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104比试
  一夜风流过后,天刚蒙蒙亮,沈牧缓缓睁开眼睛,深吸了一口气,打了个哈欠,慵懒的伸了个懒腰,然后往身边一看,竟然发现木婉清不见了。
  但是,沈牧现在任务在身,知道木婉清有功夫在身,也不必为她担心,便继续赶路,翻过几个山头,数日后,来到一座小城。
  进得城去,行人熙来攘往,甚是繁华热闹。
  沈牧在街市上,信步而行,突然间闻到一股香气,乃是焦糖、酱油混着熟肉的香味。
  此时,已是正午,闻到肉香,便觉赌中接,当下循着香气寻去,转了一个弯,只见老大一座酒楼当街而立,金字招牌上写着“松鹤楼”三个大字,觉得这个金字招牌的上的店名很是眼熟,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却是一时怎么也想不起来。
  招牌年深月久,被烟熏成一团漆黑,三个金字却闪烁发光,阵阵酒香肉气从酒楼中喷出来,厨子刀勺声和跑堂吆喝声响成一片。
  他上得楼来,跑堂过来招呼。
  沈牧要了一壶酒,叫跑堂配四色酒菜,倚着窗台边自斟自饮,看着窗外的街市上来来往往的人群,却是看到一个极为熟悉的的大汉,这大汉身材甚是魁伟,三十来岁年纪,身穿灰色旧布袍,已微有破烂,浓眉大眼,高鼻阔口,一张四方的国字脸,颇有风霜之色,顾盼之际,极有威势。
  给沈牧感觉很像影视中的乔峰,却也不尽相同,沈牧用【气运勘察术】去看这大汉的武功修为,却是根本看不到,那么就是说这大汉的修为肯定要比他高很多,以至于他就根本不能勘察出这大汉的修为,只能看出这大汉的气运带着淡淡的黑,明显这大汉气运并不太好。
  这让沈牧不由心中一惊,道:“莫非这人便是乔峰?”
  思索间,这容貌身为灰袍大汉竟然一闪不见了!
  沈牧便想下楼去找,可是他还没动身呢,便见那大汉已是走将进来,对小二叫了一份大侠套餐,“小二,来一盘熟牛肉,一大碗汤,两大壶酒。”
  “来嘞!”小二虽见这大汉衣着陈旧不堪,却是容貌甚伟,气度不凡,便也不敢怠慢,在大汉找到了位置坐下后,便连忙先端来了一大壶酒。
  沈牧想到,如果他没猜错的话,这人想来这人十有八九就是乔峰了,便招呼跑堂过来,指着那大汉的背心说道:“这位爷台的酒菜帐都算在我这儿。”
  那大汉听到沈牧对小二的吩咐,回头微笑,抱拳道:“这位兄台,请过来共饮一杯如何呀?”
  沈牧要的就是这个效果,便也微微一笑,对大汉抱拳道:“恭敬不如从命!”
  说着,便起身,吩咐酒保取过杯筷,移到大汉席上坐下,对大汉道:“未请教英雄高姓大名?”
  大汉爽朗一笑,“哈哈哈,大家只不过是萍水相逢,倒不如痛快的喝上几杯不更好?”
  沈牧心中微微一愣,心道:“我靠,这大汉要不是乔峰,岂不是让老子白请了一顿酒菜?”
  心中虽然对这大汉有所疑惑,但脸上却没有丝毫显露,举杯对大汉道:“不错,醉倒何妨死便埋。”
  “痛快!”那大汉微笑道:“兄台倒也爽气,只不过你的酒杯太小。”
  叫道:“小二,取两只大碗来,再打十斤高粱。”
  那小二和沈牧听到“十斤高粱”四字,都吓了一跳。
  沈牧暗道:“我日啊,这大汉这么能喝,应该不是认错了吧。”
  小二却是赔笑道:“爷台,十斤高粱喝得完吗?”
  那大汉指着沈牧道:“这位公子爷请客,你何必给他省钱?十斤不够,打二十斤。”
  小二笑道:“是!是!”
  过不多时,小二取过两只大碗,一大坛酒,放在桌上,道:“客官,酒来了。”
  那大汉对小二吩咐道:“满满的斟上两碗。”
  酒保依言斟了。这满满的两大碗酒一斟,沈牧顿感酒气刺鼻。
  他有好一段时间没有怎么饮酒了,有是也只不过偶尔喝上几杯,哪里见过这般大碗的饮酒,不由得皱起眉头。
  那大汉笑道:“咱两个先来对饮十碗,如何?”
