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1章 两狗的日常互咬
当爱尔兰黄巾大起义爆发的消息传到南洋的时候,朱富贵的车队正行驶在通往仰光的驰道上面。
在过去的四个月中,大明西征军在缅甸的战事总体来说非常顺利。
莫白率领皇家远征军,骑着自行车迅速穿插,将一个又一个英印部队分割包围,最终歼灭,获得了“缅甸之虎”的威名。
唯一让人有些困惑的是,这些英印军队似乎都展现出了异乎寻常的战斗意志。
因为他们没有在任何一场战斗中打出白旗投降。
根据大明方面公示的作战报告。
四个月中,大明军队发动大小战役7场,战斗80余次,歼灭英国本土师团共计3万零7百人,印度师团25万8千人。
莫白在接受兵部问询时,盛赞这些英国人和印度人的作战品质。
“这些英夷和阿三真的超勇的,我没有欺骗大家,他们真的非常顽强,是可敬的对手,用机枪扫射都不会投降,刺刀插进喉咙也绝不说一句软话,所以我部才不得不对他们进行全歼这一操作。”
但根据锦衣卫的秘密报告显示,他们在缅甸各战场周边陆续发现白起坑十余座,死亡的尸体有明显的后脑勺中枪的痕迹。
当然了,这份秘密报告最终消失得无影无踪,在历史长河中没有留下一丁点影子。
而一支锦衣卫的专业团队也星夜启程,去给莫某人擦屁股,解决首尾。
实际上,与此同时,北上攻打内比都的大明皇家部队,手捧大明永历皇帝与黔国公的牌位,胸佩白花,对缅族进行了大复仇行动。
这场行动显然更加疾风骤雨。
此时的缅甸人口仅有两百来万。
而这些人的生死,比起那三万个英兵来说,屁也不是。
在国际社会却没有引起哪怕一丁点浪花。
毕竟盎撒人、西班牙、比利时人看了看,表示就这?
这不都是我玩剩下来的吗?
此时的他们还没有化身白左,还没有“那是昨天的我犯的错与今天的我有什么关系”的觉悟。
但已经有了“因为我素质高,所以我能素质低”的觉悟。
如果是天平年间,他们或许有心思和朱富贵打打嘴炮,讲一讲朱明暴行与他们传播主的仁慈的不同之处。
不过如今,战争与金融海啸的双重重压之下,已经没有人会去管那些缅甸人的死活了。
其实朱富贵一直以来也并没有为刚果人的悲惨遭遇去公开谴责比利时人,因为他知道,这是最后的时间窗口,是能替子孙后代把脏活累活都干掉的唯一机会。
但至少大明师出有名,而不是像某些强盗,莫名其妙跑到别人家里去烧杀抢掠。
虽说有一点沽名钓誉吧,但至少在战争的正义性上,大明是天然高尚而优越的。
这一点不仅仅是大明内部高度认可,就算是南洋诸族,认可的人也不在少数。
什么叫天朝上国啊?
什么叫宗主父邦啊?
你居然敢对父邦龇牙,甚至加害天子,那么雷霆聚下,令尔国灭族消又有什么不对呢?
为什么当年云南沐家能让中南诸国敬畏不已,靠的不就是他背后那煌煌天威吗?
如今缅甸求锤得锤,试出天威不可犯,上邦不可辱,中华不可欺的真理,反而是给各个小国,各个民族吃了颗定心丸。
大明还是那个大明,天朝还是那个天朝。
让人舒心惬意的朝贡体系又回来了,只要安心做狗就能安稳生存的时代又到来了。
正所谓,行霹雳手段,先菩萨心肠。
倘若犯天威者不受罚,为天子摇旗者不受赏,赏罚不明,恩威不加,这才是让大家没了主心骨,不知道该怎么办呢!
