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黑袍人走过芙蓉街,穿过一条黑黑的小巷,一直走到湖边的亭子里才站住脚。
  沈觅一路跌跌撞撞的跟着,看到亭子里的黑袍人激动地两眼发花,快步上前双手从背后环住那人的腰身,“阿现,阿现,是你么?你是来找我的么?”
  抱住的人久久没有回应,沈觅慢慢松开手,转到黑袍人身前,那面容再熟悉不过,怎么会错?
  沈觅伸手抚上黑袍人的脸旁,眉毛,脸颊,微薄的嘴唇......
  可眼前的人依旧面如冷霜,眼神中除了一丝戏谑别无他物。
  “姑娘,摸够了没有?”
  窦宪曾在芙蓉街见过沈觅一个侧面,刚才见在人群中拉住自己袍袖的是她,是有几分诧异,没想到她还一路尾随至此,虽说大汉民风开放,大庭广众之下示好也不稀奇,且窦宪平日里也见多了各种投怀送抱,只是今日这个送抱送错人的倒也新鲜了。
  她那意中人不但与自己长得相似,居然连名也相似,是有几分意思,窦宪今日心情愉悦,难得的起了戏虐之意。
  “没,没摸够,”沈觅的眼泪肆意流着,再次用力抱住了窦宪的腰身,小脸儿紧紧贴在他的胸膛上感受着心跳,“你不知道我在梦中见了你多少次,如今好不容易见到活的你,自然摸不够。”
  窦宪的胸膛震了震,似是在笑,缓缓道:“活的我?此话从何而来?”
  头脑发懵的沈觅此时才觉得不大对劲,慢慢站直身子,泪眼婆娑的看着他,“你,你难道不是冯现?我的样子没有大的变化,还是能认出的,我是阿觅啊,你不认识我了?还是,还是忘了以前的事?”
  “姑娘,你大概认错人了,我姓窦。”窦宪善于观人,知道她是真的认错了,眼神里的惊喜和悲伤做不了假。
  “姓窦?”沈觅转念一想,转世投胎了不姓冯也是有可能的,“那你不记得我?我是阿觅,当真不记得了?”
  “姑娘,你是真认错人了,我并非不记得你,而是我们不曾见相识。”声音低沉略带冷意,与冯现一般无二。
  沈觅满腔热血被这句话泼了个透心凉,仔细审视眼前人的面容,眉毛、眼睛、鼻子、嘴唇......真的真是一模一样,连身高都一样。
  可......冯现不会对自己是这幅表情,骨子里的感觉也不一样,是自己认错了。
  果真是镜花水月一场空。
  沈觅整理了下情绪,擦了擦满脸的泪水,再抬起头时已是目色清明,对着面前的人拱手施礼,满是歉意的说道:“是在下认错了人,抱歉,还请你不要见怪,打扰了,我这便离开,告辞。”
  说完一转身,忽听那人道:“且慢。”
  作者有话要说:  有人要搞事情~(≧▽≦)/~啦啦啦,摸完了就想走?哪有那么容易!
  ☆、讹人的小倌儿
  沈觅回头,目光中含着疑问。
  窦宪嘴角微微一扯,抬手指指自己胸前的衣袍,“这个—”
  沈觅随着他指的地方看去,顿时满脸通红,那黑色的衣袍上面被自己弄得都是褶子不说,还湿漉漉的一大块。
  那是自己的眼泪,恐怕还有......鼻涕。
  事情做得不漂亮,可沈觅认错态度是好的,连忙再次躬身施礼,语气无比诚恳,“这位郎君,我,我委实不是有意的,请看在我无知认错人的份上,莫要同我计较。”
  正躬身施礼念念有词的沈觅看着面前多了两只脚,忙直起身看向那人,待做随机应变之举。
  窦宪此刻心情愉悦,眼前的人越诚恳越想戏虐,看着沈觅满眼戒备的退后一步,自己也上前一步。
  就这么退一步,跟一步,退一步,跟一步......
