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节
  但是所有的作用加起来,都比不上一个附加作用。
  罗琦的物理很不好,但是她依然记得,孔雀石通常伴随铜矿而生。
  铜?
  铜!
  据蓝纹少年交代,他们部落周围时常能看到这种石头,甚至他们脸上的蓝色纹路,就是用这种石头碾成粉末再用水画上去的。因为他们发现石头的粉末涂在伤口上能够加速伤口愈合,所以他们又将这种石头叫做“治伤石”。
  按照这种说法,他们附近必然存在着一个铜矿。
  一般来说,天然铜的硬度并不大,难以作为武器,所以蓝纹部落虽然拥有了这些石头,但是只作为颜料和药品使用,还没有发现这些石头可以炼制出坚硬的金属。
  罗琦知道,铜矿附近往往可以找到锡矿,虽然这两种质地都比较软,但是一旦混合就可以炼制出质地坚硬的青铜。
  在2万年后,青铜将会被炼制成武器,炊具,酒具,货币,乃至于祭祀用品。
  用青铜制作而成的鼎,将会成为国家的象征。
  做出的鼎越大,说明国家的技术越是发达,国力越是强盛。
  而铜,也是人类第一个广泛应用的金属,这之后的时代,将会被称作青铜时代。
  而自从有了青铜,人类才正式进入文明时代。
  没有陶器,烧热的石头也可以煮沸热水。
  没有农业,草原放牧和湖边打鱼也能养活数以千计甚至几万的人口,诞生文明。
  但这片没有铁矿的土地上,青铜就是罗琦唯一可以找到的金属,是可以帮助她打跑几倍的敌人,守护家园和果实的无上法宝。
  第二百零一章 收获
  必须尽快和蓝纹部落建立亲密联系,就算暂时不能将其纳入麾下,也要进行“友好平等”的贸易往来。
  但是这其中自然牵扯到很多的问题。
  比如蓝纹部落是不是曾经参与到大河部落的阴谋?
  比如蓝纹部落会不会像树顶那样暗下杀手?
  还有蓝纹部落距离石洞部落路途遥远,就算建立了亲密的贸易关系,怎么才能将这些蓝色石头运回来,也是一大难题啊。
  关于蓝纹部落和铜矿的事情,玩家们认为正是因为无比重要,所以前期才更需要做好充分而且细致的准备。
  而眼下却有更紧急的事情要做。
  罗琦在春天的时候种植的那几片田地里,经过两三个月的生长发育,又有除虫和施肥,这些植物的生长明显比别的地方更加高大茂盛,就连结穗,也显得沉甸甸的。
  天气已经开始变热了,虽然没有日历来计算时间,但是太阳足够告诉人们,春天即将过去,夏天就要来了。
  而罗琦第一次种植的植物里,那些狗尾草,也已经变黄,如果再不快点收割,那么这些种籽就会被风飘走了。
  说实话,第一次种植的面积并不大,挖掘翻土并不容易,可以说相当辛苦了,而且罗琦现在主要是在试验这种植物能不能种植,还没有精力也没有信心大力推广。
  收割并不困难,只需要一堆男女,手上拿着陶刀,然后割断草杆,将毛茸茸的草穗头扔进陶罐之中就可以了。
  说实话,这是连林雀这样的小孩子都可以轻松完成的工作。
  但是罗琦为了突出种植的重要性,生生的在收割前还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仪式。
  就算是原始人,其实他们平常偏爱的植物也都是有着清脆爽口的叶片,或者有着丰腴的根茎,要么是有着甜美的果实的,像是狗尾草这样的植物,种籽扎口难吃,别的地方又无法提供充足的营养,所以虽然饥饿的时候会垫垫饥,但是在食物丰盛的春夏之时,就是原始人大抵也是看不起这样的食物的。
  但是罗琦偏偏将这个像是一片杂草的植物田大肆夸奖了一番,说这是“女神最大的恩惠”,是“你们为子孙后代留下的无比财富”,又狠狠的夸奖了在种田生涯之中辛苦的人们,让石洞人浑然忘记了之前的种种辛苦,只顾得傻笑。
  收割好的草穗从茎部被扎成一小捆一小捆的模样,然后罗琦从中挑选了一部分生长发育的比较良好的,作为下一次种植的种子。
  人类驯化植物,就是对植物基因的一次次提取,只有符合人类期许的植物种子,才能重新被放入土地。
  狗尾草的种子及其的多,一棵草能够生长出成千上万粒种子,所以罗琦挑选种子时,无法直接比较种子的大小,只能看草穗的沉重和结实率的多少了。
  除了,这些,还有一点格外重要,那就是不会掉籽。
  植物生长种子当然不是为了给动物们提供粮食,而是为了传播基因,让下一代生长,所以到了种子成熟的时候,就会自动落下,或者凭借风力或者凭借动物,总是能够远远的传播开来,到了来年就会长出新的植物来了。
  但是如果人类要种植植物,刚看着植物成熟了,结果哗啦啦的种子掉了一地,根本无法收集,那一年的辛苦不就白白的没了吗?
