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节
  在狭窄的楼道,小陆更加高大,但比同龄男人瘦削许多,言谈间很有江湖气息,却不像是混社会的。到了一楼门禁前,他便礼貌阻止了她:“送到这里就可以了,本来让席小姐送我出来,已经很不应该。”
  “嗯,”
  “席小姐还有什么想问的吗?”
  他看出了这位年轻小姐的欲言又止。
  “就是……好奇,你不是神仙,是什么……”
  要揭人老底,席妙妙怪不好意思的。
  小陆不以为忤,爽朗一笑:“哦,这个,看来席小姐接触这个圈子的时日还很浅,没开眼吧,我修为很低,封哥恐怕看一眼就看穿了我的真面目。”
  “我是蜈蚣,跟徐哥很久了,这是我的名片,”他从裤袋里摸出一张卡片交给她:“有什么需要的,就联系我吧,再见。”
  告别了她,小陆便消失在浓重夜色之中。
  不知是否她的错觉,乍一看过去,真像一条动作灵活的蜈蚣窜进巷道路,拐角便消失不见。
  ‘我也就手脚勤快一点,入了徐哥的眼’……
  想象百足齐动的样子,席妙妙抖了一下,转身飞快奔回家里。
  面对着赏心悦目的男友,她顿生感慨:“封殊你原形要是昆虫,我都不知道怎么爱你了。”
  “嗯?”封殊正对着一盆红汤犯愁,回头看她:“所以,你现在爱我。”
  “……重点不是这个啦!”
  “还有比爱我更重要的事?”
  封殊神色严肃,说得她一时失语,想含糊过去,他却不肯退让,眸光灼灼地看住她,像黑海里有条杀│人鲸在盯着自己,头皮发麻。少顷,她终於气急败坏地坐下来,夹起一条海参,恶狠狠咬掉一半:“没有,行了吧!”
  “嗯。”
  这句音节,他说得特别温柔。
  那一片黑海,怕是盛了蜜,浸泡得杀人鲸也只会求么么哒了。
  笑意太明显,席妙妙憋住股气吃得很快,麻辣烫味道足,虽然只是微辣,也架不住她吃得快,没一会便辣得满脸通红──什么山珍海味往麻辣烫里一放,味道都要被盖过去了,何况本就是尝其鲜味的海产,鱼翅像粉丝,她平时也不爱吃这种破坏生态的海产。
  当然,主要原因是贵。
  饭后,席妙妙体验了一把大爷过日子的方式──以前她吃完外卖,得赶紧收拾,放久了招虫子。现在她只需要擦干净嘴巴,往床上躺着玩手机,封殊就会帮她把垃圾扔到外边的收集箱里。
  舒心!
  席妙妙抖着二郎腿想,如果恋爱是这样的,那她这些年错过了多少啊!
  在床上翻了个身,她又想到,像老家亲戚安排给自己的相亲对象,就算谈上了,恐怕也只有自己伺候他们的份吧……想到那天让她差点旧病复发的对话,鸡皮疙瘩就争先恐后地冒出来了。
  ‘我这个人特别支持男女平等,女性也应该出去工作,只不过带孩子跟家务也不能落下了,只要把家里的事情操办好,我觉得女性很应该有自己的工作,整天赖在家里吃老公的,直男癌已经过时了。’
  学了几个网络词汇,就当作时髦的谈资卖弄,事后想想相当好笑,但当时吃了一整个抹茶欧包的席妙妙只觉得胃气上涌,替对方尴尬得想挠脸,碍於长辈面子,以及温女神在扣扣消息里的‘求求你听他说下去,我想知道这人有多弱智,回来请你吃饭’,只能坐着听他说完。
  最后相亲男纾尊降贵地要请了这一个抹茶欧包的时候,席妙妙才笑着拒绝。
  ‘我听姑姑说,你二十八岁月薪就已经四千了?那还是我来请吧,毕竟我上个月到手刚好是你的一倍,’她一顿,补充:‘税后。’
  后果,自然是爸妈在亲戚面前下不来台,大失面子,暴跳如雷。
  可是,有些事情,不坚持,就会连本质的自己也弄丢了。
  席妙妙在床上连滚三圈,滚到一个能注视着客厅沙发上的封殊的位置,与他视线对上,她还没来得及发散什么感慨的思绪,唇角就先一步扬了起来。
  好像,看见封殊就想笑,已经是身体本能的一部份。
  夜幕笼罩着整座城市,街道上的车流变得稀少,席妙妙饭后又小睡了一段时间,才被封殊唤醒来,洗把脸上天台起飞。
  这次有了心理预备,兴奋里夹着惧意。
  封殊:“骑上来。”
  “……”
  想象了一下好友看见这个体位时的表情,席妙妙艰难拒绝:“要不,你抱着我飞吧。”
  “好。”
  上回好了伤疤忘了疼,席妙妙低估了在天上御剑飞行的惊吓程度,甫飞上天,她就忍不住紧紧攥住封殊的衣领,差点让他透不过气来──不过他不需要氧气也能活,俊脸依旧一派平静,还有心情架起结界,让外人看不见他们,也听不到她的尖叫声。
  “别怕,有我在。”
  她哭唧唧:“怎么可能不怕!怕得心都炸了!”