  沈觅心中的小鼓打个不停,可也没忘了这是在湖边的亭子里,往后一看,离着湖已是不远,再往后退可就掉湖水里了,大冷天儿的......想了想,便开始摸自己身上的钱袋。
  还好还好,留了一块银子,虽然不多,不过二两,可眼前这人的衣袍也是粗布,值不了几个钱。
  于是,不可一世的窦宪怎么也想不到眼前红着眼圈的小大夫掏出了一块银子递到自己面前,无比虔诚的说道:“这位郎君,我所剩银钱就这些了,你这是粗布衣衫,银钱虽不多,可也够买两身了,你且拿着再做身新的吧。”
  窦宪下意识的掏了掏耳朵,嘴角竟弯起来,接过沈觅递过来的银子。
  沈觅看面前的人接了银子,刚要舒口气,却听那人不紧不慢不高不低不冷不热的说道:“衣服不值钱,人贵着呢,刚才摸也摸了,抱也抱了,你看如何是好?”
  啊?!
  虽说自己有错在先,可这人也忒不是东西,歉道了,银子赔了,这不是明摆的讹人么?
  沈觅平了平心绪,又看看那人身上的鼻涕眼泪,罢了罢了,以和为贵。
  “那你想怎么办?咱们谈个价码。”
  窦宪一听“价码”二字差点笑出声,天底下摸了自己再谈价码的可是难得一见,今日眼前的小先生是头一份儿,便想着唬她一下,伸手指了指东边,示意到太守府过堂打官司。
  沈觅看他指着东边,怎么也想不到是指太守府,只想着东边有家最大的妓坊名叫大欢辞,青州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里面全是小倌,难道他是?
  越看越像......为了确认一下,沈觅指了指东边,又看了看四周有过往的行人,为了保他的尊严,小声道:“你......大欢辞?”
  窦宪怎么也想不到神圣的太守府附近有家小倌坊名叫“大欢辞”,以为说的是打官司,于是非常确定的点了点英俊的头颅。
  待看到眼前的小大夫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心想自己的目的达到了,便又满意的点了点头。
  这个动作看在沈觅眼里便成了另一番意思:能以此为豪定是当红小倌!
  不过再当红也不能讹人不是?
  沈觅心里怒气膨胀,惹不起讹人的大官还惹不起讹人的小倌儿?
  又摸了摸腰间,心里有了底子,沈觅对着眼前的人一笑,眉眼弯弯煞是好看,招了招白净的小手,“仁兄请过来一下。”
  窦宪心里也觉得好笑,这小大夫脸色转的倒是快,这是又要掏银子还是金子?便踱步过去,低头看向沈觅手中之物。
  沈觅憋住一口气,待那人近前的时候用力捏破手中的蜡丸,一股白烟瞬间散开......
  窦宪看她眼中闪过一丝狡黠,心里已存了戒备,料想她插翅也飞不出自己的手掌心,却不曾想这迷药做的精巧而且甚是厉害,眼看着沈觅兔子似的夺步而逃,自己却一时无法动弹......
  耳中回响着沈觅逃跑时留下的话—你这讹人的小倌忒贪心!
  想讹她是有那么点儿,不过......小倌儿?
  这话从哪里说起?
  窦宪扶着柱子刚刚站稳,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的成一躬身奉上一方湿帕子,“主上,是沈家小先生,要不要属下把她抓回来?”
  “不必,派个人跟着她,那迷药甚是厉害,比你们做的那些玩意儿好多了,”窦宪晃了晃脑袋,眼前依旧重影,拿过湿帕子捂了捂鼻子,道:“青州还真是个风水宝地,连只野兔子都极具灵气,有趣。”
  看成一还立在一旁,道:“还有事?”
