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节
随即心中一凛:“说不定这两条路根本就全都不能走!不,如果是这样,他又何必节外生枝地提醒我?让我自己去寻死就好了……这么说,至少有一条路是可以走的……若是他什么都不说,任我随意走,我就有一半的可能性死在路上。如今他却‘好心’提醒我……自然是希望他的话能帮我走上死路……那么……”
她越想越是冷汗直冒。眼前黑沉沉的丛林仿佛生出了黑沉沉的大嘴,时刻准备着把自己吞噬掉。此前她曾无数次设想此次任务有多么艰难,但大多只是担心如何把脱欢杀个透死,如何从元营中脱身,却完全没有想过,自己居然会被卡在这回程的最后一步上。
要不然,冒险回到元营,抓一个人来问问?身后的元军营地已经重新关闭,火把亮如白昼,里面噪声喧哗。她知道若是自己胆敢走一步回头路,大约立刻就会被乱刀剁成肉泥。
她紧紧攥着拳头,心里已经把李恒诅咒了百八十遍。他的话让她完全辨不出真假,从他的语气中捕捉不出任何线索。她此前学过那么多本事,为什么就单单没学过如何读懂人心?简简单单的“左”、“右”两个字,此时就是生与死的差距。
她像一尊雕塑一样,呆立了好久好久,全身都紧张得燥热。怀里的黑猫似乎也不耐烦了,伸个懒腰,喵了一声。
奉书苦笑道:“你倒是告诉我,我该走哪条路?是不是应该去右边?”
那黑猫自然听不懂她的话,反而在她胸前拱了拱,找了个软和的地方睡着了。
奉书气不打一处来,刚想咒骂,忽然心中一动,“猫狗虫蚁,在这种时刻是不是比人要灵敏得多?猫儿啊猫儿,今天这个任务,你不接也得接了。”在那猫背后使劲挠了两挠,把它挠醒,然后,狠下心,拎着那猫,用力甩了半个圈儿,直接朝前方丛林扔了过去。
那猫大约没料到主人会突然发难,尖利地叫了一声,在空中舒展身躯,勉强脚爪落地,然后没命价朝前方逃走了。
奉书屏住呼吸,调动自己所有的眼力,目送那黑猫在夜幕中跑动。在寻常人的眼睛无法分辨的黑暗中,奉书勉强看到它跑进了右边那条路的方向,在一簇灌木丛附近隐藏了一会儿,又重新现身,弓着身子走走停停,然后连连蹿动,跑了出去。
要失去它了……要失去它了……奉书忍不住朝前走了十几步。她看到那猫跳上一块岩石,不安地甩了甩头,然后……
然后它一头栽了下去,抽搐两下,再也不动。
奉书的一颗心跳得如敲鼓一般,鼻尖满是汗珠,轻轻揉了揉眼睛。她没看错,方才还活蹦乱跳的暹罗猫,此时已经伏在了离她一箭之地的丛林里,僵了。
右边是死路!奉书后怕不已。要不是有这只勇于献身的猫,这个猜心的游戏,李恒几乎要赢了。
她回头看了一眼,镇定心神,迈步走向左边的小路。走着走着,就不由自主地小跑起来,只想离那黑猫的死处越来越远,只想将身后的一切甩掉。脚下是黏糊糊的烂泥和树叶,身边不时拂过冰凉的树枝,耳畔隐隐约约地有野兽的叫声。奉书丝毫不敢停留,越走越快,没多久便大口喘气,汗如雨下。她脱下华丽的嫁衣外袍,丢在地上,轻装疾行。
空气中似乎有股腐烂的味道……但就算是正常的丛林,里面也经常会有奇奇怪怪的气味。眼睛也有些痛,似乎是进了汗水了。汗水流到脖颈里,火辣辣的烧灼着。她有些不安,提醒着自己方才的分析结果。两条路至少有一条是能走的……黑猫死在了右边……眼下这条路肯定没错,她只要努力前行、前行……
整个丛林静得让人害怕,周围只剩下她自己的喘息声、脚步声、双手拨动树叶的簌簌声。朝上看看,月亮也不知何时消失了,整个天地黑漆漆的一片。奉书大叫几声,给自己壮胆。足底慢慢的不堪重负,脚骨一阵阵钻心的疼。那是小时候缠脚留下来的病根。
她觉得自己这辈子从没这样孤独过。跑着跑着,却忽然没来由地想:“师父此刻,在干什么?”
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又被迎面的风吹干,脸蛋上有点疼。她呜咽了一声,掐了自己一下,告诉自己休要多想,马上就安全了。走出这片丛林,就是通往西结的道路。等见到了越军,就可以休息了……
身边的树木草丛在飞快地后退。不知过了多久,当她觉得自己马上要难受得晕过去的时候,便看到远处一闪一闪的,几束火把急切地朝自己移动过来。有人在远处大叫:“蚊子!蚊子!”
