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节
第63章
小厨房的门紧紧的关着, 这个比起魏宁的卧房狭窄了许多的地方,被他和徐元嘉占用了很长的一段时间。
虽然徐元嘉的手艺不怎么样, 做出来的月饼卖相一般, 味道也一般, 但魏宁还是吃的很满足, 当然不仅仅只是品尝菜而已, 魏宁还吃了别的珍馐美味。
小别胜新婚,干柴烧烈火,孤男寡男共处一室,擦枪走火那也是十分正常的事情。
小厨房里热水换了好几道,罪证也被消灭的干干净净,关上的窗户重新被人打开, 特别的气味顺着风箱一起被送到厨房外头去, 又被食物的香气所掩盖。
吃饱喝足的夫夫两个出了小厨房,乍一看,作为世子夫人的徐元嘉依旧是仙风道骨,但仔细看的话, 就能瞧出来世子夫人的走路姿势有点微妙。
不过这个时候也没有人瞧他们,时辰太晚了,各自吃完饭的厨子们差不多要开始准备烧热水, 供主子们使用。
小丫头琥珀到底是没吃掉笼子里的小狐狸元宝,她跟着在王氏身边伺候的丫鬟珍珠去了荣国府的大厨房蹭了好吃的。
小狐狸元宝也被喂了一把青菜和十分少量的肉,因为据珍珠说,狐狸要吃素, 吃肉的话会很臭。
琥珀不怕脏也不怕臭,可也不喜欢,如果能够把身上弄得干干净净香喷喷的,谁不喜欢呢。
就是吃东西的时候,她有一种不大好的预感,长得好看又温柔的世子夫人,之前答应给她尝的月饼,她这辈子怕是都吃不到了。
两个人闹的最凶的一次就是在船上,都是理论经验丰富,实战经验为零的新手。
新手驾车,横冲直撞目无章法,闹的太厉害,加上船上条件恶劣,不能开火,所以热气腾腾的流食没法吃。
魏宁走前的那次,只能说是小打小闹,浅尝辄止。
这一次小别胜新婚,闹腾的程度同第一次不相上下。
唯一的区别是,第一次魏宁是为了证明自己的确真男人,把徐元嘉折腾得很厉害,这一次两个人虽然还是新手,但一回生二回熟,他们都三四回了,磨合度比上一次高了许多。
至少这一次徐元嘉不需要他搀扶也能走回房间里去。
不过后遗症也不是没有,逞强用发软的两条腿走回来之后,徐元嘉还是一头栽倒在床上。
他最后到底还是没撑住,像咸鱼一样在床上躺了两天。
期间魏宁要正常上朝处理公务,白日里用膳的时候,徐元嘉都是让琥珀端来的。
他受罪喝了两天的粥,比第一次的小半个月实在好太多了。
徐元嘉本人并不重欲,但他并不讨厌这种更深入接触的感觉。
他喜欢看魏宁为他流汗,粗重喘息,赞美他的身体,并为之着迷的样子。
都说男人床上的鬼话信不得,可徐元嘉觉得自己还挺喜欢魏宁在床上的声音,也喜欢没穿衣服的魏世子。
魏宁和徐元嘉不一样,他是另外一种情况。
作为一个正常的男人,有生理需求是很正常的事情。
魏宁勤于锻炼,其实在某一方面,也比绝大多数男人强许多,不然也没办法成功让善于忍耐的徐元嘉要死要活,被逼的连声向他讨饶。
不过他上一世已经有三十来岁,这一世身体变年轻了,身心相互影响,不沉溺美色。
