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节
他恨锦绣,要不是这女人作天作地的“作”,她会被皇帝指婚给那姓“卢”的吗?答案是不会。只要她锦绣稍微地一点头,即使不带感情装模作样给他糊弄过去地一点头——他王翰,早把这女人娶进府邸,捧在手心含在嘴里,想怎么宠就怎么宠?
他就不信,那姓卢的死迂儒死古董对这样的女人能多看上两眼?不信!绝对不信!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呆子,把锦绣今后的一生葬送在这厮手里,才是高级的缎料做了抹布,大写的“糟蹋”二字!
总之,平威将军脸色有些复杂难看。
锦绣一时不知该怎么回绝。
她打量王将军。
多年未见,时光在他脸上像没有添岁数似的。目光还是那样淳厚柔和。当然,只是针对她锦绣。
看锦绣的目光一直是满满的宠溺。即使口吻言辞是骂,也是骂的宠溺。
锦绣不仅就想,这样的眼神,这样的目光,实在让人惊叹这么些年来,他的那些握刀握枪、南征北战的岁月又是怎样从这双眼睛溜淌过去?
她和王翰的初次结识,其实,要追溯到父亲驻守边关的一茅坑儿军帐。
锦绣自小深受母亲特别“与众不同”的教育。
“阿爹!”不同于其他闺秀小姐,手拿绣花针,装摸作态,锦绣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想到您打仗的地方看看——那古诗上说,‘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女儿想去见识见识,那地方,是不是真的那么雄伟漂亮!”
“胡闹!”陈国公自是十二万个不同意。那里刀光剑影,动辄血流成河,她一个女儿家家,又是自己这一生唯一的掌上明珠。自是不允。锦绣的母亲陈国公夫人立即边上冷笑一声,就说:“你让她去!又没有裹小脚,难道还怕她跑不动?——再者,她一个女儿家家,不会男装出行吗?谁看得出来!你不说,他们就知道她是个姑娘家了?再说,花木兰还知道替父从军呢!我的女儿——”
她一顿,语气言辞颇为得意自傲:“我的女儿,就是要让她什么都见识见识!既能写诗,又能作文,至于骑马,开弓,射箭,样样未必逊色于很多大宅里的文弱书生……霏霏!去,老娘我支持你!”
陈国公没有办法,谁教他是个妻管严呢!
锦绣母亲后来又说:“真正有见识气场的一个人,既能享受这世间上最奢侈的享受,也能受得下这世上最不堪的辛酸与辛苦……”她就是要让女儿去“受受苦”!用她的话,这叫做对锦绣的“吃苦教育”。
锦绣后来到了父亲的军帐,才知道,原来,母亲口中的“苦”,是真正的“苦”啊!
实在是太苦太苦。
就像一首美好的长诗,瞬间撕裂成瓦砾碎片向着那血腥之地一路抛洒。大漠的烟,确实是直的。长河,也有溶金的落日沉沉落下。
可是锦绣一来,她就悔恨无比、肠子悔得都要青了、断了。
锦绣第一次来“葵水”的时候,正是她女扮男装,进入军帐冒充父亲身边的一个小侍从第八天晚上。
肚子疼得要死,她在那苍蝇蛆虫满地的茅坑里站了很久很久。夕阳照过来,苍蝇像是受到了鼓舞似的,血一般光线下,它们嘤嘤嗡嗡,翩翩起舞。
锦绣“哇”地一声,撕心裂肺痛哭起来。
她哭得那么凄惨,那么无助。
是的,当时的锦绣仅仅十五岁,才过及笄。虽没有裹小脚,可是,就在那一刻,她却希望自己宁愿折断了足尖儿——因为,若非如此,锦绣,打死做梦都不可能到这令她几近崩溃的破地方,噩梦般的地方。
各种难堪辛酸暂且不提。锦绣,只记得她第一次“葵水”来的时候惨烈情形。
父亲又去打仗了!谁有那精力去管她?更甭说,整个军帐,就几乎没人知道那个戴着小军帽,长得瘦瘦弱弱斯斯文文、漂漂亮亮的小侍从——她,根本就是国公爷娇滴滴的宝贝儿兼掌上明珠。没有人知道。远处的他们的军粮被敌军一次偷袭给烧着了!火光从黑暗遥远的地平线透过破布毡帘在茅坑边一闪一闪。
“走!跟我去一个地方!”
