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节
她不是一个容易被情绪所摆布的女人,然而,那几天,王翰的出现,却是让她烦躁郁闷不少。
锦绣是想起那一日,那晨光熹微、粉白色的山茶花就在窗沿儿边上静静绽放的某个宁静早晨。卢信良被她戏弄一番,尔后,他找她质问算账——当时,他的那身子,把她抵在了身后的墙壁,手,钳制住她的手,高举过头顶……他的那表情,何其愤怒,平日的极力克制端着,在那一刻统统崩溃失态反常,把她嘴上的那朵山茶花一衔,衔到了她的嘴里,又呸在地上……对,就是这一刹然的动作,让锦绣的心立即像被羽毛给扰了一下。“怎么就那么流氓性感呢?”看着那张清俊仙风道骨的面孔,她的心,首次地,不知不觉跳了一下,狠狠地,跳了一下。
然后,锦绣又开始思考。到底,她喜欢什么样的男子?
王翰,不,绝对不是。
锦绣的“作”和“贱”,就在于,你给她一捅亮闪闪珍珠摆放在面前,她偏不知道去好好珍藏。认真地说,嫁给了王翰,她那小日子不要太美太美。洗脚水,肯定都是要端在她跟前的。更别说,含在嘴上,捧在手上……这样的男人,为什么不嫁?
回到了卢府,锦绣懒洋洋伸了个懒腰。一路上,走到了垂花门,终于终于,她猛地把身子一震,好像是想明白过来了!
原来,她喜欢的男人,应该有点端,有点冷,一股子的正经禁欲之气。最好,要精致,要绝对绝对的儒雅精致。因为锦绣她自己,就是一个糙得不能再糙的“糙女人”,何况还就是别人口中的女流氓、女混账——
可是,这样的男人,却又哪里去找呢?
锦绣伸了个懒腰,无聊地一打呵欠。忽然,吃地一惊,脚才踏进厢房,讶就看见,一个男人,端端正正,负手站在她厢房的月洞窗下。
脸黑着,拉得比驴子还长,看着笼中的画眉鸟,好像在思索什么。
是卢信良!
“终于想起要回府了,嗯?”
男人转过脸来,看着锦绣,嘴角浅浅地一弯:“本相还以为,那姓王的将军,这次可是要把你叶锦绣带到山长水阔、某逍遥自在的地方好好溜达一圈才回府,怎么,你没有去?”
哟!又抽风了!
锦绣心里啧啧。
不过,倒也一笑:“相公,妾身可听不懂你这话?”
并且,仍旧贤良淑德、装模作态补充上一句:“能翻译翻译吗?你知道,妾身我是个糙人,拐弯抹角的那些,妾身我可是玩不来!”
然后,又是贤良淑德,再大方一笑。
卢信良冷笑,垂睫,看了她一眼。然后,接二连三地,又是一冷笑。
作者有话要说: 抠鼻:每章都嫌不够粗不够长,你们这些小妖精太难伺候,哼~今天提前更主要晚上有点事,一般还是在十一点哈,不出意外地话。
到底要不要换男主,要的话,举个手?
男主:看老子打死你!
隔壁老王:(一脸哈喇子)换吧!换吧!现在就换!嘿嘿嘿,哈哈哈~~
第29章 两个人都疯了
“不以一毫私利自蔽, 不以一毫私欲自累。”、
“颓惰自甘,家道难成。狎昵恶少, 久必受其累。”
“婢美妾娇, 非闺房之福。奴仆勿用俊美,妻妾切忌艳妆 ”
“……”
这话出自《朱子语录》。
卢信良觉得, 他要疯了。
被锦绣这个“妖精”似的女人,折腾得疯了。
以上之语,“私欲自累”、“颓惰自甘”、“妻美艳妆”……条条击中, 条条入骨。
两个人就那样干看着, 眼瞪眼儿。彼此的对视中,一个假笑,装模作态;一个冷笑, 却是闷不吭声。
终于, 又过半晌,卢信良开口说话了:“还需要本相来翻译?——那姓王的将军,本相不过觉得纳闷, 为什么你当初不跟着他?干脆从了他?——这天下间少有的痴心铁汉,配你锦绣, 倒也不算为过!”