而且可能因为从小念佛经的缘故,他自控力强得简直惊人。
不过这次的磨合,让他觉得提高这种有益于身心运动的频率也是件不错的事情。
而且通过小厨房里验收的情况来看,在他不在的这段时间,徐元嘉一直在有坚持好好锻炼,对方那细得一折就断的腰显然比几个月之前更为柔韧,抗压指数增长了至少百分之八十。
情场得意,官场也得意,魏宁深谙物极必反的道理,他不想折腾徐元嘉,也不想仕途出什么岔子,想来想去,决定花点钱,为自己攒点好运气。
临近冬日,他命人在荣国公府外建了粥棚,为乞丐和吃不饱饭的穷人免费施粥。
其实每年荣国公府王氏都会主持做这种事情,不过几年魏宁增设了几个粥棚,粥饭也比往日准备得更是浓稠一些。
因为这是他娶妻之后即将过的第一个年,魏宁想了想,还是对院里的下人大方一点,反正他今年已经花了很多钱了,也不差这么点。
同徐元嘉商议了一番,府上仆侍今年全部做两套新的冬衣,如果有多余的穿得十分陈旧的衣物,可以捐出去给流落到京城的难民们过冬。
当然,亵衣这种贴身衣物是不捐的,捐赠全凭自愿,并不强求,女子捐出的外罩的冬衣,也得登记好了,把绣了名字的地方全部拆掉,只许身形相仿的女子来领,一人只发一件。
因为捐赠的旧衣有限,免得有贪图便宜的,领了浪费,或是转手卖钱,导致真正需要的反而拿不到。
到底多出来近二十年阅历摆在那里,魏宁知道怎么做不会乱。
施粥的这几日,魏宁还特地让徐元嘉出来露露脸。
不是不可以给难民做这一些,但有些话,徐元嘉还是想问他:“子规应当知道,我并不是个好人,对寻常人也没有多少怜悯之心,你教我做这些,是因为想着代王,让我学他么?”
他是徐元嘉,不是姜恪,就算他们身上有某些共同点,他也绝不能容忍魏宁把他当成旁人的替身。
魏宁都习惯了徐元嘉这种爱胡思乱想的性子了,倒也不觉得伤心难过:“代王身上,的确有诸多不好之处,但他的做法并非都不可取。不是我们讨厌一个人,就一定要同他做相反的事情。我从小便跟着祖母为百姓施粥做善事,元嘉也要讨厌我么,为什么就不能是夫唱夫随呢?”
徐元嘉否决说:“我自然不会讨厌你。”
“既然如此,那就请你代替我来做这一些吧。”魏宁温和地同他讲道理,“ 你是我的世子夫人,夫妻一体,你在外的举动自然也代表我的形象。我不强求你发自内心地去爱护这些百姓,但该做的事情,还是得做好。”
他又不是寺庙里那些和尚,也不是什么菩萨,对感化别人没有兴趣。而且严格意义上来说,他魏宁也并非什么好人。
末了,魏宁又添了句:“不要总是胡思乱想,我从来没有把你当成任何人的替身,不管是过去,未来,或者是现在,你在我眼里都只是徐元嘉而已,虽然你在意我,会让我很高兴,可有时候,我也会伤心。”
魏宁的眼神清澈又坦荡,清晰地映出徐元嘉的面容。
徐元嘉被他注视着,忍不住上前一步,踮起脚尖亲吻了魏宁的眼睛:“是我不好,让子规伤心了。我答应你,以后不会再提这个话题,你想做的事情,我都会去做,但有一件事情,你得答应我。”
“是什么?”