是的,锦绣认识王翰,就是这么个情形。
“葵水”来了,没有人告诉她这究竟是个怎么回事?没有人告诉她,现在,自己又该怎么去处理那鲜鲜红红的血腥东西。她要死了吗?……没有人告诉她。
王翰把锦绣从茅坑里拉了出来。当然,这时的锦绣已经系上了裤子。人一惊,身子一抖,匆匆忙忙,裤子系上,腰带也系好。
王翰说:“走!小兄弟!赶紧地,帮我一个忙去!”
“……帮、帮忙?什么忙?”
肚子还疼,那个葵水的事还没解决,锦绣还没反应。人,就像被拖一袋棉花似地给男人脱走了。
多么高大威武、粗鲁又粗糙的莽汉啊!锦绣打量着,她的手,被这个男人拽得是又紧又疼。她努力挣着,从男人的手心脱离出来。忍不住了,张嘴开骂:“——你干什么!干什么!想吃我的豆腐是不是!当心告诉我爹,立马得将你乱棍打死!”那时的锦绣,她想她是真的已经疯了!她疯了!满脸的泪水,被远处烧烧的熊熊火光映照着。可怜而无助!对这个边关大漠的“美好”景色,她不想再看了!对这个父亲身边冒充的小侍从,她也不想再装了!哭着哭着,一把扯下头上那顶破破烂烂、脏兮兮的小军帽。
头发披散下来,甩落了一肩:“你带我回去!现在!马上!”
王翰看得傻眼。
“不管要开什么条件!让我爹给你升职也好!加饷银也好!总之,你带我回去,带我走出这个地狱魔窟似的可怕地方,你想要什么,都可以!”
王翰到底是个铁汉柔情般的男子。
被熊熊火光映照着的夜空中,有夜鸟在飞翔哀嚎。锦绣的那张脸,泪水糊满了满眼,看起来脏兮兮,却偏有一种梨花带雨的风貌。
王翰是一个粗野汉子,不错,虽出身皇族,郡王的世孙贵胄身份之尊,然,大抵一生下来的童少年时光,舞刀弄剑地,把个什么狗屁诗文视为最为头疼恼火的东西。他不会写诗作画,所认的字,加起来没有一大筐。就连他的王翰这个名字,也嫌笔划太多,写得歪歪扭扭。为此,他的母亲父亲祖母等常常叹气摇头:算了算了!还是送到战场上去!在那里,没准儿会发挥他的用场!
王翰最后心软。
他把锦绣上下打量一会儿。
“不行!”
语气还是刻板严肃:“陈国公的女儿又怎么样!甭说你是陈国公的女儿,就算你是个公主,也要知道,到了这里,法有法纪!军有军规!”
锦绣自是告知她的陈国公女儿身份。王翰没有说话。尽管他的心是软的,然而,他们这个地方是哪里?是战场!是决定很多人生死的地方!最后,肯定不会带锦绣离开。只是瞟瞟远处四周,听厮杀声,吼叫声,一声声波浪传来。看来,我方已经胜了。他这才松了口气,坐下来,盘着腿儿,也一并粗粗鲁鲁将锦绣的手腕往下一拉,让她同他坐下。
“唉!丫头,你听着——”极为耐心地,然后,他开始给她分析。“你想回去呢,可以!但是现在,绝对绝对是行不通的!”接着,便告诉她,目前的战事是多么凶险,很多边关的老百姓又是过着什么样的颠沛流离、受苦受难的生活。就这样,耐耐心心说了一通。最后,剑锦绣还在哭,终于,他不耐烦了!脾气一上来,猛地拔地起身,十分火大地:“不准哭!听见没有!——丫头,你再哭!再哭我就!——”他显得有些烦躁心慌,背着两手,锦绣跟前走过来,又走过去。
这次,该轮到锦绣傻眼了。
后来,锦绣便没有再吵着说要回去的事情。
一天一天,她似乎适应了军营的生活。
他就不信,那姓卢的死迂儒死古董对这样的女人能多看上两眼?不信!绝对不信!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呆子,把锦绣今后的一生葬送在这厮手里,才是高级的缎料做了抹布,大写的“糟蹋”二字!
