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2章 这个世界太小了
盛白把车从地下车库开出来的时候,就看到秦瑟小小的一团,瑟缩在车库门口的石头上,有点魂不守舍的模样。
男人按了一下喇叭。
秦瑟抬起头,一双水汪汪的眸子里尽是水汽。
她快速的用手背抹了一下眼睛,然后露出一个轻松的笑容,“你的车可真帅气……”
秦瑟指着盛白的车,有些不敢相信的模样。
盛白听出她的夸赞有几分勉强的味道,他也不生气,男人从车里探出半个身子,拍了拍自己的车身,“我也觉得很帅气,要不要上来试试?”
秦瑟起身,揉着自己已经蹲麻了双腿,她围着盛白的车转了一圈。
别人都是开法拉利的跑车,盛白却开了一辆闷骚红的老爷车!
这个车型虽然不难看,但是跑在大街上,大概也会招来别人诧异的目光吧!
毕竟,这个时代的人,很少有人会花大价钱,买这么一辆老爷车。
秦瑟倒是挺喜欢这个车型的,她是发自内心的喜欢,在凉城的时候,她的爷爷就是一个汽车修理厂的老工人,那个时候爸爸还没那么嗜赌成性,小时候经常带她去修理厂给爷爷送饭,修理厂的一角就堆放着一些废弃的车,秦瑟小时候淘气,会爬到车的顶上假装自己是司机,超人,钢铁侠……
那个时候她还不到6岁……
她摸了摸前后左右的配件,这才拉开车门坐进了副驾驶,说了一句:“走吧!”
盛白笑着将安全带给她扯过来。
“不要小瞧我家大红,她跑起来速度也是惊人的!”
“大红?”秦瑟纳闷。
盛白拍了拍方向盘,“它就是大红,我媳妇!”
秦瑟被他的说法逗乐了。
她扯过安全带给自己扣上。
“那就麻烦你媳妇带我一程吧!”
盛白觉得她这会儿心情可能好一些了,于是打开车载音乐,有点古典味道的爵士乐,加上这具有年代感的车,真是绝配了。
秦瑟欣喜的发现,盛白简直就是个宝藏男孩,他喜欢的音乐和她喜欢的竟然是同一种风格。
“这首是路易斯.阿姆斯特朗1924年进入纽约亨德森乐队时随性创造的一首单曲,那个时候他还不是爵士乐之父,前期的作品很少,民间有人把这首曲子命名为《迷踪》,恐怕全世界知道这个曲子的也不会超过一万人,没想到你竟然有收集!!”
秦瑟摸了摸自己发烫的脸颊,有些激动的喊道!
很少有人知道这个曲子,就算是资深爵士乐爱好者,也不一定知道路易斯曾经在一个温暖的黄昏,随性创作了这首曲子,并且被无意间录下来,流传在很小的范围内。
秦瑟之所以知道,是因为曾经有一个人,在她人生最为艰难,最为困惑的时候,就是用这首曲子为她打开心门。
那个人沙质绵长的嗓音,隔着一根网线幽幽传来,在她后来的生活中,他为她指引迷航,带她探索未知而又神秘的领域,引领她踏进黑客的世界。
他就是世界上最顶尖的黑客之一,迷踪!!
盛白听了秦瑟的话,突然一脚踩下刹车,男人侧了侧头,微蹙着眉心,有些颤的声音问道,“你是在哪里听过这首曲子的?”
听过倒是没有什么,但是她竟然知道的那么详细。
秦瑟不知道盛白这是怎么了,他盯着她的眼神,有期待也有不可置信的激动情绪。
她刚刚兴奋的劲头被眼前男人的深邃目光给冻结了,女孩下意识的开口,竟然有点结结巴巴了,“我……我以前在网上认识的一个朋友……他……他给我放过这个曲子……”
盛白听了,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不知道是悲伤还是欢喜,他突然伏在方向盘上哈哈大笑起来,笑了一会儿,他又开始摇头,自言自语道,“这个世界,真的太小了!”
秦瑟不懂他的意思,只是傻傻的盯着盛白英俊的侧脸,许久,她才小心翼翼伸出手,在盛白的额头探了探,“盛白哥哥,你没事吧?”