她发出一声似是欢喜、似是痛苦的叫喊,扑进赵孟清怀里,什么都说不出来,只是失声痛哭,攀着他的手臂,慢慢跌倒在地上。
赵孟清用力扶她,一下子没扶起来。
“怎么了?你可受伤了?怎么……怎么这么久才来?我们一直担心……”
奉书也不知为什么会觉得这样委屈,呜咽着道:“我、我脚疼……那条路绕来绕去的,一直在绕弯子……我哪想到要走这么远……”
身子一轻。赵孟清干脆将她一把抱了起来,转身便走,说:“先回去,这里也不安全。”
奉书脸上一热,心里也是一热。他见到她后,第一个问起的并不是脱欢的死活,而是她有没有受伤。
赵孟清随即又说:“只是……你说那条路一直在绕弯子,又是怎么回事?你……你是从哪条路回来的?”
奉书感到自己在随着他的步伐颠簸,刚要开口回答,突然胸腹间说不出的难受,眼前一黑,随即不省人事。
*
奉书睁开眼时,发现自己躺在一个软软的床铺上,身边是焦急万分的安姿公主。她看到奉书醒来,高兴得差点跳起来,亲手给她喂了一杯水,然后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
奉书忙道:“慢些,慢些!我听不懂!你说我们这是在哪儿?”
安姿公主咯咯一笑,趴在奉书的床铺边上,连比带说带写,总算表达出这些意思:“这里是万劫。据探子来报,脱欢重伤无法指挥,李恒已经率领元军已经开始分批撤军了。现在天色越来越热,蒙古军中本来就疫病流行,脱欢再一倒,他们就算不想撤也得撤啦。据说元军那边,接到回国的命令时,也都是一片欢呼呢。”
奉书只觉得好像做梦一样,忍不住跟着她嘻嘻笑了几声,忽然道:“兴道王呢?我要去讨赏。”
安姿公主嘻嘻一笑,拉住她的手,在她手心飞快地写字,“那可得过几天了。他已经料知了元军的撤退路线,带人去他们的必经之路上设伏了。他说,这回我军掌握主动,可要狠狠打击一下鞑子的气焰。”
奉书心里一跳,“设伏?伏击脱欢?”
“兴道王说,脱欢伤重难行,让李恒的精锐部队护送着,不会走得太快。”安姿公主眨眨眼,又说:“赵孟清,也去了。”
奉书一骨碌爬了起来,边穿鞋边道:“那我也要去。”
安姿公主小脸一红,睁大眼睛看着她,问:“你去找他……”
奉书知道她是误解了,也不解释,笑着刮了一下她的鼻子,心里面自己接了一句话:“李恒不休息,我就不休息。”
虽然胸口还是有些难受,但大约是太累着了。想到那天的一路奔驰,她心里又忍不住后怕:“哼,李恒想暗算我,我这不是活着出来了?”
她翻了翻手边的越南话宝典,拼出一句话,跑去管越南军医要了些薄荷油,往额头、鼻尖抹了抹,权当提神,接着朝安姿公主正色道:“有没有后续部队?我要跟着他们出发。”
安姿公主张大一张小嘴,大概不相信她已对赵孟清如此情深意重,随即点点头,派了个婢子,去找留守的越南军官了。
半个时辰以后,奉书就换上越南军装,结束完毕,作为一名粮草小兵,去和陈国峻会合。
周围的越南兵士跟她语言不通,可看她的眼神都是惊讶加佩服。刺杀脱欢之事极其秘密,这些小兵一概不知道;但他们大多都已得知,这个英姿飒爽的女兵是赵孟清手下的“外援”,是“友军”。其中一个大胆的越兵还朝她“嘿嘿”笑了一声,用拙劣的汉话说:“南鞑子,南鞑子。”
奉书又气又惊,叫道:“我才不是鞑子!”