  所以大德鲁伊格外的提醒罗琦,挑选下一次种植的种子时,要格外挑选那种不容易掉籽的草穗,多重复几次之后,那么植物就会被驯化,成熟的种子只会沉甸甸的垂下,但是不会再轻易的离开植物了。
  将植物的草穗收割了以后,就需要脱籽了。
  因为草籽实在是太小了,如果在外面的空地上脱籽的话,只需要一阵风,那么这些种子就会随风飘散的无影无踪,所以石洞人只能用陶罐作为脱籽的容器。
  男人们手里握着一把草穗的根茎,将穗头放进陶罐里面,然后用力摔打,将草籽从穗头摔入陶罐之中。
  摔好的穗头被交接到女人手上,心思灵敏的女人会仔细检查那些只剩下毛刺的穗头,从中用手一个个的揉捏,不让有漏网之鱼。
  还没有成熟的草籽是青绿色的,而已经成熟的草籽,就会呈现出阳光一样的金黄色。
  这些草籽将会被放在太阳底下晒熟,然后再收集到陶罐之中进行储藏。
  严格意义来说,这种穗状植物的产量并没有高到哪里去,虽然付出的劳力是如此之多,工作也是非常辛苦的,但是几亩田的产量所获得的草籽,加起来的重量可能也只和一头成年公鹿的体重持平。
  至于所能提供的热量,那更是远远不如。
  就连另一边一同种下去的根茎,因为为了让下面的根茎尽可能长的大一些,所以暂时没有发掘,但是就是野外生长的块茎,一颗植物所能提供的食物,也比这种穗状植物多的多。
  “所以为什么非要种那种草啊?多种点块茎不是更划算吗?”只要是一个学过基本数学知识的人,都忍不住有这样的疑问。
  “如果想要短期食用,种植块茎类植物确实更加经济。”但是作为农业研究生,大德鲁伊所关注的层面显然比别的玩家更为深入:“但是这种块茎是难以长期储存的,在原始人那里,最多可能也就存个一个月,要是能挖个地窖什么的,或许可以存个大半年,但是时间一长,块茎发芽的话就不能再吃了。”
  “说起产量,确实是块茎遥遥领先,但是种子类的储存时间是可以吊打块茎的,只需要晒干了,注意防虫防潮,这些种子存个七八年不是什么问题。”
  而只有有了剩余的可以储存的粮食,才可以让一部分人脱离农业劳动,专注于别的劳动,成为专业的工匠或者是管理者。
  “现在这个阶段的石洞部落,只需要捕鱼狩猎就可以吃饱吃足,块茎的产量虽然高,但是对他们来说意义不是很大,但是一旦狩猎出现问题,能够长期储存的粮食是可以救命的,而且我们也种植了块茎啊。”大德鲁伊继续罗列种植粮食的好处。
  “喂喂喂,你确定种植这些亩产只有三十多斤的玩意儿不是为了满足你的研究癖好?”