男人被她一触碰,猛得哆嗦了一下,他那深蓝色的眸子盯着发呆的秦瑟,意识到自己可能吓到这个小丫头了,于是他赶快收敛了情绪,语调中还是压制不住的欣喜与激动,“我没事,我只是觉得上天对我真不赖,我以为这辈子都不可能的事,竟然……竟然……”
他连着两个竟然都没表达出来自己的心情,就在这时,顾乔的电话又打了进来。
秦瑟连忙接了电话。
“瑟瑟,你到哪里了?我已经在万花溪小区的门口,你不用去十里红那边接我了!”
顾乔出门就打到了一辆车,反正贺骁南也没有追上来的意思,她上车后直奔万花溪。
“我已经快到了,你等我几分钟!”
秦瑟说着,看了盛白一眼,示意他别再疯疯癫癫了,赶快开车是正事。
盛白领命,一边打着方向盘,一边踩下油门。
他这会儿觉得心情都是轻松愉悦的,忍不住跟着车载音乐哼了起来。
秦瑟挂了电话,也不敢多问他怎么突然变化这么大。
两人到达万花溪的时候,差不多已经晚上九点钟了。
顾乔没有去哪里等,就守在秦瑟家的楼栋门口,她坐在自己的大皮箱上。
女人一件素白色的低领套头衫,下身一条浅蓝色瘦身牛仔裤,纤细的胳膊撑着头,半个身子搭在大皮箱前面扶手处,黑长的头发垂在肩头,就像一只可怜的流浪小猫咪一样。
秦瑟一过来就看到她裸露在外面的皮肤,上面斑斑点点的红色痕迹,虽然她还未经人事,但是也知道那痕迹的含义。
她怕盛白看见,慌忙把自己礼服裙外面的这件小披肩脱下来搭在顾乔肩膀上。
顾乔愣了愣,这才想起来,她出来前走得急,也没有注意那么多。
她小脸一红,把披肩朝自己肩头拢了拢,这时,将车停好的盛白跑了过来。
男人一见顾乔,立马露出个玩味的笑容,“小嫂子,新婚之夜你离家出走,不怕伤了我阿南哥的心吗?”
男人按了一下喇叭。
秦瑟抬起头,一双水汪汪的眸子里尽是水汽。
她快速的用手背抹了一下眼睛,然后露出一个轻松的笑容,“你的车可真帅气……”
秦瑟指着盛白的车,有些不敢相信的模样。
盛白听出她的夸赞有几分勉强的味道,他也不生气,男人从车里探出半个身子,拍了拍自己的车身,“我也觉得很帅气,要不要上来试试?”
秦瑟起身,揉着自己已经蹲麻了双腿,她围着盛白的车转了一圈。
别人都是开法拉利的跑车,盛白却开了一辆闷骚红的老爷车!
这个车型虽然不难看,但是跑在大街上,大概也会招来别人诧异的目光吧!
毕竟,这个时代的人,很少有人会花大价钱,买这么一辆老爷车。
秦瑟倒是挺喜欢这个车型的,她是发自内心的喜欢,在凉城的时候,她的爷爷就是一个汽车修理厂的老工人,那个时候爸爸还没那么嗜赌成性,小时候经常带她去修理厂给爷爷送饭,修理厂的一角就堆放着一些废弃的车,秦瑟小时候淘气,会爬到车的顶上假装自己是司机,超人,钢铁侠……
那个时候她还不到6岁……
她摸了摸前后左右的配件,这才拉开车门坐进了副驾驶,说了一句:“走吧!”
盛白笑着将安全带给她扯过来。
“不要小瞧我家大红,她跑起来速度也是惊人的!”
“大红?”秦瑟纳闷。
盛白拍了拍方向盘,“它就是大红,我媳妇!”
秦瑟被他的说法逗乐了。
她扯过安全带给自己扣上。
“那就麻烦你媳妇带我一程吧!”
