撑腰 第106节
  lee:对,他说那是他的信物。
  苏弥过了很久才记起,是小时候过家家那一次,她送他的那枚十字架。
  那一场拙稚、虚假的婚礼,也是他们唯一的婚礼。
  交换了毫无诚意的信物,分明是在教堂门口捡来的废品,被她杜撰出爱与救赎的寓意。
  有人却当了真。
  作者有话说:
  异地的第三章 ,想老婆。
  第64章
  ◎他的朝圣◎
  排练完最后一场,快演出之前,苏弥独自去海边走了走。
  不知道是不是受季节影响,梵城的海岸线尽管很辽阔,但并不美观。她撑着伞踩在沙子又潮又硬的滩涂上,走了好一会儿。仰头看一看海平线,冒傻气的举动似乎是企图找到家的方向。但眼中只有一片浊白的雾气。
  耳边嘟了十下左右,对面的人接通了电话。
  谢潇言应该还没有起床,从梦里醒来,呼吸声虚浮,喊了她一声:“宝贝。”
  听他的声音这么浑浊,苏弥问:“还没有睡醒啊?是不是我吵到你?”
  他可能是看了眼时间,手机机械的提示音传到她这里来,两秒后听见他说:“该醒了。”
  而后他又问:“这两天还好吗?”
  苏弥淡淡“嗯”了一声:“我见到了lee。”
  谢潇言稍稍一顿,而后被这句话带着,神志恢复过来一些:“那你记得替我问好。”
  她说:“已经打过招呼了,他和我说了那一天的事。”
  “哪天?”
  “你们第一次见面。”
  谢潇言又沉默了好一会儿,说了句“哦”。平静的一声,但调子拖得略长,是在欲言又止的思考。
  苏弥只打了这一通电话,没有对他清净的早晨进行狂轰乱炸,于是谢潇言的理智是在她温和的声音里循序渐进地回来的。等他慢吞吞地反应过来和lee第一次见面那天是发生了什么,苏弥又一次开口问道:“你把十字架放在哪里了?”
  他想了想,坦白地告诉她:“我留在了梵城,一所教堂。”
  苏弥问:“是我小时候给你的那一个,对吧?”
  “嗯。”谢潇言沉默片刻,她也半天没讲话,而后他问,“把我喊醒就是要问我这个?”
  苏弥说:“怕你上班迟到了,你快起来吧,别赖床了。”
  他笑了声,挺轻的,鼻息像是呼在她的耳边,“我起不来,你亲我一下。”
  “么么哒。”苏弥很宠溺地给他一个隔空吻,“亲到了吗?”
  “亲到了,好甜啊。”
  这下,他声音里都有了点笑意,语调透着灵巧的孩子气。
  应该是从床上下来了,谢潇言拖着步子往洗漱台走。熟悉的步调声,好像把人带到了她的眼前。他说:“今天不上班,简潮约我,要给我塞份子钱。”
  苏弥一窘:“啊?婚礼都没有办,你好意思要呢?”
  谢潇言漫不经心地笑:“他好意思给我就好意思要,谁跟钱过不去?”
  “……守财奴。”
  他洗漱。
  “你偷偷喜欢了我好久,对吧。”苏弥冷不丁说了这么一句。
  谢潇言怔住,声音又缓又沉:“什么时候知道的?”
  “我之前就猜到了,因为你高中的时候偷偷抱我,还给我跳唐老鸭的舞。只不过我不太确定。”
  他必须反驳:“做梦呢,谁给你跳舞了。”
  苏弥一哽:“没跳就没跳,拽什么!”
  “我拽了吗?”
  她嗤了声:“这么看你还挺不愿意跳的嘛,所以也没有多喜欢吧。”
  苏弥说话声音很轻细,有时听着像撒娇,又是在这朦朦胧胧的早起时刻,逼人犯罪啊。谢潇言心术不正地笑了下,他对着镜子剃青茬,懒洋洋地说了一句:“这么说吧苏女士,我喜欢你,可以跪床上给你舔,但是呢、唱歌跳舞什么的,坚决不行。”
  苏弥不敢置信地惊呼着:“神经病啊大白天你说这个。”
  然后就猝然把通话挂断了。
  谢潇言乐不可支看着退出来的通话界面。
  苏弥的消息旋即弹出来:不解风情!
  谢潇言放下手里的东西,洗了下手,又擦干,回句什么呢?