“过去也就算了,现在,还有未来,你的眼睛里,都只能有我一个。”
如果魏宁给予了他诺言,不管是心,还是肉体,都只能他一个,若是有朝一日,魏宁负了他,他会先把奸夫削了,然后打断魏宁的手脚,挖了这双眼睛。
魏宁郑重地允诺:“只有你一个,不过若是有朝一日,发生了什么让你误会的事情,你一定得相信我,必须先听我的解释。”
他这一世,是平白捡来的,对娶妻生子这件事情,他没有什么执念,反正上辈子娶的老婆和没娶没区别,儿子也没有。
要是哪天真的想养孩子了,可以去捡一个。毕竟世道艰难,常常有养不起孩子的人家把孩子送人或者扔掉。
“还有件事……”
魏宁还没说完,就被人给打断了。燕十二在外头敲门:“大哥,你好了没有?院子外的马车夫都快急出病了,他让我来问你,到底什么时候走,再不走的话,您得耽搁朝事了。”
魏宁刚受了皇帝赏赐,前段时间还给徐元嘉挣了个诰命。虽然短时间内再进一步的可能性有点低,但圣眷这般浓厚,多的是人眼红心热。
越是受皇帝喜爱,就越不能飘,天子喜怒无常,魏宁可不能三天两头就迟到。
“子规还有什么快些说吧。”
其实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来着,他就是想让徐元嘉好好准备考试,毕竟还有两日就要秋贡。
魏宁有很多叮嘱的话想要讲,最后也只是拍了拍徐元嘉的肩:“会试头名拿不到也不要紧,拿个探花就可以了。”
探花比较好听来着。
作者有话要说: 徐元嘉:敢做负心汉,想左拥右抱你就死了
魏宁:辜负谁也不敢辜负你啊
一辆厨房手推车静悄悄地开过
第64章
八月二十五日, 是个秋高气爽的好日子,金桂飘香, 站在光秃秃的路旁, 都能闻到远处被凉风送来的桂花香气。
齐国开国皇帝曾是前朝臣子, 所以在礼仪和选拔人才上, 很大部分延续了前朝的科考制度, 但又在这个基础上有所改进。
为了彰显自己同前朝的区别,原本定在八月九号、八月十二、八月十五的三门考试,挪到了中秋佳节之后。
仍然是三天一场,一共三场,过了八月的乡试,徐元嘉便冠上举人头衔, 待来年春夏交接之际参与来年春闱。
从八月十七日到八月二十五日, 徐元嘉在考场中整整待了九天七夜。
一出考场的门,他便随着庞大的人群被挤得随波漂流。
燕八站在马车上,小丫头琥珀骑在他的肩膀上,努力伸长脖子往里头看。
尽管人海茫茫, 她还是一眼就看出了人群中的徐元嘉:“在那里在那里,世子夫人在那个地方。”
锁定了方向之后,燕八就同着几个身强力壮、人高马大的几个侍卫逆流而上。
燕十二虽然身形灵活, 但因为还没抽条,个子太矮了些,就没让他跟着一起上。
几个侍卫顺利和徐元嘉会和,护送着徐元嘉从人群当中挤了出来。
等到了马车上, 琥珀赶紧把早就准备好水囊和毛巾丢给徐元嘉。
徐元嘉往车内看了一眼,并没有魏宁在。
也是,当初魏宁说过,秋猎之后,挤压了不少公务,公务繁忙,十有八九不会去接他。
尽管知道这一点,徐元嘉的眼神还是掠过一抹失望。
燕十二掀开帘子说:“小丫头快点出来,让主子洗洗脸,换衣服。”
九天七夜,吃喝都在考房里,这并不包括沐浴和更换衣物。
尽管齐朝在考场另外一处设立了单独的茅厕以供考试使用,但连着九日都不能洗漱沐浴,对徐元嘉这种爱洁之人来说,已经是他忍受的极限。
要知道以前在那个小镇上,冬日里没有热水用,他也会坚持用毛巾蘸上冰冷的水,擦拭身体。外头套件破烂的脏衣服不要紧,身上必须干干净净才行。
燕十二指着角落里:“给您备好的衣物都放在那了。”
琥珀还有些不情不愿,但到了这个年纪,她也知道男女有别,在燕十二来拎她之前,自个老老实实地缩了回去。
徐元嘉擦了些胰子,洗干净脸,又去角落里拿叠好的衣服。
结果刚把衣服拿下了来,就听到了有点奇怪的叫声,把衣服底下那块垫着的布拿下,他看到了一只关在笼子里的白毛狐狸。
这些天他在考房内,吃的不好睡的也不好,但狐狸元宝在府上的日子过得却十分滋润。
它生得特别好看,又没有什么臭气,反而每天被琥珀洗得香喷喷的,厨房的女眷特别喜欢它,一只瘦瘦的狐狸,短短几日便被养得油光水滑,变成了个毛绒绒的胖狐狸。
徐元嘉同它大眼瞪小眼,掀开帘子来:“这谁放进来的?”
