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节
  “是的干妈,出去有点事。”苏允默将围巾围在了脖子上。
  她冬天一贯的打扮就是长款大衣,黑色打底裤加各种雪地靴,再把头发扎成一个丸子头。
  如此,可以说是既舒适又保暖,而且减龄,所以现在看上去要比原主的那身打扮年轻至少两岁。
  第15章 好友
  蒋慧欣也觉得这样的苏允默看起来顺眼多了,却没有说出来,而是又问她:“什么事?要不等吃完饭再出去?马上就要开饭了。”
  苏允默摇头,“晚饭我不在家吃了,不用管我。对了,爷爷上午不是说想吃独一份的酱香鸭脖嘛,晚点我会一起带回来。”
  坐在旁边的老太太见苏允默的表情不大对劲,像是有什么事情故意要瞒着他们。
  迟疑了一下,还是忍不住猜测道:“是……跟子遇约好了吧?两个人一起在外面吃饭?”
  啊?突然提到程子遇,苏允默有些回不过神来。
  不过,见蒋慧欣和老爷子听了这话好像也都误会了,脸上纷纷带着满意的微笑,她便懒得去解释了,就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咧着嘴尬笑一下后直接冲出了家门。
  苏允默刚走没多远,正好碰上梁孝舟的车往这边开来,她本来想着梁孝舟应该不会鸟她,也没打算跟他打招呼。
  谁知对方的车经过身边的时候,居然主动停下了,苏允默自然也条件反射的一起停了下来。
  车窗降下,不等梁孝舟开口,她便狗腿的先问候道:“孝舟哥下班了?今天有点晚呢。快回去吧,都在等你吃饭。”
  梁孝舟一言不发,上下打量苏允默一番,只觉得她今天的穿搭土爆了。
  要说这女人的眼光好像并不差,以前的穿衣风格虽然比较张扬,他不是很喜欢,但却还是不得不承认那是走在时尚前沿的。
  可是,现在穿在身上的是什么鬼?网络爆款吗?大街小巷好像看到不少人这么穿,毫无特色。
  听程子遇说她现在正在自己攒钱准备买房子,所以必须开始省吃俭用,甚至还一再强调,要靠自己的努力,不要梁家救济。
  回想以前,还真是不可思议。
  在心里点评完毕后,梁孝舟才开口问她:“你去哪儿?”
  “街上,买点东西。”苏允默回答。
  对于她买什么东西,梁孝舟并不感兴趣,所以得到一个模糊的答案后,就升起车窗把车子给开走了。
  苏允默扭头不屑的“切”了一声,大步往公交站台走去。
  坐在公交车上的时候,她才决定晚上就直播吃灌汤包,有很多汁的那种。
  原因有两个。
  第一是她的确有点想吃了,第二则是因为吃那种东西的效果应该会比较好。一口咬下去,鲜浓的肉汁四溅,估计会勾起很多人的馋虫。
  确定下来后,苏允默就在一条很著名的小吃街——北河门下了车。
  北河门是吃货们的天堂,一路走去过,不管哪家店里的人几乎都是爆满状态。
  经过了混沌店,寿司店,麻辣烫店,苏允默终于到了灌汤包店门口。
  这是一家老字号,所以回头客非常多,已经排很长的队了,苏允默只能叹了口气,乖巧排在最后一个。
  看这架势,估计怎么也得排大半个小时了。
  过了一会儿,她突然被一个买完包子准备离开的人给撞了一下,那人连说了两句对不起后就走开了,苏允默也没太在意。
  可很快,她又折了回来,并用很惊讶的语气喊了声,“苏允默?”
  苏允默愣愣的抬起头,只见面前是个跟她年纪相仿的女孩,脸被冻的通红。然而,她的脑子里却并没有关于这个女孩的记忆。
  “怎么,你不认识我了吗?”那女孩自我介绍道:“可嘉,我是赵可嘉啊!你曾经最好的朋友。忘记了?”
