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节
  池世秋和盛慕槐一起把李韵笙送回了万顺胡同的四合院内。
  “师伯, 小心点。”
  进入后院要过一道门槛,盛慕槐虚抬起手,却不敢真的去扶。李韵笙不准别人扶他。
  李韵笙稳健地抬起一只脚, 高高地迈过了门槛,身段稳重洒脱, 就像在戏里一样。
  后院住了七八户人家,堆满了各种各样的杂物、垃圾。一个老太太正好起来上厕所, 看见了脚步不稳的李韵笙和跟在他后面的两个年轻人。
  她揉了揉眼睛:“咱们这院里怎么还来了这么两个人物?”
  她跟李韵笙打了个招呼:“李大爷, 今天回来的这么晚啊。”
  李韵笙却只跟她点头, 径直走进了自己的屋子。
  他直直地朝一张藤椅走去,坐下后,对着桌上《四郎探母》的剧照发呆。
  “我若探母不回转,黄沙盖脸尸骨不全。” 韵春,我已回转,你为何还不回来呢?
  “我去给您打盆洗脸水吧。” 盛慕槐见李韵笙这样,心里不好受极了,她找到热水瓶和脸盆, 池世秋也帮李韵笙泡了一杯茶。
  李韵笙坐在照片旁边,一手支着额头,过了良久才挥了挥手:“天不早了,你们两个回去吧。”
  盛慕槐和池世秋对视一眼, 李韵笙尚算清醒,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主人都让他们走了, 也只能离开。
  院子里很昏暗,盛慕槐踢到一家人在门口堆的垃圾,差点摔倒,还是池世秋立刻伸手扶住了她。这大杂院里的环境可真不敢恭维。
  走出四合院,走进胡同里,月光披在他们俩的身上。池世秋叹息地说:“戏校给李伯伯分了房子,可是他就是不愿意搬走。”
  “这里本来就是他的家啊。” 盛慕槐回答。
  当红艺人的钱也是靠一场一场的表演赚来的。当年李师伯攒银钱置下这处宅子,想得必然也是能在这里住上一辈子吧。即使现在他拥有的只有一间小小的南屋,又凭什么要搬走呢?
  或许师伯也怕,有朝一日师弟回来,却找不见他吧。
  池世秋把盛慕槐送到校门口,临别时对她说:“慕槐,你今天在台上表演的时候好像在发着光,真得很美。”
  可盛慕槐满腹心事,竟然没听出他话里的话,更忽略了他眼睛中的星光。
  “谢谢你世秋哥,我先进去了。” 盛慕槐说。
  池世秋有些失落的抿抿唇,然后笑着说晚安,等目送她离开才转身。
  盛慕槐没有回宿舍,她心里烦闷,绕着操场一圈又一圈的走着,脑子里都是爷爷这些年来的黯然,以及李韵笙今晚的失常。
  爷爷老了,他的师兄也老了,难道他们真得此生都不复相见了吗?
  盛慕槐怎么想也想不明白。
  最后干脆不想了,在操场的角落里坐下来,把已经不知看过多少遍的辛老板的《贵妃醉酒》又调出来。
  辛老板的声音总能让她一秒入戏,看着他卧鱼闻花,以及喝醉后衔杯的种种娇媚神态,她一个女性都浑身酥麻,为之倾倒,恨不得能把他立刻娶回家。
  有时候她想,辛韵春和爷爷真的是一个人吗?
