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
陈经纪赶着骡车停下,将一个凳子摆在车厢下面,说道:“九宝姑娘,到了。”
马厂胡同一枝花李九宝提着一个黑陶瓦罐下了马车,瓦罐外头还有一层夹棉的套子,不知装着什么宝贝。
他们两个都把家里最好的衣服穿在身上。
陈经纪穿着谈生意时的湖蓝色罗袍,李九宝穿着白绫衫子,大红马面裙,插戴着一对铜鎏金的莲花簪,因太阳太毒辣,李九宝遮着面纱。
两人走到衙门门口,陈经纪对守门的侍卫说道:“劳烦军爷帮忙给衙门的魏大夫带个话,我们有事找她。”
侍卫见两人打扮寒酸,还不知是哪门子上门来打秋风的穷亲戚,连忙赶苍蝇似的摆手道:“这里是锦衣卫衙门当差的地方,你们要投奔亲戚,直接去她家里。”
“这位军爷,我们不是魏大夫亲戚,只是街坊邻居。”李九宝摘下面纱,对护卫施了一礼,“魏大夫平日慷慨好施,惊闻昨夜魏大夫遭遇歹徒,幸亏北城兵马司夜巡的及时赶来,逃过一劫。我们平民百姓没什么拿得出手,就给她熬了一罐子鸡汤补补身子,本来送到她家里,发现锁了门,打听到魏大夫到了锦衣卫衙门,就来到了这里。”
李九宝显出芙蓉面,美丽果然是利器,侍卫的态度明显和缓了许多,问:“你们从北城跑到南城,就是为了给魏大夫送鸡汤?”
李九宝点头,“正是。”
侍卫说道:“打开给我看看。”
李九宝打开盖子,侍卫低头一瞧,鸡汤油亮,还有各种说不出名字的蘑菇,京城很是罕见,散发一种独特的菌菇香气,令人食指大动。
这就是昨天魏采薇送给李九宝的铁岭象牙山榛蘑。李九宝虽穷,却不想欠人情,得知魏采薇遇险,就把家里养的一只小公鸡给宰了,按照魏采薇说的方法泡发了榛蘑,跟小鸡一起炖了——这也是魏采薇说过的,这种蘑菇和小鸡最配。
侍卫说道:“不是我为难你们,只是衙门重地,闲杂人等不得进,魏大夫也是我们陆大人和陆统领都交代过要好好保护的人,怎可轻易见外人?鸡汤我可以帮你们送进去,但人不能进。”
李九宝说道:“那就拜托军爷了,我叫李九宝,他是陈经纪,军爷一提我们二人,魏大夫就知道是谁。”
侍卫命人把陶罐送进去,李九宝再三感谢,上了陈经纪的骡车回家。
一罐子小鸡炖蘑菇送到后院,魏采薇吃了药,还在昏睡,落在汪大夏手里。
汪大夏听侍卫解释来龙去脉,“陈经纪我认识,不打不相识,但李九宝……哦,记起来了,马厂胡同一枝花,我听过她的名字,没见过本人。”
侍卫回想起少女的美貌与和气,说道:“她的相貌配叫一枝花,确实不俗。”
确认过身份,汪大夏谨慎起见,夹了几片肉和蘑菇喂鸽子,见鸽子无事,才摆在魏采薇的饭桌。
汪大夏相信陈经纪和李九宝这种市井小民,因为他们只求温饱。但瓦罐从他们手里传到这里,会经过几人的手?