如今大明在缅甸的亮出天子剑,反而令众人安心、归心。
一时之间,中南半岛如越、老挝、掸邦、孟族等部众,尽皆归服。
这也使得大明在人力资源方面占据了更有利的地位。
自先秦以来,华夏对外的每一场战争都往往伴随着繁重的道路网络建设。
始皇以咸阳为天下中心,修建直道、驰道,以运送军资,战匈奴,平百越,巍巍大秦……二世而亡……
没办法,在任何一个年代,修路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修路不仅仅是费时费力费钱的问题,它也是要死人的。
如今,大明虽然基本掌控了安达曼海的制海权,但陆运依然非常重要。
整整20万交趾劳工,在付出了将近一千五百人伤亡的代价之后,终于在四个月中修成了这条西征英畜的关键道路。
阮福时坐在朱富贵的专车,日月1号的副驾驶位置上,脸色蜡黄,捧着一个塑料袋,每隔五分钟就要吐一次。
由于越南人修的驰道也是天竺级的,算不上多平整,因此日月1号,也就是长城风骏在上面开起来一蹦一蹦的。
就算是朱富贵这样的老司机都觉得有点不舒服,像阮福时这种第一次坐汽车的雏儿,自然是吐得七荤八素。
“你个越猴可真是君前失仪啊!”
伊博文捏着鼻子,掏出日月折扇,拼命给朱富贵陛下扇风。
阮福时因为晕车而快要脑袋炸裂,但还是忍不住道:“倭奴犬吠,安知我小中华之忠贞!”
伊博文怒道:“我祖籍云南!”
阮福时也不甘示弱道:“我祖籍真定,我已经查过族谱了,我祖上是从燕赵之地随着赵佗南下征讨南蛮的!”
朱富贵适时挥手,阻止了两人的相互攻讦。
没办法,因为组织越南民夫修路有功,阮福时被授予了从如黄门令这样一个官职。
简单来说,就是董事长的二秘,和伊博文一同帮助朱富贵陛下处理文牍工作。
自古以来,正副手都是很难和谐的。
伊博文对于这个新来的同事自然也抱有敌意。
于是,朱富贵时常出现倭越两狗日常互咬的小剧场,算是解个闷子吧。
不得不说,阮福时的汉学水平很高,但是对于新朝雅政的理解,就远远不如伊博文了。
朱富贵准备回到凤都后,送他去皇家干校先进修一段时间。
在过去的四个月中,大明西征军在缅甸的战事总体来说非常顺利。
莫白率领皇家远征军,骑着自行车迅速穿插,将一个又一个英印部队分割包围,最终歼灭,获得了“缅甸之虎”的威名。
唯一让人有些困惑的是,这些英印军队似乎都展现出了异乎寻常的战斗意志。
因为他们没有在任何一场战斗中打出白旗投降。
根据大明方面公示的作战报告。
四个月中,大明军队发动大小战役7场,战斗80余次,歼灭英国本土师团共计3万零7百人,印度师团25万8千人。
莫白在接受兵部问询时,盛赞这些英国人和印度人的作战品质。
“这些英夷和阿三真的超勇的,我没有欺骗大家,他们真的非常顽强,是可敬的对手,用机枪扫射都不会投降,刺刀插进喉咙也绝不说一句软话,所以我部才不得不对他们进行全歼这一操作。”
但根据锦衣卫的秘密报告显示,他们在缅甸各战场周边陆续发现白起坑十余座,死亡的尸体有明显的后脑勺中枪的痕迹。
当然了,这份秘密报告最终消失得无影无踪,在历史长河中没有留下一丁点影子。
而一支锦衣卫的专业团队也星夜启程,去给莫某人擦屁股,解决首尾。
实际上,与此同时,北上攻打内比都的大明皇家部队,手捧大明永历皇帝与黔国公的牌位,胸佩白花,对缅族进行了大复仇行动。
这场行动显然更加疾风骤雨。
此时的缅甸人口仅有两百来万。
而这些人的生死,比起那三万个英兵来说,屁也不是。
在国际社会却没有引起哪怕一丁点浪花。
毕竟盎撒人、西班牙、比利时人看了看,表示就这?
这不都是我玩剩下来的吗?