  封殊叹气,低头,整张俊脸便霸占了她的视网膜。
  “你不是说,你不怕我吗?现在,你只看得见我了。”
  “……”
  席妙妙觉得自己的心脏确实要爆炸了,另一种意义上的。
  第28章
  三分钟后。
  平复了‘自己在天上飞’带来的本能恐惧后, 席妙妙更有余力去欣赏眼前男友的美貌, 发现这比高空飞行带给她的冲击还深,只能艰难开口:“我……不怕了,你可以抬起头,老低着头对颈椎不好。”
  对她心脏也不好。
  “没事。”
  “真的,你抬头吧,求你了。”
  说到求了, 封情只能抬起头,直视前方。
  席妙妙立马深深认知到了自己的浅薄与无知──无死角的帅哥,无论哪个角度都帅得心神颤抖, 他一抬头, 绷紧了颈部的肌肉, 锁骨、颈项乃至喉结, 性|感的荷尔蒙扑面而来,冷风都动摇不了她为他而灼热跳动的心脏。
  “跟我说话,不需要用求的,你跟别人不一样。”
  “……好。”
  高空上, 席妙妙无处可逃。
  即使知道封殊能够稳稳地将自己捞回来,但居(被)安(害)思(妄)危(想)的她,一开始还是会忍不住想象自己一动身, 他失手,自己滚下万里高空, 自由落体的可怕景像。
  於是只能缩成小小一团, 窝在他怀里。
  但飞了五分钟, 她早就不怕了,却还是选择这个姿势,粘他粘得紧紧的──上神气味也太好闻了吧?这是腹肌还是胸肌?这黑衬衫谁挑的,真薄啊,真好啊真好啊……
  嘻嘻。
  封殊当然不会让她掉下去,甚至,如果她将自己的疑虑说出来,他能架起结界,让她在剑上如履平地──剑只是一个媒介,并不是全程只能踩着剑。那除了用巨剑的仙人,也太难受了,更别说有喜用软剑的。
  但是……
  他不着痕迹地瞄了一下粘在自己身上的小妙妙,什么也没说。
  情人各怀鬼胎。
  而在聚龙会所里,一抹正红的身影在高尔夫球车上下来。
  “温小姐随时拨打这个电话,上面有定位功能,我们会在二十分钟之内到达你的位置。”
  随着温语颔首,高尔夫球车便驶远了。
  高级会所里,会员大多不爱跟人解释问题,工作人员也习惯了只执行命令和给予必要的提醒,至於会员这么晚,独自一人在高尔夫球场里想干吗?他们纵然心里好奇,也永远不会问出口。
  独自站在人工湖边,温语从小手袋里摸出一瓶驱蚊水,往身边360无死角的疯狂喷射了一遍。
  在都市生活了太久,都忘记了郊野的感觉。
  她恍然想起,老家每年的夏天,蚊子是杀不完的,没有电蚊拍,灭蚊烟都是稀罕物,只有一家之主的房间会点上一片,她连蚊帐都没有,只能用被子将自己从头盖到脚。即便如此,睡过去之后,总是被咬醒数次。
  连绵不绝的痕痒比疼痛还要让人失态,伤自尊。
  温语皱眉,瞄一眼手表,希望那两位能有点时间观念。
  也许是她的祈祷上达天听了,当她从手表表盘抬起头的时候,入目,便是天上的一个人。
  ……
  她眨了眨眼睛。
  若不是化了完整的眼妆,眼影上还有淡淡的金粉,她都要伸手去揉了──那是什么?站在剑上?是封殊?抱着个人,那就是妙妙了。虽然知道二人是飞过来的,自己也曾经在包厢里反重力地飘过一回,但跟真正目睹御剑飞行,又是另一回事。
  剑上站着的男人,远远看去,一袭黑衬衫牛仔裤,是十足十现代的打扮
  是夜,物理学家在温语的脑海里死去又活来。
  剑看着远,飞得却快且准,在温语还没来得及细细品味这一幕的时候,人已翩然而至,稳稳落地,剑化为无形光粉,消失在空气之中。
  高尔夫球场的灯全关了,它又占地极大,真像身处於野外草原,黑得伸手不见五指。
  席妙妙从封殊身上爬下来,嘟哝:“好黑啊,我都要看不见你们了……”
  啪。
  一个响指,便架起了笼罩住二人的光圈。
  温语:“神说,要有光。”
  “可以再撑大一点,不过待会他要下来,就没必要了。”
  温语忍不住了:“那个,封哥,能拜托你驱下虫吗?”
  封殊点头。
  稍一动念,十里来的飞虫肉身粉碎。
  听完效果后,席妙妙突发奇想,拍拍他的肩:“封殊,你不去灭虫公司上班真是浪费人才啊!”
  封殊赧然一笑,不敢居功:“举手之劳而已。”
  表扬完自家大狗狗,席妙妙转头看向好友,她真回家换了一套造型。
  一字肩的修身红裙,正红色,这种颜色很容易把本人的脸抢得面无人色,稍不小心,再贵的裙子也像淘宝夜店款,而再天生丽质,素颜或是淡妆都压不住衣裳,而温语向来擅长这类美艳得霸道的穿搭,浓妆红唇大波浪长发,武装到眼睫毛的无懈可击。
  如果说,封殊的英俊是透着邪气的,或者说‘天然去雕饰’,那温语人工的痕迹要多上许多,优秀的底子,配上熟练而有品味的上妆风格,美得很有档次。
  席妙妙脱口而出:“温语,你今天真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