因周小旗之事,汪大夏有些杯弓蛇影,总觉得有人想害魏采薇。
因药物的缘故,魏采薇醒来时已经是傍晚了,陆英寸步不离的陪着父亲,汪大夏终于睡够了,在树荫下折了一根草,逗弄蚂蚁。
魏采薇站在窗下,看十四岁的王大夏玩蚂蚁,他的眼神天真纯净,就像清晨花瓣上的露珠。
魏采薇不出意外的又心软了,要汪大夏一起吃晚饭,瓦罐里的小鸡炖象牙山榛蘑就摆在中间,香气扑鼻。
魏采薇故作寻常,“天气热,不能放隔夜,一起吃了吧。”
汪大夏喝着汤,“嗯,这东厂一枝花的手艺还不错,真香。”
魏采薇心想,这是未来太后亲手做的菜啊,这一世居然吃到了。
魏采薇因还吃药,不敢碰大荤之物,只是吃了几个榛蘑,汪大夏几乎一人独吞,他能吃能睡能长大,吃了鸡肉还不够,最后将一碗米饭泡在剩下的鸡汤里,把饭泡软了,呼啦啦就吃下去,软饭不需要仔细咀嚼。
汪大夏终于停了筷子,吃饱了,舒坦得往后一仰,“等你回去,再送她几包榛蘑。”等做好了我就过去吃。
魏采薇一眼看穿他的如意算盘,“送一包蘑菇她还给我一罐子鸡汤。我若再送几包给她,恐怕她家的鸡要绝种了。”
汪大夏讪笑,没有接话。鸡肉容易塞牙缝,他去了屏风后的洗脸架子那里,对着架子上的铜镜剔牙。
魏采薇有事情要他帮忙,问:“从今天起,你就正式是锦衣卫的人了吧。”
“那当然。”汪大夏斜斜的咬着牙签,“不是我要来的,是陆统领非要我来的,我盛情难却,先干干再说,不行就撤,反正我不差这碗饭吃。”
魏采薇说道:“你既然是锦衣卫的人了,有件事我想请你帮个忙。”
汪大夏立刻警惕起来,“你我联手对付周小旗,算是有过命的交情,我帮你是应该的,但是以身相许这种事情想都别想。”
贞洁列夫汪大夏。
魏采薇说道:“我跟你说过无数遍了,我心中只有亡夫一人。锦衣卫诏狱里关押着我的一位世伯,我想和他说说话。”
汪大夏吐出牙签,拿青盐漱口,咕噜咕噜吐出来,拿手巾擦嘴,说道:“不就是探个监嘛,小事一桩,包在我身上。你只要不打我的注意的就行。”
魏采薇说道:“他是个死囚,叫做丁汝夔。”
汪大夏不学无术,且十年前的那场浩劫,他只有四岁,没有记忆,所以他不知道丁汝夔来头有多大、此人有多棘手,说道:“我这就去死囚牢找人,还你这顿鸡汤的人情。”
汪大夏会套近乎,买几个西瓜送给狱卒们当饭后水果,就套出了今晚丁汝夔要在院子里开祭坛的消息。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订阅,下午六点十八分还有一更哟,
第31章 不要疯狂的迷恋我
汪大夏自以为套出丁汝夔所在是他请吃西瓜的缘故, 其实并不是。
他不晓得自己已经是锦衣卫的冉冉升起的一颗新星了, 陆英亲自招募、指挥使陆炳“钦点”他进来, 等于是“天子门生”, 单是这两条, 他几乎可以在锦衣卫横着走。
家世良好,长的又帅,又平易近人,没有红人的傲气和架子, 打听一个死囚的下落, 还自掏腰包给大伙买西瓜吃。
偶尔有些毛手毛脚、三不着调、讨人嫌之处, 但在大事上都相当靠谱,尤其是那晚雷雨之夜,汪大夏中途要锦衣卫门放下铁锹,逼书童亲手挖坟, 结果一道天雷劈打在铁锹上,劈死了书童一事, 锦衣卫们都觉得如果不是汪大夏, 这道天雷恐怕要劈到自己头上了。
后来也是汪大夏提出借宿天安寺,还从天安寺里“征用”护身符,给大伙分发, 并没有只顾自己,这无疑引起了锦衣卫的好感,觉得汪大夏就是邻居家的“熊孩子”,熊是熊了点, 但还能忍受,且他只有十四岁,身上那些缺点都可以用“年纪小”来解释。
何况,陆炳陆英父子两个皆看中他、栽培他,一上来就是心腹,可以自由出入指挥使大人的院落,将来此人怕是要成为锦衣卫里的大人物。
见风使舵是人的本能。
丁汝夔是陆炳亲自交代过要“好好照顾”的死囚,十年等死都没死,这是锦衣卫的小秘密,他的动向本不会轻易告诉旁人,类似陈千户这种四品武官都不清楚,但谁叫汪大夏是陆炳陆英父子的心腹呢?