  辛老板的风采,让她愿意永远在台下仰望,肝脑涂地做门下走狗。
  一个人怎么能那么美?她从前多恨自己生的晚,不能亲眼目睹他盛年的风采。那时候她梦想有朝一日穿越,就要穿越到民国,看一出辛老板的戏。如果有幸跟他搭上一句话,她一定会兴奋地几天睡不着觉。
  她像是一个狂热的粉丝,只要想到偶像,心中就永远是赤诚的热爱,炽热与憧憬。
  可是爷爷呢?爷爷就是爷爷,不管他是辛韵春,李韵春,还是个捡破烂、看大门老头,都不会改变。他们是至亲的亲人,她在爷爷面前永远不需要伪装,永远也不用小心翼翼。
  在她心里,辛老板和爷爷两个人既没办法分开,又没办法画上等号。她对辛老板和对爷爷的爱是不同的。
  作为辛韵春的粉丝,她能懂得为什么他不愿意让人见到自己现在的模样,也想拼命替他维护他曾经在别人心中的美好。
  可是作为孙女,她却只想让爷爷不要那么孤单。这种彻骨的孤单是一个孙女填补不了的,她毕竟没有参与过爷爷从前的人生。
  “只落得冷清清,独自回宫去也。” 戏台上辛老板唱道。
  醺然的贵妃脚下翩然如飞,舞动着雪白的水袖,手搭在两个宫女的身上,同她们趔趄着、摇摆着走入了帷幕。
  其实这退场一点也不冷清,反倒热闹非凡。
  系统恢复成一片黑暗,盛慕槐退了出来,这才察觉身体都已经冻得快没有知觉了。
  她站起来,踏着树影慢慢往宿舍走。
  不管怎么说,还是先把决赛比完吧,这是送给爷爷的礼物。
  ***
  复赛和决赛的日期只相隔不到二十天,盛慕槐立刻进入了紧张的备战状态。除了一定要上的课和吃饭时间,她都泡在练功房里,直到帮她配戏的同学走了,她还继续排练到深夜。
  决赛前三天,她穿上全套行头,和配戏的同学彩排了一遍。效果很好,所有人都非常满意。
  刚刚卸妆换回自己的衣服,连手上的红宝石戒指都没来得及脱,唐姣忽然上气不接下气地跑过来,对她说:“槐槐,快点去宿管那里,你老家来了电话,说有急事找你。”
  “什么事?”
  “不知道,说是很急,快去吧。” 唐姣扶着膝盖说。
  临近决赛了,如果不是有真正要紧的事,无论是爷爷还是班主都不会主动给她打电话的。
  盛慕槐忽然觉得遍体生寒,是不是爷爷出事了?
  她拔腿就跑,心咚咚直跳,用最快的速度从教学楼跑到了宿舍。
  宿管阿姨朝她投来了同情的一瞥,指着公用电话要她自己去接。
  她刚拿起话筒说了一声“喂”,于学鹏焦急的声音就传来:“槐槐,你爷爷进医院了,现在还昏迷不醒,医生说很可能有生命危险,你快点回来一趟。”
  盛慕槐心里顿时咯噔一声,又听见自己的声音问:“是什么病?”
  “医生说是脑溢血。我今天去看他发现他倒在院子里,赶紧送到县医院又转到市里的人民医院,已经两三个小时了,他一直都没醒。槐槐,快回来吧,别留遗憾。”
  于学鹏知道长辈去世,小辈如果不在身边会有多大的遗憾。
  “好,我立刻打票回家。” 盛慕槐说。
  她挂了几次,可话筒怎么也对不准地方。脑溢血,在三十年后都不一定救回来,现在这种医疗水平……
  爷爷会死吗?她不敢想也不愿想,但这个问题却一直在脑子里循环。
  唐姣随后赶到,问她:“槐槐,出什么事了?”
  盛慕槐说:“我爷爷进医院了,我要立刻回家。姣姣,我没时间了,麻烦你帮我向老师请假。”
  她急匆匆地回宿舍拿上钱和证件,背着背包就往校外跑,却被保安拦下了:“干嘛呢?现在是上课时间。”
  她这才意识到,自己急昏头了,都忘记学生无故不能出校了。
  正在这时,李韵笙的校长配车出现在门外,盛慕槐眼睛一亮,赶紧挥手拦住了车。
  车在校门口停下,李韵笙把车窗摇下来,问:“慕槐,什么事儿?”