燕十二手里拿着鞭子,准备等徐元嘉吩咐就赶路,转头一看,也乐了:“肯定是琥珀这个小丫头干的,她天天带着它蹭吃蹭喝。”
因为小狐狸特别受人喜欢,所以琥珀天天拎着她窜门,除了二房那边,几乎整个荣国公府都认识了这只小狐狸。
小厨房的门紧紧的关着, 这个比起魏宁的卧房狭窄了许多的地方,被他和徐元嘉占用了很长的一段时间。
虽然徐元嘉的手艺不怎么样, 做出来的月饼卖相一般, 味道也一般, 但魏宁还是吃的很满足, 当然不仅仅只是品尝菜而已, 魏宁还吃了别的珍馐美味。
小别胜新婚,干柴烧烈火,孤男寡男共处一室,擦枪走火那也是十分正常的事情。
小厨房里热水换了好几道,罪证也被消灭的干干净净,关上的窗户重新被人打开, 特别的气味顺着风箱一起被送到厨房外头去, 又被食物的香气所掩盖。
吃饱喝足的夫夫两个出了小厨房,乍一看,作为世子夫人的徐元嘉依旧是仙风道骨,但仔细看的话, 就能瞧出来世子夫人的走路姿势有点微妙。
不过这个时候也没有人瞧他们,时辰太晚了,各自吃完饭的厨子们差不多要开始准备烧热水, 供主子们使用。
小丫头琥珀到底是没吃掉笼子里的小狐狸元宝,她跟着在王氏身边伺候的丫鬟珍珠去了荣国府的大厨房蹭了好吃的。
小狐狸元宝也被喂了一把青菜和十分少量的肉,因为据珍珠说,狐狸要吃素, 吃肉的话会很臭。
琥珀不怕脏也不怕臭,可也不喜欢,如果能够把身上弄得干干净净香喷喷的,谁不喜欢呢。
就是吃东西的时候,她有一种不大好的预感,长得好看又温柔的世子夫人,之前答应给她尝的月饼,她这辈子怕是都吃不到了。
两个人闹的最凶的一次就是在船上,都是理论经验丰富,实战经验为零的新手。
新手驾车,横冲直撞目无章法,闹的太厉害,加上船上条件恶劣,不能开火,所以热气腾腾的流食没法吃。
魏宁走前的那次,只能说是小打小闹,浅尝辄止。
这一次小别胜新婚,闹腾的程度同第一次不相上下。
唯一的区别是,第一次魏宁是为了证明自己的确真男人,把徐元嘉折腾得很厉害,这一次两个人虽然还是新手,但一回生二回熟,他们都三四回了,磨合度比上一次高了许多。
至少这一次徐元嘉不需要他搀扶也能走回房间里去。
不过后遗症也不是没有,逞强用发软的两条腿走回来之后,徐元嘉还是一头栽倒在床上。
他最后到底还是没撑住,像咸鱼一样在床上躺了两天。
期间魏宁要正常上朝处理公务,白日里用膳的时候,徐元嘉都是让琥珀端来的。
他受罪喝了两天的粥,比第一次的小半个月实在好太多了。
徐元嘉本人并不重欲,但他并不讨厌这种更深入接触的感觉。
他喜欢看魏宁为他流汗,粗重喘息,赞美他的身体,并为之着迷的样子。
都说男人床上的鬼话信不得,可徐元嘉觉得自己还挺喜欢魏宁在床上的声音,也喜欢没穿衣服的魏世子。
魏宁和徐元嘉不一样,他是另外一种情况。
作为一个正常的男人,有生理需求是很正常的事情。
魏宁勤于锻炼,其实在某一方面,也比绝大多数男人强许多,不然也没办法成功让善于忍耐的徐元嘉要死要活,被逼的连声向他讨饶。