于是锦衣卫愿意给汪大夏行个方便。
汪大夏在锦衣卫里“人红而不自知”,简直是拿着金饭碗沿街讨饭!
他也不晓得丁汝夔的来头如此之大,还以为是自己请吃西瓜的原因,就沾沾自喜的回去向魏采薇邀功,说道:
“……他们说丁汝夔这个死囚比较特殊,陆大人下令,若没有他的手令,任何外人都不能去牢房见此人。不过呢,我运气好,今晚丁汝夔会从监狱里出来,在院子里祭奠故人,我们两个就在院子里守株待兔,这样就不是我们去见丁汝夔,而是丁汝夔偶遇我们了,何况我们确实没有下监狱见他,不算违反陆大人的命令。”
幸亏今天早上陆炳在中风之前吩咐下去了,否则别说是汪大夏,就是陆英也不能带着魏采薇去监狱和丁汝夔见面。
汪大夏还给魏采薇弄了一套锦衣卫小卒穿的衣服,“你一身孝在夜里太显眼,咱们今晚是钻了丁汝夔出来祭祀的空子,要低调。”
汪大夏胆大心细,魏采薇看到了上一世东厂厂公的影子。
汪大夏见魏采薇怔怔的看着自己,双目含情,连忙双手抱胸,做防御状,“你不要试图染指我,我的清白身是要留给未来妻子的,我可不是随便人。”
其实汪大夏也不纯是自作多情,他的直觉并没有错:魏采薇嘴上总是嫌弃、不承认,心里其实喜欢他——上一世。只是现在汪大夏的肉/体上没有变,灵魂年轻了三十多岁,没有遭遇过暴风骤雨的洗礼,魏采薇稍有“不慎”,就开始移情。
汪大夏就像一块磁石,磁场就是上一世的汪厂公。魏采薇就是一根针,只要磁石散发出磁场,无论针藏的多么深,都会咻的一下被吸引过去,牢牢贴在磁石上。
难以抗拒一世深情。
糟糕!又情不自禁了。
魏采薇连忙挪开目光,干咳两声,强词夺理,说道:“你不要误会,我的药效还没过,有时候脑子晕晕的,一片空白,盯着某个地方就不动了。我只是发呆,眼中有你,心中没有。”
“这就好。”汪大夏松开了在胸□□叉的胳膊,“周小旗真是歹毒,他一定在迷倒你的药里加了某种猛料。”
魏采薇敷衍道:“你出去,我要换衣服了。”
等魏采薇换好衣服,做小卒打扮,汪大夏在外头敲门,“换好了没?”
魏采薇抚平衣服上的褶皱,说道:“你可以进来了。”
汪大夏推门而入,手里还拿着一根带着树杈的粗树枝。
魏采薇下午看见他童心未泯,蹲在树荫下扯了一根草撩蚂蚁玩,现在弄一根粗棍子,这是要……上房揭瓦?
汪大夏拿出手帕,往粗糙的树杈上裹缠了一圈,打了个死结,递给魏采薇,“这样就不膈手了,送你一根拐杖——我刚从树上砍的。你有了拐杖,就不用我扶了。”
汪大夏来锦衣卫衙门正式当差第一天,啥都没干,就在客房补觉,砍了一枝树杈。借花献佛,送给魏采薇当拐杖。
魏采薇接过被手帕裹缠住所有棱角的拐杖,支撑着站起来,走了两步。
拐杖做的很好,不长不短,正适合她的身高,就像量身定制的一样。
前一世的死鬼老公光环立刻再次照在年轻的汪大夏头上,魏采薇看着他的目光就像蜘蛛吐丝似的,情丝万缕、还含情脉脉,牢牢的将他勾缠住,无处可逃。
在汪大夏看来,这个小寡妇看他的眼神总是带着钩子,勾得他一颗少男心就像青蛙似的砰砰直跳。
汪大夏捂住胸口,努力将心里的那只青蛙镇压下去:哎呀,我不可以这个样子动心。
你我地位悬殊,是不可能的。我都说过无数次了,不要疯狂的迷恋我,你怎么就是不听呢!