  “讨厌啦,说什么实话。”
  第二百零二章 壮哉地主婆
  金黄色的草籽被倒入陶碗之中,用包着软叶的石杵反复碾压,最终从小小颗粒变成黄色的粉末。
  加入一点水,将其搅和而成糊状。
  正是吃阔口草的时候。
  这种植物叶片宽大,味道甘脆,是难得的吃着不苦涩的植物,罗琦除了种植粮食块茎之外,在剩余的空地上,也撒了一些可以吃的植物的种子。
  如今正是春末,植物疯长的厉害,这种阔口草的叶子长的如同男人的手掌一般宽大,就是摘了下来,用不了几天,又会长出叶子来,一株植物能吃好长时间。
  这种植物平常生吃就可以,但是偏偏要切碎了,然后揉出汁水来,然后和糊糊混合搅拌,捏成一个个小儿拳头大小的灰绿团子。
  陶锅里的水已经开始沸腾,用几个树枝横三竖四的排列在锅中,就是可以简单的蒸架,再将放着草团子的陶盘放入其中,盖上用草叶编制而成的锅盖。
  一边给陶锅的下面添火,一边将一串刚从石洞旁边树上摘下的辣果伸进火塘稍微烤一下。
  这种辣果并非是水果,而是一种灌木的种子,个头小如绿豆,带有坚硬的外壳和刺鼻的味道。
  虽然这种植物并没有什么毒性,但是种子既不能饱腹,不小心误食还会让嘴巴发麻,所以就算再饥饿,以前石洞人也是从来不会吃这种玩意的。
  烤过的辣果放到水里,不一会儿,碗里的水就变得微微发黄。
  这个时候也到了掀开锅盖的时候,在一股蒸汽飘散之后,可以发现锅里的草团子已经变得软趴趴的,就连味道也清香的很。
  用竹子做成的筷子将草团子一个个夹出来,吃的时候放到辣果泡过的水里稍微一蘸。
  阔草叶的甘脆虽然不再,但是植物的清爽爽口却是满口皆是,而狗尾草籽经过磨碎成粉后,也变得细致绵软,口感扎实,加上辣果的调味,这一顿餐,虽然没有鱼肉,但是吃的也是身心舒爽。
  这一次收集的粮食分量并不多,但是加上草叶的话,只需要几斤的分量就足够让整个石洞都尝鲜了。
  而经过处理后,原本认为难以入口的草籽,确实给众人带来精细。
  罗琦告诉他们,这只是草籽的一种做法,还可以和水一起煮熟,水多的时候就成了粥,水少了就可以煮成饭,吃一口啊,那叫又香又软,就是没有牙齿的老人,都可以轻松的咬动。
  草籽可以磨碎了,磨成粉末,然后加水捏成一个个团子,再将肉和叶子捣碎了塞进里面,压扁了放到火旁边烤熟就是饼,要是弄的团团圆圆的放到锅里面蒸熟,那就是草包子。
  罗琦缓缓说来,听到石洞里面的吞咽口水之声一片。
  但是等到罗琦说到想要再多种点田地的时候,部落里面就剩下一片尴尬的沉默了。
  罗琦环顾四周,但凡接触到她的目光的人,不是眼睛朝天观赏石洞上的石峰,就是眼睛朝下寻找脚旁边的蚂蚁,让罗琦油然而生一种亲切感——仿佛回到了穿越前被老师提问的那一刻。
  由此,也能看出罗琦在部落里面的地位已经再一步提升了。
  要知道以前罗琦提出这种不合理的要求的时候,部落里面的人要么是反对要么是含蓄的反对,哪里像现在这样沉默一大片。
  罗琦知道他们在想什么:“大家一定觉得,种这种东西好辛苦的,又要花掉那么长的时间,最后收回来的草籽却没有多少,有这么长的时间,还不如大家一起去河里撒个网,捉几条鱼,大家说对不对?”
  一阵不好意思的嬉笑声,但是从表情上来看,这句话确实说到了大家的心坎里了。
  本来嘛,要是以前,经常吃不饱的时候,这么些粮食倒也能够让大家多几天能吃饱肚子,但是现在河里的鱼儿,天空上的鸟儿,就足够部落里面的人吃饱了。
  那么种植草籽,又费力又花时间,带回来的收获确实不多,当然让大家觉得失望了。
  至于扩大田地,再多种一些?
  单单是想想那未来的日子,就觉得灰暗无光好不好?!
  但是罗琦显然是有备而来:“来,大家都说说,种这个最辛苦的是什么?”
  辛苦?
  要说种田危险吗?
  那肯定不算,就是站在河边打鱼都有不小心落水的危险,相比之下,只是用石器刨土锄草,确实算不上危险。
  那么辛苦呢?
  整天的歪腰劳作看似辛苦,但是女人们每天的采集,就是在无数的蹲下站起之中,有时候更是要攀爬十几米高的树木,或者跋涉几座大山的距离,更不用说男人们的狩猎,动不动就要跟猎物一跑就是大半天,倒是拔草捉虫,这种事情就是小孩做起来也是不觉得辛苦的。
  面面相觑之中,一个原本来自青岩部落的小姑娘嗫嚅道:“可是就算不辛苦,也不能天天做啊。”
  话一出口,大家都是豁然开朗:
  可不是嘛!不管是采集也好,打猎也罢,总是有些收获的,你歪一歪腰,总归要捡拾一点植物叶子的,你就是无法打回来一头鹿,那也是能够带回来一条蛇几只青蛙,可是种田,你每天的歪腰劳作,可是收获却要等到好久之后,而且还只有这么一些,谁乐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