盛白觉得她这会儿心情可能好一些了,于是打开车载音乐,有点古典味道的爵士乐,加上这具有年代感的车,真是绝配了。
秦瑟欣喜的发现,盛白简直就是个宝藏男孩,他喜欢的音乐和她喜欢的竟然是同一种风格。
“这首是路易斯.阿姆斯特朗1924年进入纽约亨德森乐队时随性创造的一首单曲,那个时候他还不是爵士乐之父,前期的作品很少,民间有人把这首曲子命名为《迷踪》,恐怕全世界知道这个曲子的也不会超过一万人,没想到你竟然有收集!!”
秦瑟摸了摸自己发烫的脸颊,有些激动的喊道!
很少有人知道这个曲子,就算是资深爵士乐爱好者,也不一定知道路易斯曾经在一个温暖的黄昏,随性创作了这首曲子,并且被无意间录下来,流传在很小的范围内。
秦瑟之所以知道,是因为曾经有一个人,在她人生最为艰难,最为困惑的时候,就是用这首曲子为她打开心门。
那个人沙质绵长的嗓音,隔着一根网线幽幽传来,在她后来的生活中,他为她指引迷航,带她探索未知而又神秘的领域,引领她踏进黑客的世界。
他就是世界上最顶尖的黑客之一,迷踪!!
盛白听了秦瑟的话,突然一脚踩下刹车,男人侧了侧头,微蹙着眉心,有些颤的声音问道,“你是在哪里听过这首曲子的?”
听过倒是没有什么,但是她竟然知道的那么详细。
秦瑟不知道盛白这是怎么了,他盯着她的眼神,有期待也有不可置信的激动情绪。
她刚刚兴奋的劲头被眼前男人的深邃目光给冻结了,女孩下意识的开口,竟然有点结结巴巴了,“我……我以前在网上认识的一个朋友……他……他给我放过这个曲子……”
盛白听了,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不知道是悲伤还是欢喜,他突然伏在方向盘上哈哈大笑起来,笑了一会儿,他又开始摇头,自言自语道,“这个世界,真的太小了!”
秦瑟不懂他的意思,只是傻傻的盯着盛白英俊的侧脸,许久,她才小心翼翼伸出手,在盛白的额头探了探,“盛白哥哥,你没事吧?”
男人被她一触碰,猛得哆嗦了一下,他那深蓝色的眸子盯着发呆的秦瑟,意识到自己可能吓到这个小丫头了,于是他赶快收敛了情绪,语调中还是压制不住的欣喜与激动,“我没事,我只是觉得上天对我真不赖,我以为这辈子都不可能的事,竟然……竟然……”
他连着两个竟然都没表达出来自己的心情,就在这时,顾乔的电话又打了进来。
秦瑟连忙接了电话。
“瑟瑟,你到哪里了?我已经在万花溪小区的门口,你不用去十里红那边接我了!”
顾乔出门就打到了一辆车,反正贺骁南也没有追上来的意思,她上车后直奔万花溪。
“我已经快到了,你等我几分钟!”
秦瑟说着,看了盛白一眼,示意他别再疯疯癫癫了,赶快开车是正事。
盛白领命,一边打着方向盘,一边踩下油门。
他这会儿觉得心情都是轻松愉悦的,忍不住跟着车载音乐哼了起来。
秦瑟挂了电话,也不敢多问他怎么突然变化这么大。
两人到达万花溪的时候,差不多已经晚上九点钟了。
顾乔没有去哪里等,就守在秦瑟家的楼栋门口,她坐在自己的大皮箱上。
女人一件素白色的低领套头衫,下身一条浅蓝色瘦身牛仔裤,纤细的胳膊撑着头,半个身子搭在大皮箱前面扶手处,黑长的头发垂在肩头,就像一只可怜的流浪小猫咪一样。
秦瑟一过来就看到她裸露在外面的皮肤,上面斑斑点点的红色痕迹,虽然她还未经人事,但是也知道那痕迹的含义。
她怕盛白看见,慌忙把自己礼服裙外面的这件小披肩脱下来搭在顾乔肩膀上。
顾乔愣了愣,这才想起来,她出来前走得急,也没有注意那么多。
她小脸一红,把披肩朝自己肩头拢了拢,这时,将车停好的盛白跑了过来。
男人一见顾乔,立马露出个玩味的笑容,“小嫂子,新婚之夜你离家出走,不怕伤了我阿南哥的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