我是要继承家里千户爵位的,未来的妻子必定是名门淑女。
你再这样看我,我就……不跟你玩了。
汪大夏说道:“送你拐杖,是因男女授受不清,我不好扶你,绝对没有别的意思,你莫要误会。”
被死鬼老公义正言辞的拒绝,魏采薇赶紧收回目光,低头看着新拐杖,“我没有误会,谢谢你,等我身体恢复了,做十包清凉梅来感谢你。”
汪大夏松了口气,“这还差不多。”
嘴上这么说,心里隐隐有些失望是怎么回事?
暮色已暝,清亮的月色给人间镀了一层冷光,晚风吹拂,空气中似乎还有淡淡的栀子花香。
琢磨着丁汝夔夜祭即将尾声了,魏采薇杵着拐出门,汪大夏和她始终保持着两人的距离,隔着空气并肩而行。
用来操练士兵的大院东南角,丁汝夔将最后一陌纸钱扔进火盆里烧了,以祭奠忠诚的魏南山夫妻。
这家人以前是跟了丁家好几代的家仆,本是奴籍,到了丁汝夔这一代,开恩放奴,给予自由,魏南山依然为丁家效力,这种体面的仆人,叫做家臣。
从兵部尚书到死囚,什么故友同僚,什么同科师徒,到后来始终不离不弃的居然是出身卑微的家臣。
丁汝夔在心中默祷,还拿出花了一天时间精心写的千字长篇祭文,烧给地下的魏南山夫妻。
以前当兵部尚书的时候,不少人出千两银子,托付各种关系求他写祭文墓志铭等等,都要从年头排到年尾——他还未必肯接。
如今他的文章只烧给忠仆。
十年都没有见过天日,见到月色也是好的,丁汝夔将祭文扔进火盆里,抬头贪婪的看着月色。
月色真美。
丁汝夔眼睛都不眨一下,将外面的风景镌刻在脑海里,这是美好的回忆,哪怕今年年底他的名字被御笔一勾,拖去菜市口砍头,也值了。
“丁世伯。”
一个声音从身后响起。
马厂胡同一枝花李九宝提着一个黑陶瓦罐下了马车,瓦罐外头还有一层夹棉的套子,不知装着什么宝贝。
他们两个都把家里最好的衣服穿在身上。
陈经纪穿着谈生意时的湖蓝色罗袍,李九宝穿着白绫衫子,大红马面裙,插戴着一对铜鎏金的莲花簪,因太阳太毒辣,李九宝遮着面纱。
两人走到衙门门口,陈经纪对守门的侍卫说道:“劳烦军爷帮忙给衙门的魏大夫带个话,我们有事找她。”
侍卫见两人打扮寒酸,还不知是哪门子上门来打秋风的穷亲戚,连忙赶苍蝇似的摆手道:“这里是锦衣卫衙门当差的地方,你们要投奔亲戚,直接去她家里。”
“这位军爷,我们不是魏大夫亲戚,只是街坊邻居。”李九宝摘下面纱,对护卫施了一礼,“魏大夫平日慷慨好施,惊闻昨夜魏大夫遭遇歹徒,幸亏北城兵马司夜巡的及时赶来,逃过一劫。我们平民百姓没什么拿得出手,就给她熬了一罐子鸡汤补补身子,本来送到她家里,发现锁了门,打听到魏大夫到了锦衣卫衙门,就来到了这里。”
李九宝显出芙蓉面,美丽果然是利器,侍卫的态度明显和缓了许多,问:“你们从北城跑到南城,就是为了给魏大夫送鸡汤?”
