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见月光 第43节
  空荡的桌面上最终只摆着一本牛皮封面的本子。
  不难看出,它早已泛黄褶皱。秦见月就这么看着她这本高中时期的日记本,反复地在带走和留下之间迟疑不决。
  她翻开到最后一页,没再去读那些密密的文字,只看到角落里的页数。
  page129。
  她习惯一页只写一篇日记,129篇日记,全部都是第二人称。
  就像129封没有寄出的情书。
  “好了没!还有东西吗?!!”楼下请来搬家的大叔突然吼了一声。
  秦见月从深不见底的回忆里抽身,把日记本揣在包里:“来了来了!”
  最终出于担心秦漪或者秦沣随意进出她的房间,秦见月还是把日记带走了,和它习惯性放置在一起的,是那本被她翻来覆去读了三四遍的《洛阳伽蓝记》。
  秦见月特地找来梯子,将日记本塞到了书柜的最上面一层。
  她舍不得丢弃,但也决心不会再看。
  他们有值得期待的更灿烂的未来,她终于慢慢接受过去已被定格在那一年的6月2日。
  那一天是一道分水岭,在山岭的后面藏着一个不为人知的秦见月,为她注定被人潮吞没的宿命唱着最后的挽歌。
  少女的心事是孤岛,岛上的她捧着孤寂凋零的爱意,在不见天日的漫长时光里,连同她雨打风吹的青春,被海水无声无息地吞没。
  没有人会知道它的存在与葬送。
  站在梯子上,将本子嵌在书柜的最里层,紧紧贴墙。秦见月就这样伸着手,许久没有动弹,手臂都变得僵硬。
  “啪嗒!”
  另一只手上的书掉在地上。
  秦见月慢慢往下面爬。
  一道身影已经先她一步折下,拾起书本。
  “怎么还看这个?”程榆礼也是有点不客气地就翻了起来,几眼瞄过去,很晦涩的文字,“看得懂?”
  “多看几遍就懂了。”她将书夺过去。
  因为这本书,又想起另一件被虚荣心挑起的荒唐事——
  晚自习结束之后,她为了跟上从上面楼层下来的程榆礼,拉着齐羽恬一路小跑。
  放学人多,她们被堵在楼梯转角。上了一天课,眼含倦意的少年从楼下迈步下来,步伐懒倦。
  秦见月见势插入队伍中,顺利地“贴”在了他的身后。
  抱在手里的书不小心掉在地上。
  是齐羽恬帮她捡起,并好奇问道:“什么书啊?洛阳什么记?这字读什么?讲什么的?”
  秦见月掀起眼皮看着他纤白洁净的后颈,还有柔软的黑发。
  “就是,从前在洛阳有个寺庙叫伽蓝寺,讲的就是和这个佛寺有关的一些知识。”在略显嘈杂的楼道里,秦见月字正腔圆,稍稍提高声音讲完这一句话。
  偶尔,也会在他跟前发生,这样十分刻意的表演和卖弄。
  人对陌生人如何产生兴趣?条件之一,是那位陌生人有和自己趣味相投的一部分。
  下一秒,秦见月得到齐羽恬的夸赞——“哇塞这听起来好厉害,怪不得你语文都能考150。”
  突如其来的夸赞又为她提高了一点“回头率”。
  然而,不要说回头,程榆礼连步子都没顿下来半分。
  他是……真的没有听见吗?
  终于到一楼,走到广场,人潮散开。
  程榆礼步伐走得越发匆匆,很快就消失在这片滚滚流动的少年身影之中。
  秦见月的卖弄失败了。
  说不上失望,意料之中的被忽视已经让她习以为常。
  而程榆礼此刻却看着她轻轻一笑,间接地告诉了她“实情”。他声音轻淡,语调倒有点佩服的意思——“以前替我们班班长买过这个,没想到你居然也喜欢读。应该让你跟他交流交流。”
  秦见月愣了愣,一下成了哑巴。
  最终忍不住苦笑了一声,笑她一厢情愿的徒劳。
  “是吗?”
  -
  秦见月又跟着程榆礼去见了一次奶奶,是沈净繁很想见她,喜欢听她唱曲儿。不过这回倒不是在她那低调奢华的四合院,沈净繁去了一趟青隐寺做义工,晚上叫程榆礼去庙里接她。
  祖孙三个人到外面用餐。
  奶奶是个好相处的人,她不像程妈妈那样面子上装着假随和,反而人很直率,因此喜欢就是真的喜欢,不喜欢也不会藏着掖着。
  秦见月喜欢和她聊天:“奶奶您在庙里做义工多久了。”
  “早得很,我年轻时候就皈依了,到现在少说也有四五十年了。”
  沈净繁是个一开口唠就停不下来的,在菜馆里,她衔着一口糕点,含糊地说,“那时候庙里头香火倒是没这么好,特别是咱们这一带,没有南方那么热衷拜菩萨,道场都在南边儿。也就是这两年开始人多了些,平日里也忙。”
  秦见月似懂非懂地点头,悄悄牵了牵程榆礼的袖子:“皈依是什么意思?”