不过他上一世已经有三十来岁,这一世身体变年轻了,身心相互影响,不沉溺美色。
而且可能因为从小念佛经的缘故,他自控力强得简直惊人。
不过这次的磨合,让他觉得提高这种有益于身心运动的频率也是件不错的事情。
而且通过小厨房里验收的情况来看,在他不在的这段时间,徐元嘉一直在有坚持好好锻炼,对方那细得一折就断的腰显然比几个月之前更为柔韧,抗压指数增长了至少百分之八十。
情场得意,官场也得意,魏宁深谙物极必反的道理,他不想折腾徐元嘉,也不想仕途出什么岔子,想来想去,决定花点钱,为自己攒点好运气。
临近冬日,他命人在荣国公府外建了粥棚,为乞丐和吃不饱饭的穷人免费施粥。
其实每年荣国公府王氏都会主持做这种事情,不过几年魏宁增设了几个粥棚,粥饭也比往日准备得更是浓稠一些。
因为这是他娶妻之后即将过的第一个年,魏宁想了想,还是对院里的下人大方一点,反正他今年已经花了很多钱了,也不差这么点。
同徐元嘉商议了一番,府上仆侍今年全部做两套新的冬衣,如果有多余的穿得十分陈旧的衣物,可以捐出去给流落到京城的难民们过冬。
当然,亵衣这种贴身衣物是不捐的,捐赠全凭自愿,并不强求,女子捐出的外罩的冬衣,也得登记好了,把绣了名字的地方全部拆掉,只许身形相仿的女子来领,一人只发一件。
因为捐赠的旧衣有限,免得有贪图便宜的,领了浪费,或是转手卖钱,导致真正需要的反而拿不到。
到底多出来近二十年阅历摆在那里,魏宁知道怎么做不会乱。
施粥的这几日,魏宁还特地让徐元嘉出来露露脸。
不是不可以给难民做这一些,但有些话,徐元嘉还是想问他:“子规应当知道,我并不是个好人,对寻常人也没有多少怜悯之心,你教我做这些,是因为想着代王,让我学他么?”
他是徐元嘉,不是姜恪,就算他们身上有某些共同点,他也绝不能容忍魏宁把他当成旁人的替身。
魏宁都习惯了徐元嘉这种爱胡思乱想的性子了,倒也不觉得伤心难过:“代王身上,的确有诸多不好之处,但他的做法并非都不可取。不是我们讨厌一个人,就一定要同他做相反的事情。我从小便跟着祖母为百姓施粥做善事,元嘉也要讨厌我么,为什么就不能是夫唱夫随呢?”
徐元嘉否决说:“我自然不会讨厌你。”
“既然如此,那就请你代替我来做这一些吧。”魏宁温和地同他讲道理,“ 你是我的世子夫人,夫妻一体,你在外的举动自然也代表我的形象。我不强求你发自内心地去爱护这些百姓,但该做的事情,还是得做好。”
他又不是寺庙里那些和尚,也不是什么菩萨,对感化别人没有兴趣。而且严格意义上来说,他魏宁也并非什么好人。
末了,魏宁又添了句:“不要总是胡思乱想,我从来没有把你当成任何人的替身,不管是过去,未来,或者是现在,你在我眼里都只是徐元嘉而已,虽然你在意我,会让我很高兴,可有时候,我也会伤心。”
魏宁的眼神清澈又坦荡,清晰地映出徐元嘉的面容。
徐元嘉被他注视着,忍不住上前一步,踮起脚尖亲吻了魏宁的眼睛:“是我不好,让子规伤心了。我答应你,以后不会再提这个话题,你想做的事情,我都会去做,但有一件事情,你得答应我。”
“是什么?”