  他想了半天,慢腾腾地打字:其实还挺喜欢的。
  发出去后,他数了数,七个字。
  很沉重的七个字,悬置在唇齿之间这么多年,就这样在一个灰蒙蒙的清早,被他用一种轻盈戏谑的手段发了出去。
  并没有那么难讲,但是需要好多好多年的铺垫,需要好多好多的勇气。要被酒劲推着,要被睡梦里的不清醒拢着。要被削弱一点郑重,才能显出他的几分漫不经心,以及对她回答与否的不甚在意。
  假死了。
  明明期待得要命,明明好想听她回一句:我也喜欢你。
  现实却是,她不说“以后看见你要绕道”就谢天谢地了——这才是他真正的幻想中最好的结果。
  以朋友的身份爱一个人多难呢?他比任何人都害怕她知道,他不想再迎来第二个六年。
  两分钟后,苏弥说:你先收回去,轮到你讲的时候你再讲。
  谢潇言:?
  苏弥:随便的要死,没有你这样告白的。
  幸而说完,并没有发生任何异常,花照样开,雨照样下,天空照样澄澈,没有让他陷入一败涂地的黑暗。她也没有从他的身边消失,没有说讨厌,没说要远离,反而是怪他讲得太草率。
  而再久远一点,更消极的可能,谢潇言暂时没有去考虑了。
  总之,他没有被拒绝。
  谢潇言出门的时候,外面在打雷。
  这场秋雨下了很久。
  他开车去了简潮订的大排档。
  简潮在阳城工作也有好些年了,他像东道主,带谢潇言下馆子。谢潇言跟他在一块儿有着被照顾的松弛感,他静坐在尘嚣中,吸睛无比,低眉抬眼之间,感觉有不少视线缠在他身上,谢潇言一抬头,那些似是而非的打量又收敛到了一旁。
  简潮也挺帅的,他拎了两瓶啤酒过来坐下后,就有个长得很俏皮的小姑娘过来问他要联系方式。
  谢潇言架着腿坐另一边,饶有兴致地打量着。人在空窗期,对桃花自然就来者不拒了,简潮连人长相都没看清,就大方地拿出手机。
  等对面人互通了微信,谢潇言戏谑的话还没讲出口,简潮已经盯着屏幕上的寒暄“啧”了一声,“妈的,居然是来要你微信的。”
  谢潇言挑眉:“我?”
  简潮给他展示聊天记录:“说你看起来不好接近,问我能不能推给她。”
  谢潇言没看,哂笑了下,摸摸无名指上的戒指:“怎么回事儿,看来哥这钻还是不够大啊。这点儿桃花都挡不住。”
  简潮也瞅过去,见他戒指上还垫了东西,一副没眼看的样子:“我说你俩都结婚这么久了,戒指就不能换个适合的吗?你老婆不是挺疼你,又是给你剥蟹,又是接你下班,换个戒指分分钟的事儿呗,这么勉强?”
  谢潇言抱起手臂,没再给他看戒指的机会,散漫地答:“我就乐意戴,碍你什么事儿了?老婆多辛苦啊,不烦她。”
  “……”简潮闷闷笑着摇头。
  早上苏弥提起那一枚十字架,谢潇言便一路心情沉沉坠坠。
  想起许多往事,他憋不住,告诉简潮:“她知道了,我在青图港出事那回。”
  “你和她说的?”
  “说过一次,她在梵城碰到了lee。神不神奇?”
  谢潇言说着,略显苦涩地笑了下。
  简潮会知道,是因为lee把谢潇言救回去第二天,正好他去梵城找谢潇言,俩人本来约着去登山,又听说人出事,他赶忙开着车去了郊外医院,把谢潇言接回去。
  那一年,梵城遇到罕见暴风雪。
  谢潇言现在?????已经不记得,他当时走的路线,不记得车子是什么缘故抛锚,也忘了出事的时间,以及在雪地里躺了多久。那时多大呢?十八岁,很多很多的细节早就在各种生命经历里褪了色,被挤出了记忆的容器。
  他唯一记得的是,他终于在来回辗转中,幸运地在雪地里找到了她送的十字架,在极寒到极热的诡异感知里,他躺在雪里,走不动了。
  厚重的雪覆在他的睫毛和额发上,谢潇言听见了死神的邀请。
  他握着那枚十字架,放在心口,用手掌扣着。
  是她说的——“如果某一天我不在你身边了,你就把它握在手心里喊我的名字,再睁开,我就会出现。”
  谢潇言心里在想:苏弥,我好冷。你来接我好不好?我好想回家。
  可是他舍不得,喊不出口。
  舍不得她来这么远的地方见他。千里迢迢的,她要怎么来找他呢?
  怎么办啊苏弥……
  总听说,人在死前,会看到人生的走马灯。
  不知道躺了多久,他的身体好像被烈火烧灼。在腾腾的热气里,谢潇言看见了一个小男孩。
  他坐在桌前,脚尖都够不着地面,轻轻晃动着,学着无聊的拼音。
  教他学中文的人,是他的继母容栀。
  他呆滞地念着a、b、c、d,忽而听见大提琴的声音,谢潇言看了眼那扇不近不远的窗,他问容栀:“how to say i love you in chinese?”(我爱你用中文怎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