李九宝点头,“正是。”
侍卫说道:“打开给我看看。”
李九宝打开盖子,侍卫低头一瞧,鸡汤油亮,还有各种说不出名字的蘑菇,京城很是罕见,散发一种独特的菌菇香气,令人食指大动。
这就是昨天魏采薇送给李九宝的铁岭象牙山榛蘑。李九宝虽穷,却不想欠人情,得知魏采薇遇险,就把家里养的一只小公鸡给宰了,按照魏采薇说的方法泡发了榛蘑,跟小鸡一起炖了——这也是魏采薇说过的,这种蘑菇和小鸡最配。
侍卫说道:“不是我为难你们,只是衙门重地,闲杂人等不得进,魏大夫也是我们陆大人和陆统领都交代过要好好保护的人,怎可轻易见外人?鸡汤我可以帮你们送进去,但人不能进。”
李九宝说道:“那就拜托军爷了,我叫李九宝,他是陈经纪,军爷一提我们二人,魏大夫就知道是谁。”
侍卫命人把陶罐送进去,李九宝再三感谢,上了陈经纪的骡车回家。
一罐子小鸡炖蘑菇送到后院,魏采薇吃了药,还在昏睡,落在汪大夏手里。
汪大夏听侍卫解释来龙去脉,“陈经纪我认识,不打不相识,但李九宝……哦,记起来了,马厂胡同一枝花,我听过她的名字,没见过本人。”
侍卫回想起少女的美貌与和气,说道:“她的相貌配叫一枝花,确实不俗。”
确认过身份,汪大夏谨慎起见,夹了几片肉和蘑菇喂鸽子,见鸽子无事,才摆在魏采薇的饭桌。
汪大夏相信陈经纪和李九宝这种市井小民,因为他们只求温饱。但瓦罐从他们手里传到这里,会经过几人的手?
因周小旗之事,汪大夏有些杯弓蛇影,总觉得有人想害魏采薇。
因药物的缘故,魏采薇醒来时已经是傍晚了,陆英寸步不离的陪着父亲,汪大夏终于睡够了,在树荫下折了一根草,逗弄蚂蚁。
魏采薇站在窗下,看十四岁的王大夏玩蚂蚁,他的眼神天真纯净,就像清晨花瓣上的露珠。
魏采薇不出意外的又心软了,要汪大夏一起吃晚饭,瓦罐里的小鸡炖象牙山榛蘑就摆在中间,香气扑鼻。
魏采薇故作寻常,“天气热,不能放隔夜,一起吃了吧。”
汪大夏喝着汤,“嗯,这东厂一枝花的手艺还不错,真香。”
魏采薇心想,这是未来太后亲手做的菜啊,这一世居然吃到了。
魏采薇因还吃药,不敢碰大荤之物,只是吃了几个榛蘑,汪大夏几乎一人独吞,他能吃能睡能长大,吃了鸡肉还不够,最后将一碗米饭泡在剩下的鸡汤里,把饭泡软了,呼啦啦就吃下去,软饭不需要仔细咀嚼。
汪大夏终于停了筷子,吃饱了,舒坦得往后一仰,“等你回去,再送她几包榛蘑。”等做好了我就过去吃。
魏采薇一眼看穿他的如意算盘,“送一包蘑菇她还给我一罐子鸡汤。我若再送几包给她,恐怕她家的鸡要绝种了。”
汪大夏讪笑,没有接话。鸡肉容易塞牙缝,他去了屏风后的洗脸架子那里,对着架子上的铜镜剔牙。
魏采薇有事情要他帮忙,问:“从今天起,你就正式是锦衣卫的人了吧。”
“那当然。”汪大夏斜斜的咬着牙签,“不是我要来的,是陆统领非要我来的,我盛情难却,先干干再说,不行就撤,反正我不差这碗饭吃。”
魏采薇说道:“你既然是锦衣卫的人了,有件事我想请你帮个忙。”
汪大夏立刻警惕起来,“你我联手对付周小旗,算是有过命的交情,我帮你是应该的,但是以身相许这种事情想都别想。”
贞洁列夫汪大夏。
魏采薇说道:“我跟你说过无数遍了,我心中只有亡夫一人。锦衣卫诏狱里关押着我的一位世伯,我想和他说说话。”
汪大夏吐出牙签,拿青盐漱口,咕噜咕噜吐出来,拿手巾擦嘴,说道:“不就是探个监嘛,小事一桩,包在我身上。你只要不打我的注意的就行。”
魏采薇说道:“他是个死囚,叫做丁汝夔。”
汪大夏不学无术,且十年前的那场浩劫,他只有四岁,没有记忆,所以他不知道丁汝夔来头有多大、此人有多棘手,说道:“我这就去死囚牢找人,还你这顿鸡汤的人情。”
汪大夏会套近乎,买几个西瓜送给狱卒们当饭后水果,就套出了今晚丁汝夔要在院子里开祭坛的消息。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订阅,下午六点十八分还有一更哟,