  “赵可嘉……”这个名字倒是有些熟悉,苏允默在脑子里一通想。
  终于,她记起来了。
  赵可嘉是原主没有到梁家之前的好朋友,因为同校又同班,还是同桌,两人的家庭情况又非常相似,便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姐妹。
  不过,在原主进了梁家,麻雀变凤凰之后就看不上她了,便没再联系过。
  按照原小说剧情,大概在三个月后两人才会在商场偶遇,但面对赵可嘉的热情,原主却选择了以冷漠回应。
  自那以后,赵可嘉就再没有出现过。
  唉,这原主可真是个一言难尽的人,如此真诚的朋友,说不要就不要了。
  苏允默当然不能学原主,而且她现在很需要一个能说真心话的女闺蜜,就赶紧露出诧异的表情说道:“可嘉!真的是你?变化也太大了,我都认不出来了。”
  “还说呢,你不也一样,要不是我脸皮厚肯定都不敢认。”赵可嘉兴奋的像只麻雀。又问苏允默:“对了,你也来买灌汤包?”
  苏允默嗯了一声,说:“突然想吃了,真没想到这么巧,居然能碰到你。”
  赵可嘉探头往前看了一下,还有好多人,就建议道:“要不别排了吧,前面还有好多人,我这买了二十多个呢,咱一起吃。这么多年没见了,必须好好聊聊。”
  被她这么一说,苏允默也动摇了,站在这儿既冷又累的,简直就是活受罪。可是又要直播,不买吃什么播呢?
  突然,她眼珠一转,小跑到了窗口前,对老板说:“老板,麻烦帮我留一百个灌汤包,我晚点过来拿。”
  “一百个?这么多……”老板有点不放心,“要是我留了,你没来怎么办?”
  真不愧是生意人,这么精明。
  苏允默在包里找了一下,掏出身份证递给他说:“我一定会回来的,身份证压你这儿,这下放心了吧。”
  “那好吧。”老板接过身份证,同意了。
  赵可嘉读完初中就辍学了,然后一直在外面打些零工,后来遇到了现在的男朋友,是个有着五年大酒店工作经验的厨师,两人就拿出各自的积蓄,在北河门开了一家大排档。
  大排档是两年前开的,生意日渐红火,还请了个端盘子的服务员,赵可嘉也能算是个老板娘了。每天的生活就是收收钱,给男朋友打打下手,并不是很累。
  “真好!”听完赵可嘉的讲述,苏允默都有点羡慕了,“这样的生活多么充实啊,既简单又幸福。”
  第16章 董家
  “还能有你幸福?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这感觉应该棒呆了吧!对了,他们家人对你好吗?”赵可嘉扭头问。
  苏允默抬头望天,“还行,爷爷奶奶干爸干妈对我都挺好的。不过,我准备搬出来独立了。”
  “为什么啊?”赵可嘉呆。
  那种豪门人家大别墅,她要是住进去了,估计这辈子都不想再离开。
  只可惜,她并没有苏允默这么好命。
  “你没看新闻吗?”苏允默说:“太子爷和邵清雅公布恋情了,要不了多久就会订婚,结婚,我一个外人再跟他们住在一起得多尴尬?”
  “而且……”邵清雅是容不下她的!
  所以尴尬并不是主要的,她一个厚脸皮怕什么尴尬?最关键的还是保命要紧。
  “太子爷?”赵可嘉想了想,“是你干哥哥?他要赶你走吗?”
  问完这句话,她才反应过来,“天呐!邵清雅!你刚说跟邵清雅公布恋情的那个富二代,就是你干哥哥?”
  “是啊。”苏允默看了她一眼,“怎么了?”
  “邵清雅啊!女神啊!”赵可嘉激动万分,“女神要成你嫂子了!我的天,这简直就是……是什么来着……苏允默你运气怎么这么好!上辈子拯救了宇宙吧?”