总之,平威将军脸色有些复杂难看。
锦绣一时不知该怎么回绝。
她打量王将军。
多年未见,时光在他脸上像没有添岁数似的。目光还是那样淳厚柔和。当然,只是针对她锦绣。
看锦绣的目光一直是满满的宠溺。即使口吻言辞是骂,也是骂的宠溺。
锦绣不仅就想,这样的眼神,这样的目光,实在让人惊叹这么些年来,他的那些握刀握枪、南征北战的岁月又是怎样从这双眼睛溜淌过去?
她和王翰的初次结识,其实,要追溯到父亲驻守边关的一茅坑儿军帐。
锦绣自小深受母亲特别“与众不同”的教育。
“阿爹!”不同于其他闺秀小姐,手拿绣花针,装摸作态,锦绣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想到您打仗的地方看看——那古诗上说,‘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女儿想去见识见识,那地方,是不是真的那么雄伟漂亮!”
“胡闹!”陈国公自是十二万个不同意。那里刀光剑影,动辄血流成河,她一个女儿家家,又是自己这一生唯一的掌上明珠。自是不允。锦绣的母亲陈国公夫人立即边上冷笑一声,就说:“你让她去!又没有裹小脚,难道还怕她跑不动?——再者,她一个女儿家家,不会男装出行吗?谁看得出来!你不说,他们就知道她是个姑娘家了?再说,花木兰还知道替父从军呢!我的女儿——”
她一顿,语气言辞颇为得意自傲:“我的女儿,就是要让她什么都见识见识!既能写诗,又能作文,至于骑马,开弓,射箭,样样未必逊色于很多大宅里的文弱书生……霏霏!去,老娘我支持你!”
陈国公没有办法,谁教他是个妻管严呢!
锦绣母亲后来又说:“真正有见识气场的一个人,既能享受这世间上最奢侈的享受,也能受得下这世上最不堪的辛酸与辛苦……”她就是要让女儿去“受受苦”!用她的话,这叫做对锦绣的“吃苦教育”。
锦绣后来到了父亲的军帐,才知道,原来,母亲口中的“苦”,是真正的“苦”啊!
实在是太苦太苦。
就像一首美好的长诗,瞬间撕裂成瓦砾碎片向着那血腥之地一路抛洒。大漠的烟,确实是直的。长河,也有溶金的落日沉沉落下。
可是锦绣一来,她就悔恨无比、肠子悔得都要青了、断了。
锦绣第一次来“葵水”的时候,正是她女扮男装,进入军帐冒充父亲身边的一个小侍从第八天晚上。
肚子疼得要死,她在那苍蝇蛆虫满地的茅坑里站了很久很久。夕阳照过来,苍蝇像是受到了鼓舞似的,血一般光线下,它们嘤嘤嗡嗡,翩翩起舞。
锦绣“哇”地一声,撕心裂肺痛哭起来。
她哭得那么凄惨,那么无助。
是的,当时的锦绣仅仅十五岁,才过及笄。虽没有裹小脚,可是,就在那一刻,她却希望自己宁愿折断了足尖儿——因为,若非如此,锦绣,打死做梦都不可能到这令她几近崩溃的破地方,噩梦般的地方。
各种难堪辛酸暂且不提。锦绣,只记得她第一次“葵水”来的时候惨烈情形。
父亲又去打仗了!谁有那精力去管她?更甭说,整个军帐,就几乎没人知道那个戴着小军帽,长得瘦瘦弱弱斯斯文文、漂漂亮亮的小侍从——她,根本就是国公爷娇滴滴的宝贝儿兼掌上明珠。没有人知道。远处的他们的军粮被敌军一次偷袭给烧着了!火光从黑暗遥远的地平线透过破布毡帘在茅坑边一闪一闪。
“走!跟我去一个地方!”