第31章 不要疯狂的迷恋我
汪大夏自以为套出丁汝夔所在是他请吃西瓜的缘故, 其实并不是。
他不晓得自己已经是锦衣卫的冉冉升起的一颗新星了, 陆英亲自招募、指挥使陆炳“钦点”他进来, 等于是“天子门生”, 单是这两条, 他几乎可以在锦衣卫横着走。
家世良好,长的又帅,又平易近人,没有红人的傲气和架子, 打听一个死囚的下落, 还自掏腰包给大伙买西瓜吃。
偶尔有些毛手毛脚、三不着调、讨人嫌之处, 但在大事上都相当靠谱,尤其是那晚雷雨之夜,汪大夏中途要锦衣卫门放下铁锹,逼书童亲手挖坟, 结果一道天雷劈打在铁锹上,劈死了书童一事, 锦衣卫们都觉得如果不是汪大夏, 这道天雷恐怕要劈到自己头上了。
后来也是汪大夏提出借宿天安寺,还从天安寺里“征用”护身符,给大伙分发, 并没有只顾自己,这无疑引起了锦衣卫的好感,觉得汪大夏就是邻居家的“熊孩子”,熊是熊了点, 但还能忍受,且他只有十四岁,身上那些缺点都可以用“年纪小”来解释。
何况,陆炳陆英父子两个皆看中他、栽培他,一上来就是心腹,可以自由出入指挥使大人的院落,将来此人怕是要成为锦衣卫里的大人物。
见风使舵是人的本能。
丁汝夔是陆炳亲自交代过要“好好照顾”的死囚,十年等死都没死,这是锦衣卫的小秘密,他的动向本不会轻易告诉旁人,类似陈千户这种四品武官都不清楚,但谁叫汪大夏是陆炳陆英父子的心腹呢?
于是锦衣卫愿意给汪大夏行个方便。
汪大夏在锦衣卫里“人红而不自知”,简直是拿着金饭碗沿街讨饭!
他也不晓得丁汝夔的来头如此之大,还以为是自己请吃西瓜的原因,就沾沾自喜的回去向魏采薇邀功,说道:
“……他们说丁汝夔这个死囚比较特殊,陆大人下令,若没有他的手令,任何外人都不能去牢房见此人。不过呢,我运气好,今晚丁汝夔会从监狱里出来,在院子里祭奠故人,我们两个就在院子里守株待兔,这样就不是我们去见丁汝夔,而是丁汝夔偶遇我们了,何况我们确实没有下监狱见他,不算违反陆大人的命令。”
幸亏今天早上陆炳在中风之前吩咐下去了,否则别说是汪大夏,就是陆英也不能带着魏采薇去监狱和丁汝夔见面。
汪大夏还给魏采薇弄了一套锦衣卫小卒穿的衣服,“你一身孝在夜里太显眼,咱们今晚是钻了丁汝夔出来祭祀的空子,要低调。”
汪大夏胆大心细,魏采薇看到了上一世东厂厂公的影子。
汪大夏见魏采薇怔怔的看着自己,双目含情,连忙双手抱胸,做防御状,“你不要试图染指我,我的清白身是要留给未来妻子的,我可不是随便人。”
其实汪大夏也不纯是自作多情,他的直觉并没有错:魏采薇嘴上总是嫌弃、不承认,心里其实喜欢他——上一世。只是现在汪大夏的肉/体上没有变,灵魂年轻了三十多岁,没有遭遇过暴风骤雨的洗礼,魏采薇稍有“不慎”,就开始移情。
汪大夏就像一块磁石,磁场就是上一世的汪厂公。魏采薇就是一根针,只要磁石散发出磁场,无论针藏的多么深,都会咻的一下被吸引过去,牢牢贴在磁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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糟糕!又情不自禁了。
魏采薇连忙挪开目光,干咳两声,强词夺理,说道:“你不要误会,我的药效还没过,有时候脑子晕晕的,一片空白,盯着某个地方就不动了。我只是发呆,眼中有你,心中没有。”
“这就好。”汪大夏松开了在胸□□叉的胳膊,“周小旗真是歹毒,他一定在迷倒你的药里加了某种猛料。”
魏采薇敷衍道:“你出去,我要换衣服了。”
等魏采薇换好衣服,做小卒打扮,汪大夏在外头敲门,“换好了没?”