  沈牧暗道:“这大汉如若果真是乔峰,我要是不和他痛饮一回,岂不是让他小看与我?不行,一定不能丢了这个脸,最多也不过是醉死,又有什么大不了的?”
  当即胸膛一挺,眼神一亮,朗声道:“好,在下舍命陪君子!”
  大汉哈哈一笑,“痛快!”
  说着,两人便都端起一碗酒来,咕嘟咕嘟的便喝了下去。
  沈牧饮了一口这高粱酒,顿觉甚是酒劲十足,甚是好喝,心道:“这高粱酒在宋朝虽然已经算是烈酒了,可在现代的白酒却是差上不少。”
  沈牧满饮一碗,笑道:“好酒,好酒!”
  呼一口气,又将一碗酒喝干。
  那大汉也喝了一碗,再斟两碗。
  这一大碗便是半斤,沈牧一斤烈酒下肚,腹中便如有股烈火在熊熊焚烧,头脑中混混沌沌,不由心道:“这酒虽然不像现代的白酒那么烈,但是喝多了也上头啊,喝了这一斤高粱酒,头都有些晕晕的了。”
  沈牧未喝第三碗酒时,已感烦恶欲呕,待得又是半斤烈酒灌入腹中,五脏六腑似乎都欲翻转。
  他紧紧闭口,不让腹中酒水呕将出来。突然间丹田中一动,一股真气冲将上来,只觉体内酒气翻涌,竟与真气相混,这酒水是有形有质之物,不似真气内力可在穴道中安居。
  沈牧却也任其自然,运起一道六脉真气,从天宗穴而肩贞穴,再经左手手臂上的小海、支正、养老诸穴而通至手掌上的阳谷、后豁、前谷诸穴,由小指中倾泻而出,这时他小指之中,却有一道酒水缓缓流出。
  初时沈牧尚未察觉,但过不多时,头脑便感清醒,察觉酒水从小指尖流出,暗叫:“妙之极矣!”
  他左手垂向地下,那大汉并没留心,只见沈牧本来醉眼朦胧,但过不多时,便即神采奕奕,不禁暗暗生奇,笑道:“兄台酒量居然倒也不弱,果然有些意思。”又斟了两大碗。
  沈牧心道:“反正我怎么喝都没事,我就不信,你喝一百碗都没事。”
  便一脸不在意的,对大汉笑道:“我这酒量是因人而异。常言道:酒逢知己千杯少。这一大碗嘛,我瞧也不过二十来杯,一千杯须得装上四五十碗才成,我们就各饮一百碗酒,你看如何?”
  大汉听到沈牧说各饮一百碗酒,也就是两千杯酒,神情就不由的微微一怔。
  心道:“如若四五十碗倒还好,可这一百碗酒,可就是五十斤的酒啊,我肯定是喝不了这五十斤酒的,想来这小子也是信口胡言,且和他对饮四五十碗再说!”
  想到这里,大汉便一拍桌子,大笑道:“好!来!”
  说着便举起大碗来,和沈牧对饮起来。
  沈牧也是哈哈一笑,把桌前这一大碗酒喝了下去,随即依法运气。
  他左手搭在酒楼临窗的栏杆之上,从小指甲流出来的酒水,顺着栏杆流到了楼下墙脚边,当真神不知、鬼不觉,没半分破绽可寻。
  片刻之间,他喝下去的四大碗酒已然尽数逼了出来。
  沈牧和那大汉你一碗,我一碗,喝了个旗鼓相当,只一顿饭时分,两人都已喝了五十来碗。
  沈牧自知手指上玩弄玄虚,这烈酒只不过在自己体内流转一过,瞬即泻出,酒量可说无穷无尽。
  但这大汉却全凭真实本领,眼见他连尽六十余碗,脸色有些微微发红,心道:“这大汉如若不是乔峰,天下又有谁能连饮六十余碗,却不醉呢。”
  而这大汉却是对沈牧心中更是钦佩不已,不油心道:“这位兄弟,看起来也不过二十岁的样子,却是酒量如此惊人,今日饮的虽然痛快异常,可如若再饮下去,定然要醉倒在这里,可我乔峰从来都是一言九鼎,既然答应了别人,即便是醉倒在这里,也要把这一百碗酒给喝完。”
  想到这里,大汉便又和沈牧对饮了起来,喝到第九十多碗的时候,大汉已然是满面通红,有些喝不下去了。
  不过这也很正常,五十斤酒什么概念,而且乔峰一直都没去茅厕,这五十斤去下,即便是酒仙来了,也要懵比。
  沈牧又端起一大碗酒,对大汉举杯道:“哈哈,痛快,来,咱们继续饮酒,如若不够,咱们就再来一百碗酒,今日一定要饮个痛快才行!”
