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里正再三确定以后,狠狠地拍了拍桌子冲沈索成吼道“看你娶的媳妇,竟然如此蛇蝎心肠,这是要坐牢的你就不管管?”
  沈索成也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他惊慌失措的看着里正说“里正,您别生气,我让她给沈迟赔罪,千万别把她送进牢房啊。”
  林氏这会儿也慌了,可是她实在不愿意放弃到手的田产,所以她叫骂着,仿佛这样才能排解她心中的恐慌。
  里正问沈迟“你打算怎么做?”
  沈迟笑了笑说“拿回我父母的田产,然后和他们恩断义绝。”
  “不可能,”林氏尖声叫到
  “闭嘴,这里没你说话的份”里正怒道“沈索成你来说”
  沈索成想了又想,终于下定决心说“按沈迟说的来吧。”
  里正很满意沈索成的识时务,脸上的表情缓了缓说道“田产一共有多少?”
  沈索成看了一眼沈迟说“旱地八亩水田五亩。”
  里正问沈迟说“对不对?”
  沈迟点了点头。
  “那好,那我就写文书了。沈玉成的田产全部归沈迟所有,你们两家从此互不往来。可行?”
  沈索成和沈迟都没意见。
  文书一式三份,按了手印,下了章,签了各自的名字,里正将两份分别给了沈索成和沈迟,自己留一份。“二小子,既然分了家房子的事你可有打算?”
  “山脚下有座空房子,我和小墨打算先住在那里,等冬天过了再做打算”沈迟回道。
  “也好,那房子虽然旧了点,却是当年最好的猎手家住的,牢固着呢!”
  “还得谢谢里正走了一趟,劳您费心了。”
  里正摆摆手,对沈索成道“二小子是个老实的,老头我劝你一句,别让你那婆娘到处惹事生非。”
  沈索成看着沈迟,依稀从他面容上看到了自己哥哥的影子,不由得心里发酸,“是是是,我一定好好管着她”
  林氏摊在地上起不来,低声哭着。
  “老头我走了,不用送了”里正磕了瞌烟枪,慢悠悠的走了。
  “行了,该分的都分了,各走各的吧!”沈兴拉着牛蛋去厨房讨吃的了。
  沈和与刘氏去刘氏娘家了。
  苏墨跟着沈迟拿着田产地契,背着一个小包袱,里面是俩人的衣服,怕林氏翻两人的东西,苏墨早早的就把两人贵重的东西放到了空间里,沈迟知道苏墨有自己的秘密,可他从来没问过,他相信苏墨最终会告诉他那些隐藏的秘密。
  去掉了身上的担子,二人心情很好。走了约有小半个时辰就到了山脚下,苏墨看着那三间屋子不知道是什么感觉。
  屋子的墙壁是用石头砌的,很是坚固,顶上用竹子撘了顶,铺了一层茅草。
  沈迟把房子前面的一块石头扫干净,“小墨,来坐这里。等我把屋子打扫一下,然后我们一起去镇上。”
  苏墨放下包袱,“这是我们两个的家,一起收拾吧,你扫地,我收拾厨房。阿迟,镇上好玩吗,我还没去过。”
  沈迟笑着摸了摸苏墨的脖子,“去了就知道了”说着就去拿扫把。
  苏墨将一件衣服剪成四块,从井里提了两桶水,把布在水里浸湿了,擦起黑乎乎的灶台来。
  沈迟将屋子里里外外扫了三遍,就看见苏墨一手扶着腰一手拿着抹布出来了。“累了吧?”沈迟替他揉着腰。
  “有点,不过看着干净明亮的屋子还是很开心的,这是我俩以后的家!”苏墨眼睛发亮,终于不用受林氏那个老妖婆的气了。
  “走吧,跟我去镇上买些被褥衣服,锅碗瓢盆,再买些肉。”沈迟看着他的眼睛有些好笑。
  说起来,苏墨已经好久没吃到肉了,刚开始是身体弱,吃不了油腻,后来是没有机会,虽然他愿意相信沈迟,可这个秘密到底是太复杂也有太诱惑,他想等等再告诉沈迟,他相信沈迟能陪他到那个时候。
  “嗯,多买点,还有大骨头也要。”苏墨吸吸口水,仿佛看到了大块的肉和浓香的骨头汤。
  “听你的,想要什么就买什么,你自己做主。”沈迟宠溺的看着苏墨。
  到了集市已经过了午时了,苏墨由沈迟指路先找到制衣坊买了两床被子,两床褥子,又给沈迟和自己各买了三套衣服,两套秋衣一套冬衣和两套亵衣。衣服的布用的是上好的棉布,一共三两银子。把东西寄放在制衣坊,苏墨跟着沈迟来到杂货铺。在苏墨看来杂货铺就和前世的小超市一样,东西很齐全。
  “掌柜的,精米几文钱一斤啊?”苏墨问道”
  掌柜的一眼就看出苏墨是二人里面做主的,“小兄弟,精米十文一斤,不二价,这可是今年刚碾的新米,好吃的很!”
