发现魏采薇住的客房空无一人,就连书桌上那本《女医杂言》都没有了!
  怎么回事?
  汪大夏冲去找陆缨,陆缨正在为父亲处理公务,从堆积如山的案头上冒出头,“哦,她回家了。”
  陆缨说道:“既然已经证明她的身份,就应该放她回家。锦衣卫不能总是扣着人家良家妇女。何况有朋自远方来,她要回家好好招待人家,接风洗尘。”
  汪大夏更懵了,“朋是谁?”
  陆缨说道:“当然是丁巫了。”
  “他还没走?他还去了魏大夫家里?”汪大夏把桨一扔,骑上快马,横穿京城南北,急忙赶去甜水巷。
  作者有话要说:  汪大醋来了
  第42章 翻旧账
  锦衣卫衙门。
  黄昏, 陆炳亲自来叫女儿吃饭,“到了时辰就吃饭,公务堆在案头又飞不了。”
  最近陆炳注意养生, 一日三餐都提醒女儿按时吃, 也不准她熬夜, 以免将来弄挎了身体, 步入他的后尘。
  “马上就去。”陆缨把笔搁在笔架上。陆炳角落有一支船桨, 一看就是汪大夏的, “这家伙总是乱扔东西,早上出门都忘记带船桨, 我看他明天又要忘, 也不晓得什么时候能够长进。”
  毕竟是自己的手下, 陆缨护短, 她经常教训汪大夏, 能够把大夏教训成大孙子,但是听父亲说他,她又有心维护, 说道:
  “他看到丁巫和丁汝夔父子重逢,想家了,划船训练之后回来, 扔了船桨就回家看父亲。”
  陆炳想起汪千户和汪大夏各种“父慈子孝”的场面,笑道:“他若一直不回家,我看汪千户还能多活几年。”
  陆缨又护上了, “这当爹的能活几年,和儿女没直接关系,老天爷决定的。我够孝顺吧,您还不是一样中风了。”
  陆炳收起笑脸:好像有些道理。我的儿女们算省心听话的, 从不惹事生非,但是我却中风了。汪大夏折腾出北城四害的名声来,汪千户身体好好的,没气出病来,这个年龄照样带队夜巡,真是天意啊。
  北城,甜水巷。
  汪大夏心急火燎的赶到这里,夏天日子长,到的时候,天还没黑。
  十几天不在家,魏宅门窗全是开的,通风换气,熏着艾条和苍术驱潮气和霉气,门口摆着两束艾蒿,预备过端午节。
  汪大夏不请自来,连门都不敲,下了马就径直跑进屋子,客堂的罗汉床不见了,抬到了东厢房,魏采薇正踩着椅子,给罗汉床上面挂一副白云般的新蚊帐。
  罗汉床上铺着一张新凉席,上面还有未干的水渍,应是刚刚擦干净的。除了凉席,还有藤编的凉枕。
  一看就是准备给丁巫留宿的,全是新的。
  汪大夏的醋意都能把海水变酸:我那晚住在这里的时候,就睡在客堂,没有蚊帐、没有凉席、枕头都是用魏采薇剩下的,连铺盖都没有,就点个蚊香过了一晚。
  “吓我一跳,原来是你。”魏采薇从椅子上跳下来,放下蚊帐,把四周拦严实了,防蚊虫飞进去。
  汪大夏问:“丁巫怎么还没走?寡男寡女的,你还要留宿他?”