说着, 微翘了翘嘴角。走到锦绣的妆台铜镜跟前儿,装作很是大气老沉、一脸持重端庄毫不在意的样子。妆台上, 搁了一只纱制牡丹绢花。他把它拿起来,又轻轻放下。对着镜子,整了整袍袖, 再竖竖衣领,“嗯咳”一声,垂了垂睫毛,两只眼珠子,乌黑沉沉的,像盯怪物似地,死盯着镜子里的他的那张老气横秋脸。
当然,如果注意,还能看见,这男人的嘴角就那么对着那铜镜搐,一直搐。像是忽然之间,竟对铜镜里那张绝世潘安貌,一时不自信起来。
锦绣边上眯眼,看他。她笑:“嗬!幸而我们家的相爷饱读圣贤哲慧,知书识礼又端庄大气,若非如此,就郎君您的如今这副酸不溜秋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是醋坛子打翻,在吃大缸子的醋呢!”并且,还重重地,把字咬得清楚,目光含着挑衅,非常得意自傲地:“吃——夫人我的醋!”
卢信良一下俊面涨红。
“叶、锦、绣!”你……你不要欺人太甚!
身子好像在发抖,猛地转过脸与身来。
不过,卢信良也是笑了:“是啊!本相……本相没想到居然有这么一天,这么一天……”
他叹,摇头,很是疲惫无力地。为了一个女人,瞧这醋吃得,自己都能闻到那么浓浓的一股酸味的地步。而且,这酸味,还是冲她锦绣。那个声名“狼藉不堪”的锦绣。
卢信良揉着鼻梁骨,就那么疲惫而无奈地,他觉得,他要疯了。因为锦绣,他要疯了。
王翰那人,于卢信良来说倒也敬重。就像低头见鸡,抬头看雁,王翰于卢信良眼中,自是那天空中高昂飞翔的大雁。与地上的那些阿猫阿狗阿鼠之辈大大不同。又或者是,一个女人的高贵尊贵与否,显然是需要同样高贵尊贵的人来抬举陪衬。如果说,在锦绣刚嫁给他卢信良之前,陪衬她的,是像张舍那些腌臜龌龊猥琐之流,锦绣的那些尊贵与威信威严,自是扫地三分。
可是现在呢?
不,现在,抬衬她的这个王将军,可是让卢信良大大吃了一惊!
很是惊恐万分的一“惊”。
怎么?她锦绣,居然会得如此男人的钟情与青睐?这又是为什么?
卢信良感觉自己的心都凉了。
很大很大的“挫败”与“危机感”。
锦绣是想起那一日,那晨光熹微、粉白色的山茶花就在窗沿儿边上静静绽放的某个宁静早晨。卢信良被她戏弄一番,尔后,他找她质问算账——当时,他的那身子,把她抵在了身后的墙壁,手,钳制住她的手,高举过头顶……他的那表情,何其愤怒,平日的极力克制端着,在那一刻统统崩溃失态反常,把她嘴上的那朵山茶花一衔,衔到了她的嘴里,又呸在地上……对,就是这一刹然的动作,让锦绣的心立即像被羽毛给扰了一下。“怎么就那么流氓性感呢?”看着那张清俊仙风道骨的面孔,她的心,首次地,不知不觉跳了一下,狠狠地,跳了一下。
然后,锦绣又开始思考。到底,她喜欢什么样的男子?
王翰,不,绝对不是。
锦绣的“作”和“贱”,就在于,你给她一捅亮闪闪珍珠摆放在面前,她偏不知道去好好珍藏。认真地说,嫁给了王翰,她那小日子不要太美太美。洗脚水,肯定都是要端在她跟前的。更别说,含在嘴上,捧在手上……这样的男人,为什么不嫁?
回到了卢府,锦绣懒洋洋伸了个懒腰。一路上,走到了垂花门,终于终于,她猛地把身子一震,好像是想明白过来了!
原来,她喜欢的男人,应该有点端,有点冷,一股子的正经禁欲之气。最好,要精致,要绝对绝对的儒雅精致。因为锦绣她自己,就是一个糙得不能再糙的“糙女人”,何况还就是别人口中的女流氓、女混账——
可是,这样的男人,却又哪里去找呢?
锦绣伸了个懒腰,无聊地一打呵欠。忽然,吃地一惊,脚才踏进厢房,讶就看见,一个男人,端端正正,负手站在她厢房的月洞窗下。
脸黑着,拉得比驴子还长,看着笼中的画眉鸟,好像在思索什么。
是卢信良!
“终于想起要回府了,嗯?”
男人转过脸来,看着锦绣,嘴角浅浅地一弯:“本相还以为,那姓王的将军,这次可是要把你叶锦绣带到山长水阔、某逍遥自在的地方好好溜达一圈才回府,怎么,你没有去?”