  成一低着头,小声道:“主上,您和属下的衣服是否换回来,祭祀礼快要开始了,黄太守那里—”
  窦宪点了点头,被兔子一闹差点误了正事。
  晚上心血来潮想看看青州城的闹市,自己那身天丝墨色锦袍在人群中过于扎眼,这才与成一换了衣袍。
  天丝产自遥远的西域,数量极少,就算在富有天下的皇宫里也算是稀罕物儿,这么难得的东西也不知道黄太守哪里淘弄来的。
  黄太守特意让人精心缝制了衣袍,今儿一大早赶在窦宪起床前专门用檀香木托盘举着来献宝,美名其曰好衣配好郎!
  窦宪当然穿了。
  倒不是稀罕这劳什子天丝,黄太守是窦婴的嫡系下属,这点脸面总归是要给的。
  窦宪想,幸好自己跟成一换了衣袍,若是沾上一身的鼻涕眼泪,那可是抹在黄太守脸上的,自己可不愿意瞅那张拧成花儿的老脸。
  此刻在观礼台上的黄太守全然不知道自己的老脸刚才有多么危险,眼巴巴的等着窦宪的到来。
  窦宪年纪轻轻,已官拜左中郎将,自己虽是几大州之一的重臣,可人家那是天子近臣,能直达天听,最重要的是窦宪姓窦啊,窦太后的那个窦,窦婴的窦。
  如今天下谁人不知皇上体弱,十二岁的太子上朝理政,大权握在太后和魏其侯窦婴手中,天下又有谁不知道太后偏爱幼子梁王,想要“兄位弟及”。
  所以说,铁打的窦家,流水的皇位,跟着窦家走有肉吃有钱花,窦宪作为窦婴嫡子,是窦氏一族新生势力中为数不多的好儿郎,深受太后的看重,也是窦家着重培养的下一任窦家头领。
  黄太守此刻挺着大肚看着街上喧闹的人群,捋了捋花白的胡须,很为自己巴结窦宪的一番表现洋洋得意。
  哼!
  听闻下面有人说自己今日举城欢庆祭祀礼是为了讨好灶神君,可又有谁知道此灶神君非彼灶神君。
  画上的灶神君怎么回禀玉皇大帝自己是不知道的,还不如把力气放在眼前的窦宪身上,这可是能把自己绑牢在窦家船上的活神仙。
  若说绑牢关系,最好的方式莫过于姻亲。
  黄太守转头看了看身后的女眷,十九房妻妾再加上成群的婢子果真是一室的□□盎然。
  对,是盎然,不是满园。
  窈窕淑女,太守好逑,妻妻妾妾无穷尽也。
  听闻窦宪在长安有座大宅子,想方设法送美人进去的不知凡几,那才是□□满园。
  作者有话要说:  讹人的小倌儿上场,敲锣欢迎
  ☆、有缘狭路再相逢
  黄太守眯了眯眼睛,伸手在额上打个篷儿,满室花红柳绿金钗玉翠,直晃得老眼昏花,费了好一番力气才看到坐在角落里吃瓜子唠嗑的三个女儿。
  十二个女儿已经出嫁了九个,还剩仨。
  十二还是个六岁的娃娃,放一边。
  老十长相颇似年轻时候的自己,离着秀气二字尚且还有段差距,不考虑了。
  唯有十一,柔顺听话,长相清丽,送给风流倜傥的窦宪做个小妾正是物尽其用。
  啊不,是郎才女貌。
  十一今年是十三?十四?还是十二?
  黄太守仔细想了想,好似还未及笄,也好,没准儿窦宪喜欢花苞未开的骨朵呢。
  女儿们整年见不了几面,能记住排行已是不错,十一叫什么名儿来着?
  黄太守叫过一旁的管家,问了十一的年纪,名字,又叫人把十一带下去好好打扮打扮。
  沈觅空手而归,李仲玉望着满街挤都挤不动的人群表示理解,两个人返回酒楼与李仲贤阿远他们会合,随即一同赶往祭祀礼会场。
  会场设在护城河畔,奖励的包厢就是城楼上的一间屋子,能容纳十人左右,收拾的极干净,还燃上了火盆。
  李仲玉径直进屋歪在了榻上,一手捶着腿,嘴里直嘟囔着累人。
  沈觅也累的够呛,在那人海中穿来穿去比爬山累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