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9章:红衣女孩、眼中貂毛
  看到眼前的这个情景,让我顿时就吓了一跳!
  我们停车所在的这个公路边上,本来就是地势很高,而我看向的那个地方,正是越过了一个山间的洼地以后,和我正对面的山峰峰顶。
  如果要是算起来,我们之间直线的距离大概是三华里,1500米左右。
  在对面的那个山尖上还带着之前降下的残雪,可以说是渺无人迹、寒风呼啸。在那样的地方,怎么可能有一个小女孩?
  看她穿的似乎还是一条红裙子,等到我再想仔细朝着那边看过去的时候,却赫然间发现,刚才看到的那个身影已经不见了!
  我知道,我不可能会看错。如果说要是普通人怀疑自己眼花了,那还情有可原。可是我这一身的本事,绝大多数都在这一对眼睛上面,我怎么可能会看花眼?
  那个小孩到底是什么人?或者说,她到底是什么?
  我就这样直愣愣的看着对面的山头,一时之间,心头疑窦丛生。
  莫非那个孩子,是个死去的冤魂?
  啊!
  就在我想到“冤魂”这两个字的时候,猛然间我才意识到今天凶杀案的现场,到底哪一点不对了!
  没有冤魂!
  按理说所有死去的人,他们都会在死后进入地府投胎转世。
  当然,这里面也有例外,横死的人,也就是被人害死的人,魂魄是不入地府的。
  也正因为这样,所以世上留存的鬼,多半都是非自然死亡造成的结果。
  当然,这里面也有意外的情况。
  比如说自杀的人里面,投缳自尽、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上吊的人。如果不是过分冤屈或者悲愤,那么鬼魂还是可以入地府的。
  但是,并不属于自杀的溺死,也就是说在河里淹死的,往往就不能够魂入地府。因为淹死的人常常是因为水底下水鬼来找替身,所以才会被淹身亡。
  所以新淹死的人在没找到替身之前,他的魂魄还得在河里面呆着。
  像是今天的那种情况,刘继芬和她的五个孩子,都属于板上钉钉的横死鬼。所以她们的魂魄一定会在案发现场周围绕着。
  但是我今天去的时候,却完全没看见这几个鬼!
  怪不得我觉得不对劲,原来问题出在这里!
  “怎么了?”若雪看我神色有异,向我问了一句。
  “没事儿,”我晃晃头,把这些念头全都甩开,然后示意若雪开车往回走。
  等我们回到家以后,时间都已经是下午了。然后我们就在家里一直等着尸检的消息,
  等到第二天中午,尸检报告终于出来了。若雪在工作单位给我打来了电话,她在电话里显得非常兴奋。
  “在那些孩子的眼睛里面,并没有发现指纹,但是却发现了另外一样东西。”若雪兴奋的说道:“你猜是什么?”
  “眼屎,”我一边跟若雪开着玩笑,一边心里无奈的想道:“这我怎么可能猜得出来?”
  “一根黑色的动物毛发,非常细小。”若雪知道我是故意扯淡,她倒是丝毫不以为意:“是一根貂毛。”
  “貂毛…是一个穿貂皮大衣的人,到刘继芬家里做的案?”我在心里面想了一想,觉得似乎有点不可能。
  从这个凶手的手法上来说,这里面有几点非常明显的特征。
  第一,这个案犯做完了案以后,又把孩子的尸体重新搬回了东屋。这说明这个人做事很有条理,而且当时他一点儿都不慌张。
  第二,一般做完了强奸杀人案的人,他们在处理尸体的时候,通常会有一个下意识的动作,就是把被害人死去的脸给盖上。
  这是因为他们在潜意识里面,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情是错误的。所以他们盖上脸,是因为不想在今后回忆起这个场景的时候,老是想起被害人那张死去的脸。
  而这个人。他根本就没有这么做。
  即便当时在刘继芬死去的炕上,有很多被子、枕巾还有衣服之类能够覆盖死者的东西,他都没有去盖上死者的脸。
  这说明,他潜意识里面一丁点儿都没有感到羞愧和自责。
  所以,现场的痕迹说明,这个案犯是一个心理极度扭曲,而且冷静到了可怕那种程度的人!
  但是这样的话,矛盾就出来了。
  如果凶犯真的是一个这样的人的话,那么几乎我可以肯定,他一定会去选择自己比较熟悉的环境去做案。
  比如说一个城市的白领,几乎是一定不会去农村的住宅里面犯罪的。
  而选择向市医院和停车场这种类型的地方作案的人,他们几乎是百分之百,对这样的环境非常熟悉。
  如果按照这个逻辑来说,那根貂毛就说不通了。因为在二道营子那个贫困的农村,几乎没有人去穿貂皮这种昂贵的衣服。即便是有,那个人也绝不会穿着这么显眼的东西出去犯案。
  “怎么回事?怎么不说话了?”若雪在电话那头问我。
  “警队是不是已经在二道营子那里,排查那些穿着黑色貂皮的人了?”我在电话里向若雪问道。
  “对啊!估计一共也没有多少人,很快的结果就该出来了。”若雪说道。
  “如果要是找不到的话,那可就麻烦了。”若雪在电话里想了一想以后接着说道:
  “案发位置在公路边,如果要不是二道营子本地人干的。那么就是有人在公路边停下了车,然后下坡走到那个院子里面,做下了这个案子……”
  “不能!”我果断的否决了若雪的这个假设。
  我在脑海里面,想象了一下作案的那个场面,若雪这个假设根本就不成立!
  那个案犯作案的时候,甚至把死去的小孩搬过来围观。这种行为根本就不是正常人应该有的,同时我也几乎可以肯定,罪犯绝对不是由于一时冲动,才做下了这桩案子。
  这个案件中的所有线索,都说明这个案犯,是一个心理扭曲变态的家伙。
  像这样的人,如果他开着车,穿着貂皮衣服。那么他心里不断幻想着的作案场面,绝不会是在农村的土房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