  程榆礼尚未开口,老太太抢在前面解释:“皈依佛门呐,皈依。”
  秦见月一惊,又悄悄跟程榆礼说:“那怎么办,我刚刚点了肉。”
  他憋不住笑:“没听过一句话么?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
  说时迟那时快,一筷子鸭掌被夹进嘴里,沈净繁竖着大拇指赞叹:“这芥末鸭掌,够地道。”
  程榆礼也抬起手,一筷子夹到见月的碗里。
  她咬进鸭掌,呛得差点一口气没喘过来。
  身体在和入侵的食物作斗争。
  奶奶的声音再次传来——“我记得从前咱们总来这家吃,老菜馆儿了,这老板跟我可熟。”
  程榆礼微笑说:“您记性倒是好,我怎么不记得了?”
  “你怎么不记得了?”沈净繁嗬了一声,“你那会儿多小啊,跟小杨、小九在这胡同里撒丫子乱跑。踢什么破球把人家玻璃给cei了,大半夜的上咱家门讨说法,你爷爷让你给气得大半夜上医院,你不记得了?”
  程榆礼是真没印象,失笑说:“那球指定不是我踢出去的,八成是钟杨那孙子给嫁祸了。”
  沈净繁也笑眯眯:“我寻思也是,他是挺没规矩。”
  程榆礼想了想,忽的问一句:“小九是谁?”
  沈净繁啧了一声:“怎么连小九也不记得了?夏叔叔他闺女,高三跟你一个班来着,后来出国了,没印象了?”
  程榆礼若有所思点头:“您不提我都快忘了,她还有这么个诨名儿。”
  “是啊,那时候还说给你俩定个娃娃亲来着。这么一算,你爷爷给你找的这亲家也够多的。”
  秦见月总算嚼完了鸭掌,她拿着纸巾擦着被芥末催出的滚滚热泪。
  沈净繁话说一半,才意识到什么,拍了下自己的嘴巴:“嘿哟我这嘴,瞎说什么呢。净在这哪壶不开提哪壶呢。姑娘你别介意。”
  秦见月勉力微笑:“没事的。”
  程榆礼一边帮她倒水,一边问沈净繁:“夏叔叔这几年怎么样了?”
  “他呀,这得问你爸妈了。我能关心这些事儿?”
  沈净繁说着,又意犹未尽夹一只鸭掌啃了起来:“我只知道他闺女回来了,你要是碰上了就跟人打个招呼,怎么说也是小时候穿一条裤子长大的,有的时候人这情分还得自个儿主动去联络,说断就断怪可惜的。”
  “嗯。”程榆礼淡淡应,“知道了。”
  再后来的话题就回到秦见月身上,她便漫不经心地扯了几句。
  -
  墨菲定律。越怕出事,越会出事。
  有时候你越忌惮什么东西,它偏偏就会猝不及防地出现,扼住你的咽喉,撞碎你的光荣。
  和奶奶吃完饭,约莫半个月以后的某天,程榆礼下了班说带秦见月去逛逛超市,买些生活用品。
  那天她休假,正好在手机上刷着做菜小视频,忙应道:“好啊!”
  秦见月在备忘录里记录下她需要购买的菜谱,下厨的欲望强烈,她逛得心潮澎湃。
  程榆礼是负责帮忙提东西来的,也不知道她要买些什么,走在各种为抢折扣菜的大爷大妈之间,他的存在和超市氛围不大相符。
  但程榆礼本就没什么架子,好脾气地跟随她各种走动。
  “我去买点牛奶。”他忽然想起什么,指了指旁边的冰柜。
  “好,分头行动。”秦见月走到蔬菜货架这边。
  她挑了点菌菇、青菜、茄子。又去称了一点肉类和鱼类。拎着满满一大袋东西,过去找他。
  程榆礼挑东西很慢,毕竟是个追求生活质量的人,他需要挨个端起来看牛奶的生产日期。一定要是当天新鲜的才能入他法眼,于是就这么一整个货架都被看过去,仍然没有挑到中意的。
  一股炽烈的香水味冲进鼻腔,余光里是一个披散着扎眼的粉色头发的高挑女孩。
  挨得有点紧,程榆礼以为他是挡了人家的路,侧身要让。
  一抬眼发现夏霁正笑眯眯看着他——“我都杵这儿两分钟了,你愣是没看我一眼。”
  放下手里刚刚过目的牛奶盒,程榆礼又拿起另外一个,似笑非笑应承她的话:“还让家里惯着呢?”
  “什么意思?”夏霁贴着冰柜,歪头看他。
  程榆礼戏谑道:“哪个单位能让你染这头发?”
  “别瞧不起人好不好?我现在做主播呢!”
  他淡淡的:“是,你厉害。”
  视线扫过货架,继续找合适的牛奶。
  “欸你能别这么冷漠?一会儿要不要一起共进夜宵?”
  “拒绝。”程榆礼终于抬头正眼看了看她,轻描淡写的语气里却不无骄傲,“我太太说要做饭给我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