  “白面呢?”苏墨又问道
  “白面九文一斤。”掌柜的又回道
  苏墨看了看沈迟,见他点头,便说来十斤精米十斤白面,十斤糙米五斤黑面。黑面就是没有去麦皮的面。
  “得嘞,您瞧一下,秤给的足足的。”
  苏墨拿着碗看着,听着声音,好的碗形状圆润声音清脆,这杂货店的东西不错。挑了八个碗六个碟子,“掌柜的,一起付钱。”
  “小兄弟,稍等。这精米白面一共是一百九十文,糙米和黑面都是五文一斤,共五十文。这碗八文钱一个一共六十四文,盘子十文一个,共六十文。这些一共是三百六十四文钱。”
  “掌柜的,我们一次买了这么多东西,能不能便宜点,再说了,这东西吃完了我们经常到您这儿买,您还可以赚很多的银子不是?”苏墨讲价,他前世也做过生意,知道这里面的利润。
  “小兄弟好口才,去掉十四文钱,您给三百五十文就好。”掌柜的大方道
  “那就多谢掌柜的了。”苏墨将碗碟埋进米面里,这样碗碟不容易碰碎。
  沈迟看着和掌柜的讨价还价的苏墨,他从来没有从苏墨的脸上看见过这样自信的神采,不由得看痴了。
  二人又买了筷子勺子铁锅陶罐等零碎的小东西之后,来到卖肉的地方。
  作者有话要说:  苏墨:阿迟,我要吃肉!
  沈迟:媳妇乖!晚上被窝里你吃个够!
  苏墨:……你坏银~
  ☆、分家完成时
  已经过了午时,卖肉的只有寥寥几家。苏墨走到一个中年大叔那里,这大叔嗓门很是亮堂。“小兄弟,买肉不?我郑三这里的肉可是最新鲜的”
  苏墨看着这肉确实是新鲜,便笑道“郑三哥这肉怎么卖?”
  “肥肉十五文一斤,瘦肉十文,排骨五文,猪心十二文一个。”
  苏墨想着这年代大多都吃荤油,素油只有豆油,价钱死贵,还不如吃荤油来的实惠,就说“十斤肥肉,三斤瘦肉,再来五根排骨,对了,再来一副猪下水!”
  “好嘞,一共是二百零五文,下水不值钱,就当送你勒!”