哟!又抽风了!
锦绣心里啧啧。
不过,倒也一笑:“相公,妾身可听不懂你这话?”
并且,仍旧贤良淑德、装模作态补充上一句:“能翻译翻译吗?你知道,妾身我是个糙人,拐弯抹角的那些,妾身我可是玩不来!”
然后,又是贤良淑德,再大方一笑。
卢信良冷笑,垂睫,看了她一眼。然后,接二连三地,又是一冷笑。
作者有话要说: 抠鼻:每章都嫌不够粗不够长,你们这些小妖精太难伺候,哼~今天提前更主要晚上有点事,一般还是在十一点哈,不出意外地话。
到底要不要换男主,要的话,举个手?
男主:看老子打死你!
隔壁老王:(一脸哈喇子)换吧!换吧!现在就换!嘿嘿嘿,哈哈哈~~
第29章 两个人都疯了
“不以一毫私利自蔽, 不以一毫私欲自累。”、
“颓惰自甘,家道难成。狎昵恶少, 久必受其累。”
“婢美妾娇, 非闺房之福。奴仆勿用俊美,妻妾切忌艳妆 ”
“……”
这话出自《朱子语录》。
卢信良觉得, 他要疯了。
被锦绣这个“妖精”似的女人,折腾得疯了。
以上之语,“私欲自累”、“颓惰自甘”、“妻美艳妆”……条条击中, 条条入骨。
两个人就那样干看着, 眼瞪眼儿。彼此的对视中,一个假笑,装模作态;一个冷笑, 却是闷不吭声。
终于, 又过半晌,卢信良开口说话了:“还需要本相来翻译?——那姓王的将军,本相不过觉得纳闷, 为什么你当初不跟着他?干脆从了他?——这天下间少有的痴心铁汉,配你锦绣, 倒也不算为过!”
说着, 微翘了翘嘴角。走到锦绣的妆台铜镜跟前儿,装作很是大气老沉、一脸持重端庄毫不在意的样子。妆台上, 搁了一只纱制牡丹绢花。他把它拿起来,又轻轻放下。对着镜子,整了整袍袖, 再竖竖衣领,“嗯咳”一声,垂了垂睫毛,两只眼珠子,乌黑沉沉的,像盯怪物似地,死盯着镜子里的他的那张老气横秋脸。
当然,如果注意,还能看见,这男人的嘴角就那么对着那铜镜搐,一直搐。像是忽然之间,竟对铜镜里那张绝世潘安貌,一时不自信起来。
锦绣边上眯眼,看他。她笑:“嗬!幸而我们家的相爷饱读圣贤哲慧,知书识礼又端庄大气,若非如此,就郎君您的如今这副酸不溜秋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是醋坛子打翻,在吃大缸子的醋呢!”并且,还重重地,把字咬得清楚,目光含着挑衅,非常得意自傲地:“吃——夫人我的醋!”
卢信良一下俊面涨红。
“叶、锦、绣!”你……你不要欺人太甚!
身子好像在发抖,猛地转过脸与身来。
不过,卢信良也是笑了:“是啊!本相……本相没想到居然有这么一天,这么一天……”
他叹,摇头,很是疲惫无力地。为了一个女人,瞧这醋吃得,自己都能闻到那么浓浓的一股酸味的地步。而且,这酸味,还是冲她锦绣。那个声名“狼藉不堪”的锦绣。
卢信良揉着鼻梁骨,就那么疲惫而无奈地,他觉得,他要疯了。因为锦绣,他要疯了。
王翰那人,于卢信良来说倒也敬重。就像低头见鸡,抬头看雁,王翰于卢信良眼中,自是那天空中高昂飞翔的大雁。与地上的那些阿猫阿狗阿鼠之辈大大不同。又或者是,一个女人的高贵尊贵与否,显然是需要同样高贵尊贵的人来抬举陪衬。如果说,在锦绣刚嫁给他卢信良之前,陪衬她的,是像张舍那些腌臜龌龊猥琐之流,锦绣的那些尊贵与威信威严,自是扫地三分。
可是现在呢?
不,现在,抬衬她的这个王将军,可是让卢信良大大吃了一惊!
很是惊恐万分的一“惊”。
怎么?她锦绣,居然会得如此男人的钟情与青睐?这又是为什么?
卢信良感觉自己的心都凉了。
很大很大的“挫败”与“危机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