“过去也就算了,现在,还有未来,你的眼睛里,都只能有我一个。”
如果魏宁给予了他诺言,不管是心,还是肉体,都只能他一个,若是有朝一日,魏宁负了他,他会先把奸夫削了,然后打断魏宁的手脚,挖了这双眼睛。
魏宁郑重地允诺:“只有你一个,不过若是有朝一日,发生了什么让你误会的事情,你一定得相信我,必须先听我的解释。”
他这一世,是平白捡来的,对娶妻生子这件事情,他没有什么执念,反正上辈子娶的老婆和没娶没区别,儿子也没有。
要是哪天真的想养孩子了,可以去捡一个。毕竟世道艰难,常常有养不起孩子的人家把孩子送人或者扔掉。
“还有件事……”
魏宁还没说完,就被人给打断了。燕十二在外头敲门:“大哥,你好了没有?院子外的马车夫都快急出病了,他让我来问你,到底什么时候走,再不走的话,您得耽搁朝事了。”
魏宁刚受了皇帝赏赐,前段时间还给徐元嘉挣了个诰命。虽然短时间内再进一步的可能性有点低,但圣眷这般浓厚,多的是人眼红心热。
越是受皇帝喜爱,就越不能飘,天子喜怒无常,魏宁可不能三天两头就迟到。
“子规还有什么快些说吧。”
其实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来着,他就是想让徐元嘉好好准备考试,毕竟还有两日就要秋贡。
魏宁有很多叮嘱的话想要讲,最后也只是拍了拍徐元嘉的肩:“会试头名拿不到也不要紧,拿个探花就可以了。”
探花比较好听来着。
作者有话要说: 徐元嘉:敢做负心汉,想左拥右抱你就死了
魏宁:辜负谁也不敢辜负你啊
一辆厨房手推车静悄悄地开过
第64章
八月二十五日, 是个秋高气爽的好日子,金桂飘香, 站在光秃秃的路旁, 都能闻到远处被凉风送来的桂花香气。
齐国开国皇帝曾是前朝臣子, 所以在礼仪和选拔人才上, 很大部分延续了前朝的科考制度, 但又在这个基础上有所改进。
为了彰显自己同前朝的区别,原本定在八月九号、八月十二、八月十五的三门考试,挪到了中秋佳节之后。
仍然是三天一场,一共三场,过了八月的乡试,徐元嘉便冠上举人头衔, 待来年春夏交接之际参与来年春闱。
从八月十七日到八月二十五日, 徐元嘉在考场中整整待了九天七夜。
一出考场的门,他便随着庞大的人群被挤得随波漂流。
燕八站在马车上,小丫头琥珀骑在他的肩膀上,努力伸长脖子往里头看。
尽管人海茫茫, 她还是一眼就看出了人群中的徐元嘉:“在那里在那里,世子夫人在那个地方。”
锁定了方向之后,燕八就同着几个身强力壮、人高马大的几个侍卫逆流而上。
燕十二虽然身形灵活, 但因为还没抽条,个子太矮了些,就没让他跟着一起上。
几个侍卫顺利和徐元嘉会和,护送着徐元嘉从人群当中挤了出来。
等到了马车上, 琥珀赶紧把早就准备好水囊和毛巾丢给徐元嘉。
徐元嘉往车内看了一眼,并没有魏宁在。
也是,当初魏宁说过,秋猎之后,挤压了不少公务,公务繁忙,十有八九不会去接他。
尽管知道这一点,徐元嘉的眼神还是掠过一抹失望。
燕十二掀开帘子说:“小丫头快点出来,让主子洗洗脸,换衣服。”
九天七夜,吃喝都在考房里,这并不包括沐浴和更换衣物。
尽管齐朝在考场另外一处设立了单独的茅厕以供考试使用,但连着九日都不能洗漱沐浴,对徐元嘉这种爱洁之人来说,已经是他忍受的极限。
要知道以前在那个小镇上,冬日里没有热水用,他也会坚持用毛巾蘸上冰冷的水,擦拭身体。外头套件破烂的脏衣服不要紧,身上必须干干净净才行。
燕十二指着角落里:“给您备好的衣物都放在那了。”
琥珀还有些不情不愿,但到了这个年纪,她也知道男女有别,在燕十二来拎她之前,自个老老实实地缩了回去。
徐元嘉擦了些胰子,洗干净脸,又去角落里拿叠好的衣服。
结果刚把衣服拿下了来,就听到了有点奇怪的叫声,把衣服底下那块垫着的布拿下,他看到了一只关在笼子里的白毛狐狸。
这些天他在考房内,吃的不好睡的也不好,但狐狸元宝在府上的日子过得却十分滋润。
它生得特别好看,又没有什么臭气,反而每天被琥珀洗得香喷喷的,厨房的女眷特别喜欢它,一只瘦瘦的狐狸,短短几日便被养得油光水滑,变成了个毛绒绒的胖狐狸。
徐元嘉同它大眼瞪小眼,掀开帘子来:“这谁放进来的?”
燕十二手里拿着鞭子,准备等徐元嘉吩咐就赶路,转头一看,也乐了:“肯定是琥珀这个小丫头干的,她天天带着它蹭吃蹭喝。”
因为小狐狸特别受人喜欢,所以琥珀天天拎着她窜门,除了二房那边,几乎整个荣国公府都认识了这只小狐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