此时的他们还没有化身白左,还没有“那是昨天的我犯的错与今天的我有什么关系”的觉悟。
但已经有了“因为我素质高,所以我能素质低”的觉悟。
如果是天平年间,他们或许有心思和朱富贵打打嘴炮,讲一讲朱明暴行与他们传播主的仁慈的不同之处。
不过如今,战争与金融海啸的双重重压之下,已经没有人会去管那些缅甸人的死活了。
其实朱富贵一直以来也并没有为刚果人的悲惨遭遇去公开谴责比利时人,因为他知道,这是最后的时间窗口,是能替子孙后代把脏活累活都干掉的唯一机会。
但至少大明师出有名,而不是像某些强盗,莫名其妙跑到别人家里去烧杀抢掠。
虽说有一点沽名钓誉吧,但至少在战争的正义性上,大明是天然高尚而优越的。
这一点不仅仅是大明内部高度认可,就算是南洋诸族,认可的人也不在少数。
什么叫天朝上国啊?
什么叫宗主父邦啊?
你居然敢对父邦龇牙,甚至加害天子,那么雷霆聚下,令尔国灭族消又有什么不对呢?
为什么当年云南沐家能让中南诸国敬畏不已,靠的不就是他背后那煌煌天威吗?
如今缅甸求锤得锤,试出天威不可犯,上邦不可辱,中华不可欺的真理,反而是给各个小国,各个民族吃了颗定心丸。
大明还是那个大明,天朝还是那个天朝。
让人舒心惬意的朝贡体系又回来了,只要安心做狗就能安稳生存的时代又到来了。
正所谓,行霹雳手段,先菩萨心肠。
倘若犯天威者不受罚,为天子摇旗者不受赏,赏罚不明,恩威不加,这才是让大家没了主心骨,不知道该怎么办呢!
如今大明在缅甸的亮出天子剑,反而令众人安心、归心。
一时之间,中南半岛如越、老挝、掸邦、孟族等部众,尽皆归服。
这也使得大明在人力资源方面占据了更有利的地位。
自先秦以来,华夏对外的每一场战争都往往伴随着繁重的道路网络建设。
始皇以咸阳为天下中心,修建直道、驰道,以运送军资,战匈奴,平百越,巍巍大秦……二世而亡……
没办法,在任何一个年代,修路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修路不仅仅是费时费力费钱的问题,它也是要死人的。
如今,大明虽然基本掌控了安达曼海的制海权,但陆运依然非常重要。
整整20万交趾劳工,在付出了将近一千五百人伤亡的代价之后,终于在四个月中修成了这条西征英畜的关键道路。
阮福时坐在朱富贵的专车,日月1号的副驾驶位置上,脸色蜡黄,捧着一个塑料袋,每隔五分钟就要吐一次。
由于越南人修的驰道也是天竺级的,算不上多平整,因此日月1号,也就是长城风骏在上面开起来一蹦一蹦的。
就算是朱富贵这样的老司机都觉得有点不舒服,像阮福时这种第一次坐汽车的雏儿,自然是吐得七荤八素。
“你个越猴可真是君前失仪啊!”
伊博文捏着鼻子,掏出日月折扇,拼命给朱富贵陛下扇风。
阮福时因为晕车而快要脑袋炸裂,但还是忍不住道:“倭奴犬吠,安知我小中华之忠贞!”
伊博文怒道:“我祖籍云南!”
阮福时也不甘示弱道:“我祖籍真定,我已经查过族谱了,我祖上是从燕赵之地随着赵佗南下征讨南蛮的!”
朱富贵适时挥手,阻止了两人的相互攻讦。
没办法,因为组织越南民夫修路有功,阮福时被授予了从如黄门令这样一个官职。
简单来说,就是董事长的二秘,和伊博文一同帮助朱富贵陛下处理文牍工作。
自古以来,正副手都是很难和谐的。
伊博文对于这个新来的同事自然也抱有敌意。
于是,朱富贵时常出现倭越两狗日常互咬的小剧场,算是解个闷子吧。
不得不说,阮福时的汉学水平很高,但是对于新朝雅政的理解,就远远不如伊博文了。
朱富贵准备回到凤都后,送他去皇家干校先进修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