  将这些东西都放进背篓,又买了糖盐酱醋调味料,苏墨买的调味料大多是药材,价钱比较贵,一共花费了一两银子,不过很值得。
  因为东西太多,所以花了十文钱雇了一辆牛车送到家门口,刚把东西收拾整齐苏墨准备做饭呢,杨青山提着两坛酒就来了,杨青山和沈迟是光屁股长大的兄弟,沈迟林氏丢弃之后杨青山还曾带着村里的玩的好的兄弟不止一次的揍沈兴,沈迟回来后杨青山还带了糕点来看沈迟,只是糕点进了别人肚子里罢了。
  苏墨很感谢杨青山的仗义,这是分家之后第一个向他们表达善意的人。
  “杨大哥来了,快请坐,阿迟才想着请杨大哥过来吃酒呢!”苏墨倒了杯水请杨青山坐下。
  “嗨,还是午时过了才听说你们分家了,那会儿就想过来的,你缀嫂子说你们进去镇上了,这不,看你们回来了就赶紧过来了。”缀嫂子是杨青山的媳妇,叫潘缀,人很是贤惠,村里人都调笑杨青山是攒了三辈子的福气才娶到潘缀,杨青山自己也经常这样夸自己媳妇。
  “苏墨你去忙你的吧,我和沈迟说会话就走。”杨青山道
  “那行,我先去做饭,杨大哥你在我们家用晚饭就行了,我让人告诉嫂子一声去,正好给我们暖暖房。”苏墨笑着拿出了一坛梨花醉,放到桌上对沈迟说“你陪杨大哥坐坐,饭马上就好。”。
  米是糙米加精米,先在水里煮十分钟再上笼蒸,这样做出来的米饭粒粒分明有嚼劲。
  菜是四菜一汤,青椒炒瘦肉,白菜炒肥肉,用熬了油的油渣炒了家常豆腐,还有一盘炒秋茄子,打了一个鸡蛋做的菠菜蛋花汤。不是苏墨舍不得做更好的菜,实在是人多口杂,防备别人说闲话罢了,这些菜对于农家来说,就是和过年一样丰盛,苏墨和沈迟刚净身出户,哪来的那些银子做更好的吃食?不过苏墨手艺好,调料丰富,又舍得放油,这一顿饭吃的杨青山直打嗝,嘴里还念叨着“兄弟,你这媳妇娶的好,这手艺,嗝~,绝了!这家也分的好,林氏那泼妇就是个妖婆子,作弄死人不见血的,分了好。”
  沈迟把喝的迷迷糊糊的杨青山送回去,再回到家之后就看到自己的小媳妇穿着亵衣,披着半湿的头发打瞌睡。看见沈迟回来,苏墨用脚指着浴桶说里面有热水,不够了厨房还有,自己加!说着就爬上床,一头埋进被子里“唔,新棉被就是好,有阳光的味道。”
  洗漱完的沈迟揭开被子就看见苏墨亵衣半解的睡着了,脸蛋在被子里捂的发红。看着如此诱人的景色,沈迟无奈的叹气,虽然他们同床共枕好久了,却什么也没做过,最多也就是白天的时候拉拉手,睡觉的时候抱抱而已,他听人说过早的同房对下方人的身体有伤害,唉,好好等几年吧!
  早饭是臊子面,把肥肉瘦肉各切一半过水去血丝,豆腐萝卜木耳切成丁,锅里放油油五分热的时候放入切好的肥瘦肉丁,翻炒过程中加入调料和红辣椒面。等肥肉去掉油变得透明之后放入切好的豆腐萝卜木耳,翻炒之后加少许的水煮开。另一个锅里烧水,等水开了放入擀得劲道弹牙的手擀面,在煮面的这段时间往碗里放些醋和切的细碎的青椒,面煮好之后快速在水里冰一下再放入碗里,浇上煮好的臊子汤,一碗好吃的臊子面就做好了。
  苏墨尝了一下,觉得手艺没退步又顺手喂了沈迟一筷子问道“好吃吧?”
  “嗯,好吃,”沈迟说着手里的筷子不停的往嘴里捞着。苏墨看着好笑“诺,我一碗剩下的都是你的,吃完记得洗碗啊!”