  “叮咚,恭喜宿主,装比成功,获得5000点积分。”
  大汉终于是撑不住了,听到沈牧说还要和他饮上一百碗酒,头都有些大了,连忙摆手道:“兄台,好酒量,乔某行走江湖多年,论起赌酒,却是从未见得有人喝的过乔某,可今日见到兄台,乔某甘愿认输!”
  沈牧听到这大汉自称乔某,便是心下一喜,对大汉道:“你……你果真是人称北乔峰南慕容的乔峰,乔大侠?!”
  乔峰盯着沈牧又仔细打量了一番,却是从未见过此人,便疑惑道:“哦,你怎认得乔某,在下正是乔峰,敢问兄台高姓大名?!”
  “叮咚,恭喜宿主,赌酒胜过乔峰,获得2000点积分。”
  沈牧没想到他的运气还不错,便笑道:“小弟是大理人氏,姓段名誉,初来江南,便结识乔兄这样的一位英雄人物,实是大幸。”
  乔峰听到沈牧此话,不由沉吟道:“嗯,你是大理段氏的子弟,难怪,难怪。段兄,你到江南来有何贵干?”
  沈牧却是不能说,其实他来江南就是来完成任务,阻止你误杀阿朱,以至于后悔一生的。
  便只是说道:“小弟来江南就是为了拜会江湖上大名鼎鼎的北乔峰南慕容,却是不想,初来江南,便遇到了乔兄,实乃小弟之荣幸。”
  乔峰爽朗一笑道:“哈哈,今日乔某从未饮酒饮的如此痛快,遇到段兄也是乔某人生中的一大幸事,只是乔某还想和段兄比试一下脚力如何?”
  显然乔峰赌酒输给了沈牧,便想在脚力上赢回一局。
  沈牧的内力远远不及乔峰,如若施展【凌波微步】肯定没有乔峰跑的快。
  但是如若和乔峰比长途赛跑,乔峰施展轻功,要在十数里内胜过他并不为难,一比到三四十里,胜败之数就难说得很,比到六十里之外,乔峰就肯定非输不可。
  想到这里,便对乔峰道:“我们如若比试脚力,就比试八十里的路程,如何?”
  “八十里?!”乔峰听到沈牧此话,脸上就不由一惊,但是提出比脚力的是他,他自然是不能不同意的,便对沈牧道:“好,那就依段兄所言,我们这就离开这里,去一个宽敞的去比试。”
  店小二见沈牧两人起身要走,而这两人虽然菜没吃多少,可却喝了整整五十多两银子的酒钱,他生怕这两人付不出那么的银子,便连忙上前道:“客官,酒菜钱一共是六十两银子……”
  沈牧便带着从大理带的银子中,拿出了一百两银子,递给小二道:“全都拿去,不用找了。”
  乔峰见沈牧出手如此豪爽,视钱财如无误,与他甚是相似,不由的更是对沈牧心中钦佩不已。
  两人下得楼来,乔峰越走越快,出城后便开始比起了脚力。
  乔峰为了赢回一局,更是迈开大步,顺着大路疾趋而前,沈牧提一口气,和他并肩而行,他虽内力远远不及乔峰,但是胜在凌波微步精妙,而且可以长途行走。
  开始乔峰虽然一直领先于沈牧,但是后面他只是按照所学步法,加之六脉剑气的内力,一步步的跨将出去,乔峰到底是在他前面还是在后后,他却全然的顾不到了。
  两人并肩而前,沈牧只听得风声呼呼,道旁树木纷纷从身边倒退而过。
  乔峰迈开大步,越走越快,顷刻间便远远赶在段誉之前。
  但他只要稍缓得几口气,沈牧便即追了上来。
  乔峰斜眼相睨,见沈牧身形潇洒,犹如庭除闲步一般,步伐中浑没半分霸气,心下暗暗佩服,加快几步,又将他抛在后面。
  而沈牧却不久又即追上。
  这么试了几次,两人行出三四十里,乔峰已然有些落后于沈牧了。
  而两人比试到,快要六十里时候,沈牧显然已经遥遥领于与乔峰了。
  又行了十数里,路过一个小酒馆的时候,乔峰以是气喘吁吁,对沈牧便连忙摆手喊道:“段兄,你的步法高深莫测,乔某今日输的心服口服。”
  “叮咚,恭喜宿主,装比成功,获得2000点积分。“
  沈牧却是谦恭道:“乔兄过誉了,小弟也只是侥幸得胜而已,实在不足为道。”
  乔峰哈哈一笑道:“段兄,你我一见如故,又甚为意气相投,不如你我二人结为金兰兄弟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