魏采薇抚平衣服上的褶皱,说道:“你可以进来了。”
汪大夏推门而入,手里还拿着一根带着树杈的粗树枝。
魏采薇下午看见他童心未泯,蹲在树荫下扯了一根草撩蚂蚁玩,现在弄一根粗棍子,这是要……上房揭瓦?
汪大夏拿出手帕,往粗糙的树杈上裹缠了一圈,打了个死结,递给魏采薇,“这样就不膈手了,送你一根拐杖——我刚从树上砍的。你有了拐杖,就不用我扶了。”
汪大夏来锦衣卫衙门正式当差第一天,啥都没干,就在客房补觉,砍了一枝树杈。借花献佛,送给魏采薇当拐杖。
魏采薇接过被手帕裹缠住所有棱角的拐杖,支撑着站起来,走了两步。
拐杖做的很好,不长不短,正适合她的身高,就像量身定制的一样。
前一世的死鬼老公光环立刻再次照在年轻的汪大夏头上,魏采薇看着他的目光就像蜘蛛吐丝似的,情丝万缕、还含情脉脉,牢牢的将他勾缠住,无处可逃。
在汪大夏看来,这个小寡妇看他的眼神总是带着钩子,勾得他一颗少男心就像青蛙似的砰砰直跳。
汪大夏捂住胸口,努力将心里的那只青蛙镇压下去:哎呀,我不可以这个样子动心。
你我地位悬殊,是不可能的。我都说过无数次了,不要疯狂的迷恋我,你怎么就是不听呢!
我是要继承家里千户爵位的,未来的妻子必定是名门淑女。
你再这样看我,我就……不跟你玩了。
汪大夏说道:“送你拐杖,是因男女授受不清,我不好扶你,绝对没有别的意思,你莫要误会。”
被死鬼老公义正言辞的拒绝,魏采薇赶紧收回目光,低头看着新拐杖,“我没有误会,谢谢你,等我身体恢复了,做十包清凉梅来感谢你。”
汪大夏松了口气,“这还差不多。”
嘴上这么说,心里隐隐有些失望是怎么回事?
暮色已暝,清亮的月色给人间镀了一层冷光,晚风吹拂,空气中似乎还有淡淡的栀子花香。
琢磨着丁汝夔夜祭即将尾声了,魏采薇杵着拐出门,汪大夏和她始终保持着两人的距离,隔着空气并肩而行。
用来操练士兵的大院东南角,丁汝夔将最后一陌纸钱扔进火盆里烧了,以祭奠忠诚的魏南山夫妻。
这家人以前是跟了丁家好几代的家仆,本是奴籍,到了丁汝夔这一代,开恩放奴,给予自由,魏南山依然为丁家效力,这种体面的仆人,叫做家臣。
从兵部尚书到死囚,什么故友同僚,什么同科师徒,到后来始终不离不弃的居然是出身卑微的家臣。
丁汝夔在心中默祷,还拿出花了一天时间精心写的千字长篇祭文,烧给地下的魏南山夫妻。
以前当兵部尚书的时候,不少人出千两银子,托付各种关系求他写祭文墓志铭等等,都要从年头排到年尾——他还未必肯接。
如今他的文章只烧给忠仆。
十年都没有见过天日,见到月色也是好的,丁汝夔将祭文扔进火盆里,抬头贪婪的看着月色。
月色真美。
丁汝夔眼睛都不眨一下,将外面的风景镌刻在脑海里,这是美好的回忆,哪怕今年年底他的名字被御笔一勾,拖去菜市口砍头,也值了。
“丁世伯。”
一个声音从身后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