  吃完早饭,沈迟带着苏墨拿着弓上了山,秋天正是山里收获的季节,山楂,松塔,板栗,堆满了背篓。由于前几天下过雨的缘故,山路旁的树林里还能看到一丛丛的小蘑菇,苏墨兴高采烈的采了一丛又一丛。直到放不下了,不得不把松塔倒出来,给蘑菇腾地方。
  渐渐的走到林子深处了,这一段时间苏墨一直喝的是空间里的井水,身体素质好了很多,最起码比平常人强壮,个子也长高了一点,所以苏墨并没有感觉到累。
  沈迟这会儿拉着苏墨坐到一节倒下的枯树上说“再往里面就危险了,你不要离开我半步,也得听我指挥,知道了吗?”
  苏墨自然是满口答应。
  也许是今天运气好,沈迟除了猎到一只狍子一只鹿加几只野鸡外,还逮到了一只受伤的黄羊,黄羊是只怀孕的母羊,跛了一只脚,不然沈迟也不可能逮着活的。
  只是该怎么运回去还是个麻烦,苏墨看了看黄羊又看了看沈迟,“我有办法把它带回去,但是你不能问我是什么办法,我以后会告诉你的。行么?”
  沈迟呼噜了一把少年的头发说“你是我媳妇,不管你做什么我都相信你,你不愿意说就不说,我等着你以后愿意告诉我就是了。不过,这件事千万不要再告诉任何人了,知道吗?谁都不行,我怕这个秘密会害了你。”
  “知道了,”苏墨吸吸鼻子说“沈迟,你要记得你娶了我苏墨就得跟我好一辈子,如果你敢做对不起我的事,我就把你切成一片一片的千刀万刮。”
  沈迟知道小孩这是答应跟自己好一辈子了,只是表达方式有些不同罢了。
  揉揉小孩的头,转身不看小孩说,“好了就告诉我一声,”等了半天也听不见小孩声音,不禁有些纳闷,回过头来就看见小孩蹲在那里捂着嘴笑。
  “淘气,走吧,回去再收拾你。”沈迟背着猎物拉着苏墨下山。
  回家后,苏墨将有些烂的的蘑菇挑出来顿野鸡吃,剩下的择干净了晒干准备留着冬天吃。
  那只黄羊被苏墨养在屋后,搭了个小棚子,喂了些空间井水,不知是因为怀孕还是因为空间井水的缘故,黄羊一点没挣扎的就住了下来。
  鹿肉和狍子肉各卖了一半,剩下一半的鹿肉苏墨先用刀背打散了筋和肌肉,用力揉搓,去掉血水,再洒上盐挂在灶上面熏起来,等过年的时候取下来就着白粥馒头,好吃得能把舌头都吞下去。
  狍子素有瘦肉之王的美称,苏墨把下水洗干净了晾干水分,再把狍子肉切成小方块灌香肠,灌好的香肠用细线绑成一小节一小节的,挂在屋檐底下风干。想吃的时候就拿出来吃,很方便。
  沈迟看着苏墨忙活,自己就在旁边搭手,切肉,挂肉,添柴,烧火之类的,有什么干什么。两个人的相处颇有些老夫老妻的味道。
  沈迟想,这就是他最想要的生活,如今已经实现了。他这辈子最大的幸运就是从山里捡到一个叫苏墨的小孩。
  苏墨总觉得沈迟那里不一样,脑袋里面想了半天才想起这个世界是有武功的。
  苏墨缠着沈迟给自己教武功,沈迟看着小孩兴致勃勃的样子便答应了。
  反正小孩学会了有自保的能力也是好的。
  沈迟又进了几趟山,苏墨跟着去了两次,摘了许多的山楂,沈迟不知道这些酸酸的果子除了做糖葫芦外还能做什么,但他不想打击小孩,只好由着他折腾。小孩这么聪明,说不定真能折腾出新花样来,就算折腾不出来,也没事,反正小孩高兴就好。
  苏墨实验了两天,终于做出了山楂酱,把清洗干净的山楂去皮去核,为了不沾油,苏墨便用陶罐熬煮,切的细碎放入白糖不停的搅拌,直到看不见颗粒,变成粘稠的汁水再舀出来放凉,就可以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