是的,锦绣认识王翰,就是这么个情形。
“葵水”来了,没有人告诉她这究竟是个怎么回事?没有人告诉她,现在,自己又该怎么去处理那鲜鲜红红的血腥东西。她要死了吗?……没有人告诉她。
王翰把锦绣从茅坑里拉了出来。当然,这时的锦绣已经系上了裤子。人一惊,身子一抖,匆匆忙忙,裤子系上,腰带也系好。
王翰说:“走!小兄弟!赶紧地,帮我一个忙去!”
“……帮、帮忙?什么忙?”
肚子还疼,那个葵水的事还没解决,锦绣还没反应。人,就像被拖一袋棉花似地给男人脱走了。
多么高大威武、粗鲁又粗糙的莽汉啊!锦绣打量着,她的手,被这个男人拽得是又紧又疼。她努力挣着,从男人的手心脱离出来。忍不住了,张嘴开骂:“——你干什么!干什么!想吃我的豆腐是不是!当心告诉我爹,立马得将你乱棍打死!”那时的锦绣,她想她是真的已经疯了!她疯了!满脸的泪水,被远处烧烧的熊熊火光映照着。可怜而无助!对这个边关大漠的“美好”景色,她不想再看了!对这个父亲身边冒充的小侍从,她也不想再装了!哭着哭着,一把扯下头上那顶破破烂烂、脏兮兮的小军帽。
头发披散下来,甩落了一肩:“你带我回去!现在!马上!”
王翰看得傻眼。
“不管要开什么条件!让我爹给你升职也好!加饷银也好!总之,你带我回去,带我走出这个地狱魔窟似的可怕地方,你想要什么,都可以!”
王翰到底是个铁汉柔情般的男子。
被熊熊火光映照着的夜空中,有夜鸟在飞翔哀嚎。锦绣的那张脸,泪水糊满了满眼,看起来脏兮兮,却偏有一种梨花带雨的风貌。
王翰是一个粗野汉子,不错,虽出身皇族,郡王的世孙贵胄身份之尊,然,大抵一生下来的童少年时光,舞刀弄剑地,把个什么狗屁诗文视为最为头疼恼火的东西。他不会写诗作画,所认的字,加起来没有一大筐。就连他的王翰这个名字,也嫌笔划太多,写得歪歪扭扭。为此,他的母亲父亲祖母等常常叹气摇头:算了算了!还是送到战场上去!在那里,没准儿会发挥他的用场!
王翰最后心软。
他把锦绣上下打量一会儿。
“不行!”
语气还是刻板严肃:“陈国公的女儿又怎么样!甭说你是陈国公的女儿,就算你是个公主,也要知道,到了这里,法有法纪!军有军规!”
锦绣自是告知她的陈国公女儿身份。王翰没有说话。尽管他的心是软的,然而,他们这个地方是哪里?是战场!是决定很多人生死的地方!最后,肯定不会带锦绣离开。只是瞟瞟远处四周,听厮杀声,吼叫声,一声声波浪传来。看来,我方已经胜了。他这才松了口气,坐下来,盘着腿儿,也一并粗粗鲁鲁将锦绣的手腕往下一拉,让她同他坐下。
“唉!丫头,你听着——”极为耐心地,然后,他开始给她分析。“你想回去呢,可以!但是现在,绝对绝对是行不通的!”接着,便告诉她,目前的战事是多么凶险,很多边关的老百姓又是过着什么样的颠沛流离、受苦受难的生活。就这样,耐耐心心说了一通。最后,剑锦绣还在哭,终于,他不耐烦了!脾气一上来,猛地拔地起身,十分火大地:“不准哭!听见没有!——丫头,你再哭!再哭我就!——”他显得有些烦躁心慌,背着两手,锦绣跟前走过来,又走过去。
这次,该轮到锦绣傻眼了。
后来,锦绣便没有再吵着说要回去的事情。
一天一天,她似乎适应了军营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