  对于赵可嘉这脑残粉一般的表情和语气,苏允默表示很嫌弃,不就是个邵清雅吗?至于激动成这样?也还好不是成了她的干嫂子,不然估计每天都要跪舔吧!真是可怕。
  两人说着走着,很快就到了赵可嘉跟她男朋友开的大排档门口,牌子上的名字是——董家大排档,里面很多人,每张桌子上都在冒着热气。
  看到这个名字,苏允默不禁搓了搓手问道:“你男朋友姓董吗?”
  “不姓董,他叫李东,这个名字是取了东和嘉两个字结合而成的,但是读起来不顺口,就给改成了董家。很多客人也会误会,一直叫他董老板。”赵可嘉解释。
  原来是这样。
  苏允默弄懂这名字的来源后,就跟着赵可嘉一起进去了,里面和外面两个温度,一进来苏允默就觉得浑身一暖,脸上的鸡皮也慢慢退了去。
  赵可嘉招呼她在一张空桌子坐下后,就去里面找李东了。不一会儿,穿着围裙的李东,拿着锅铲跟她一起走了出来。
  “允默。”赵可嘉挽着李东的胳膊介绍道:“这就是我男朋友,李东。”
  又扭头对李东说:“我之前跟你说过的好朋友苏允默,刚去买灌汤包碰上了,真没想到会这么巧。”
  “还真是挺巧的。”李东一看就不是能说会道的那种类型,面对从未见过面的苏允默,不由得有些尴尬,“苏小姐你好,那个……要不要吃点儿什么?”
  “要不给我们上个鸡煲吧,我跟允默再喝两杯暖暖身子。”赵可嘉提议。
  “不用了!”晚上还要直播的苏允默,怕现在吃太多回去没法再吃灌汤包了,就说:“我不是很饿,什么都不想吃,坐这儿跟可嘉聊聊天就行了。后厨应该挺忙的吧,你去忙,不用管我。”
  后厨还有菜在锅里煮着,的确是很忙离不开人,见苏允默为人挺豪爽的,李东跟赵可嘉交换了一下眼神后,就又回去忙着给客人做菜了。
  每天都是关门后,他才能彻底歇下来。
  “你先在这儿坐着,我去拿个碟子弄点醋和辣酱过来,咱俩先把这二十多个灌汤包给解决了吧。”赵可嘉说。
  苏允默对她做了个手势让她去,接着自己的一双眼睛就开始四处乱瞟了起来。
  这家大排档的面积不大,不过卫生倒是弄得很好,桌子一点都不油腻,地面上铺的瓷砖也是锃亮的,一看就知道老板是一个干净人。
  这大概,也是生意好的原因之一吧!
  不一会儿,赵可嘉就端着调味料来了,另外又拿了一个空盘子把塑料盒里的灌汤包都给倒了进去。接着,从桌子上的筷筒里抽出了两双筷子,将其中一双递给了苏允默。
  “这家店的灌汤包超好吃,我每个星期至少要吃三次,没想到你也喜欢。”赵可嘉夹起一个包子,蘸了点调味料后,给送进了嘴里。
  苏允默见她吃的那叫一个香,也夹了一个,说:“其实我是第一次过来,看到那家店人多,觉得应该会很好吃,就直接排在了后面。”
  “嗯?”赵可嘉一边咀嚼一边问:“你之前都没有来过吗?这条小吃街一次都没来过?”
  “没有。”苏允默摇头。
  以原主那性子,去低于五星级的地方吃饭都嫌弃,又怎么会来这种平民小吃街?
  不过,她倒是很喜欢这种充满生活气息的地方,特别是冬天总觉得暖洋洋的,以后肯定会经常来。
  她刚动了动嘴皮,准备再说些什么,口袋里的手机就嗡嗡震动了起来,屏幕上显示的是干妈两个字。苏允默猜想估计是蒋慧欣见她这么晚了还没回去,所以不放心吧!
  不得不说,有人关心的感觉还真是好,才出门这么一会儿电话就来了,想她以前,就算是死在外面,恐怕不隔个三五天也没人发现。
  这天差地别的命运,不得不让人感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