  “校长,我爷爷病危,我要立刻赶回去,您让保安通融一下吧。” 盛慕槐请求说。
  “你爷爷病危?” 李韵笙的脸色一下严肃起来,立刻打开车门说:“快进来,你要去火车站是不是?我捎你去。”
  盛慕槐也顾不上那么多了,当下拉开车门坐了进去。
  轿车掉转车头,往前门火车站开去。
  盛慕槐忽然意识到自己的手上还戴着爷爷送她的红宝石戒指,下意识地用左手一遮。可是她心中突然一凛,爷爷不仅是她的爷爷,也是李师伯的师弟。爷爷还是辛韵春啊!
  如果……只是如果。如果爷爷真的不在了,那师兄弟两个不就天人永隔了吗?
  复赛那天李韵笙喝醉的模样,以及他坐在那间窄小的屋子里,呆呆看剧照的身影又浮现在她眼前。
  他们在一个科班长大,又一起组建戏班,一起巡演。这么多年,难道就是这个结局吗?
  “槐槐,你还好吧?别急,吉人自有天相,你爷爷一定会挺过来的。” 李韵笙安慰她。
  盛慕槐艰难又决然地移开了左手。
  那只硕大的鸽血红宝石钻戒陡然出现在李韵笙的面前。
  这——李韵笙瞳孔一缩,这是韵春的戒指。
  “这是教你辛派的师父给你的吗?” 他有些不敢相信地问。
  “不,不是。” 盛慕槐看着戒指低声说:“是我爷爷给我的。他的名字叫盛春。”
  “盛春。” 辛韵春的本名。
  李韵笙的身体颤抖了,他突然拿起盛慕槐的手腕把它拉到面前,那红宝石戒指还像当年一样流光溢彩,灿烂光华。可是却不再戴在原主人的手上。
  盛慕槐的爷爷就是韵春,可盛慕槐的爷爷刚刚病危。
  他放开了手,盛慕槐能感受到老人手上磨出的厚厚茧子,以及那宽厚手掌下的虚弱。
  “我和你一起去,我要见到他。” 李韵笙说。
  什么教务,会议,新秀赛评委,都不如师弟重要。
  盛慕槐点头。
  下了车,李韵笙托关系买了最快的车票。盛慕槐一路上都在祈祷,爷爷这辈子过得太苦了,好不容易熬出头,她还没有让他享过福。老天爷,如果你有眼睛,就不该让爷爷出事。
  “你爷爷他,这些年过得好吗?” 李韵笙轻声开口。
  “……不太好。” 盛慕槐回答。
  她想,确实该在李韵笙见到爷爷之前给他打个预防针,她不想让李韵笙在爷爷面前露出惊讶或者错愕的目光,那一定会让爷爷很不好受。
  “他脸上被划了一道,破相了。我们原来一直靠糊火柴盒,捡废品,看大门为生。后来我们加入了凤山京剧团,爷爷给戏班子拉胡琴,又教我们唱戏,快乐了许多,只是他始终没有再登过台了。爷爷他,他不想让以前认识他的人知道,他这辈子太苦了……” 说着说着,盛慕槐哽咽了,再也说不下去。
  “他一定很难过。” 李韵笙的心揪起来,师弟是那么要体面,那么爱美的一个人呐……难怪他再也不肯见自己。可是他怎么会在意这些事情呢?
  “是啊,可是爷爷从来不说。” 小时候,因为脸上的疤,他们被许多人歧视、嘲笑过,可是爷爷从来都没有在那些嘲笑的人面前露出任何难过的表情,只是捂住她的耳朵,不让她听那些闲言碎语。
  原来从小爷爷就那么爱她,体贴她。
  盛慕槐捂住眼睛,无声地靠在窗户上流泪。
  火车终于到站了。她和李韵笙打了一辆三轮车,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人民医院。
  问了好几个人以后,才终于在病房外找到了于学鹏,他看到李韵笙时明显有些惊讶。
  盛慕槐急急地抓住他问:“班主,爷爷怎么样了?”
  “清醒了一会儿,现在睡着了。” 于学鹏紧皱眉头:“你进去看看他吧,医生说他年纪大了,情况也不容乐观。如果再次陷入昏迷,可能就救不回来了……”
  “还有,千万别刺激他。” 他补充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