  “陆大人说,后天过完端午就走。舟车劳顿,总得让护送的人休息两天。”魏采薇说道:“他是我亲人,我们在铁岭的时候就住在一起,一起长大。我花了那么多银子租下这栋房子,统共都没住几天。这楼上楼下好几个房间,难道要他住客栈不成?我的租金白花了?你这个人说话好没道理。”
  汪大夏憋着气,一屁股坐在罗汉床上的新凉席上,“咱们最近不是挺好的吗?一起吃饭、也聊的来,没吵架。怎么丁巫一来,你就挑我的毛病,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的。”
  魏采薇一怔,的确,自从她用一盘葡萄、一顿饭哄好汪大夏之后,两人就和睦了,有时候某些气氛和上一世对食夫妻相似,但又完全不同,没有自宫的汪大夏活泼开朗,笑容明媚阳光,自宫后的汪大夏很少笑,偶尔笑的时候,眼底也总有阴霾。
  重来一世,就是为了保护这份阳光,一旦失去就回不来了。
  念及于此,魏采薇没有把汪大夏从凉席上赶下来,说道:“是丁巫一来,你就变了,尖酸刻薄,欺负他是个流放者。他爹一介死囚,关在地牢,每一年都可能会死,他好容易来到京城,你还着急赶他走。倘若你的亲人是他,我对他这般言语,你也一定恼了我。”
  汪大夏的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似的,“怎么可能,你干什么我都不会恼你的。”
  没有比老夫老妻更懂得翻旧账,魏采薇说道:“是谁那天说我伤害了你,再也不跟我说话来着?这才过了几天。”
  幸亏汪大夏天生脸皮厚,说道:“就这一次,绝对没下次了。”
  汪大夏态度如此诚恳,魏采薇不好翻下去,说道:“好,我信你(个鬼)。我和他是同甘共苦的亲人,他父亲以前是兵部尚书,我不好意思攀亲叫他哥哥什么的,所以我们是亲人的感情,但以朋友相称。我不求你把他当朋友看,只是请你你别总是挤兑他。”
  魏采薇是个爽快的性子,能够用话直接说清楚的,绝对不含糊。她直接和汪大夏挑明她与丁巫的关系,是亲人,是朋友,没有男女之情。
  “当真过了端午就走?”汪大夏问。
  “那当然,陆大人的话谁敢不听?”魏采薇说道:“何况他是个流放者,如果拒绝回到流放地,视同逃犯,可当场斩杀,为了身家性命,他也不敢赖在京城啊。”
  后天端午节,再后天丁巫就走了。
  也就是说,丁巫只在这里住上两天三个晚上。
  忍过两天三夜,丁巫就消失了。
  我忍就是了。小不忍就要和魏大夫大吵一架。
  汪大夏说道:“我是那种欺负弱者的人嘛。我着急要他走,是因为……嗯”
  汪大夏努力找理由,“是因为他爹丁汝夔在朝中政敌颇多,死刑判了十年都没有死成,估计很多人想要他死——你那晚也看到严世蕃迫不及待盼他死的样子了,我怕丁巫一来的消息,会让这些人寝食难安坐不稳啊。”
  “锦衣卫衙门是陆大人的地盘,水泼不进,但是丁巫在外头啊,万一有人利用丁巫做文章,岂不是会殃及你这只池鱼?我怕夜长梦多,丁巫在京城会连累你,所以着急要他回铁岭去。”
  完美!汪大夏暗中为自己的机智鼓掌呢。
  “你——”魏采薇哭笑不得,“你是卖萝卜的跟着盐担子走——闲(咸)操(糟)心,整天胡思乱想。是陆大人把他带到京城来的,谁敢动他?”
  魏采薇没有往这方面想,因为上一世丁汝夔和丁巫都一直好好的,熬死了所有的对手,最终拨开乌云见月明。
  “因为我……关心你嘛。”汪大夏说道:“丁巫是你的朋友,你是我的朋友,我们之间……也有过命的交情了对不对?我关心你,把事情想复杂了,也很正常。”
  汪大夏还说:“后天端午节,我要在护城河赛龙舟,你们都要过来看。看完了别走,我带着你们逛京城,这京城谁能比我会玩?保管你们玩的开心,高高兴兴的把丁巫送走。”
  虽然魏采薇信誓旦旦说丁巫是亲人和朋友,但汪大夏并不放心:我嘴上也把你当朋友,但我心里……不可说,说出来吓你一跳。
  汪大夏不放心两人单独相处,必须插在中间。
  这时刮来一股穿堂风,穿堂风带来烟火气还有食物的香气。
  汪大夏伸出鼻子捕捉着香气,“好香,谁家的饭?”
  寻香而去,来到后院,红泥小炉上有一口大铁锅,锅里炖着小鸡炖蘑菇,丁巫罩着围裙,用缚绳挽起衣袖,正在揉一个个面团,他把面团压扁,一个个绕圈贴在铁锅边缘,盖上锅盖。
  还真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丁巫贴饼子的时候,魏采薇拿着蒲扇,坐在小杌子上,不停的加柴火扇风,保持炉火旺盛。
  两人配合默契的样子,应是在铁岭做过无数次的家常菜了。
  此时汪大夏的嫉火比炉火还要旺盛,控制不住这张嘴,把方才的誓言抛到脑后,又开始挤兑丁巫,说道:“都说君子远庖厨,我看丁公子不是一般人,厨艺太好了。”
  意思是说丁巫不是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