那人依旧客气笑着,道:“南鞑子。”刻意强调了那个“南”字。
奉书被噎了半晌,才想起赵孟清隐约说过,越南地处岭南之南,对本土北方的各色人种分不太清,一律称之为“鞑”。而如今“蒙鞑”是敌,“宋鞑”是友,为了区分方便,像奉书、赵孟清这样的宋人,在当地人的土话里,就变成了“南鞑子”。
“北鞑子”——包括为蒙古效力的汉人——自然是人人喊打,但“南鞑子”所到之处,越南百姓都是箪食壶浆,以迎鞑师的。
奉书想通这点,便即哭笑不得,没想到自己一辈子视鞑子为敌人,如今自己却在有生之年也当了一回鞑子。她也懒得也那越兵分说,况且以她那点越南话水平也说不清楚,只能认了,回头朝那人也挤出一个客气的笑容。
等到粮草小队赶到红河入海口附近的万劫时,山林中交战的火光已经把整个红河河面都映得亮了。陈国峻在山岭险要之处布置了不止一个阻击军团,刻意缩减了正面战场的宽度,以造成兵力充足的假象。奉书听到一阵生气勃勃的呐喊,随即一队越兵浑身浴血,从山林中现身,和他们同样人数的元兵被驱赶在前面,个个双手背缚,垂头丧气。元军主帅受伤,士气低落,这一队元兵竟是成建制投降的。
她越想越是冷汗直冒。眼前黑沉沉的丛林仿佛生出了黑沉沉的大嘴,时刻准备着把自己吞噬掉。此前她曾无数次设想此次任务有多么艰难,但大多只是担心如何把脱欢杀个透死,如何从元营中脱身,却完全没有想过,自己居然会被卡在这回程的最后一步上。
要不然,冒险回到元营,抓一个人来问问?身后的元军营地已经重新关闭,火把亮如白昼,里面噪声喧哗。她知道若是自己胆敢走一步回头路,大约立刻就会被乱刀剁成肉泥。
她紧紧攥着拳头,心里已经把李恒诅咒了百八十遍。他的话让她完全辨不出真假,从他的语气中捕捉不出任何线索。她此前学过那么多本事,为什么就单单没学过如何读懂人心?简简单单的“左”、“右”两个字,此时就是生与死的差距。
她像一尊雕塑一样,呆立了好久好久,全身都紧张得燥热。怀里的黑猫似乎也不耐烦了,伸个懒腰,喵了一声。
奉书苦笑道:“你倒是告诉我,我该走哪条路?是不是应该去右边?”
那黑猫自然听不懂她的话,反而在她胸前拱了拱,找了个软和的地方睡着了。
奉书气不打一处来,刚想咒骂,忽然心中一动,“猫狗虫蚁,在这种时刻是不是比人要灵敏得多?猫儿啊猫儿,今天这个任务,你不接也得接了。”在那猫背后使劲挠了两挠,把它挠醒,然后,狠下心,拎着那猫,用力甩了半个圈儿,直接朝前方丛林扔了过去。
那猫大约没料到主人会突然发难,尖利地叫了一声,在空中舒展身躯,勉强脚爪落地,然后没命价朝前方逃走了。
奉书屏住呼吸,调动自己所有的眼力,目送那黑猫在夜幕中跑动。在寻常人的眼睛无法分辨的黑暗中,奉书勉强看到它跑进了右边那条路的方向,在一簇灌木丛附近隐藏了一会儿,又重新现身,弓着身子走走停停,然后连连蹿动,跑了出去。
要失去它了……要失去它了……奉书忍不住朝前走了十几步。她看到那猫跳上一块岩石,不安地甩了甩头,然后……
然后它一头栽了下去,抽搐两下,再也不动。
奉书的一颗心跳得如敲鼓一般,鼻尖满是汗珠,轻轻揉了揉眼睛。她没看错,方才还活蹦乱跳的暹罗猫,此时已经伏在了离她一箭之地的丛林里,僵了。
右边是死路!奉书后怕不已。要不是有这只勇于献身的猫,这个猜心的游戏,李恒几乎要赢了。
她回头看了一眼,镇定心神,迈步走向左边的小路。走着走着,就不由自主地小跑起来,只想离那黑猫的死处越来越远,只想将身后的一切甩掉。脚下是黏糊糊的烂泥和树叶,身边不时拂过冰凉的树枝,耳畔隐隐约约地有野兽的叫声。奉书丝毫不敢停留,越走越快,没多久便大口喘气,汗如雨下。她脱下华丽的嫁衣外袍,丢在地上,轻装疾行。
空气中似乎有股腐烂的味道……但就算是正常的丛林,里面也经常会有奇奇怪怪的气味。眼睛也有些痛,似乎是进了汗水了。汗水流到脖颈里,火辣辣的烧灼着。她有些不安,提醒着自己方才的分析结果。两条路至少有一条是能走的……黑猫死在了右边……眼下这条路肯定没错,她只要努力前行、前行……
整个丛林静得让人害怕,周围只剩下她自己的喘息声、脚步声、双手拨动树叶的簌簌声。朝上看看,月亮也不知何时消失了,整个天地黑漆漆的一片。奉书大叫几声,给自己壮胆。足底慢慢的不堪重负,脚骨一阵阵钻心的疼。那是小时候缠脚留下来的病根。
她觉得自己这辈子从没这样孤独过。跑着跑着,却忽然没来由地想:“师父此刻,在干什么?”
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又被迎面的风吹干,脸蛋上有点疼。她呜咽了一声,掐了自己一下,告诉自己休要多想,马上就安全了。走出这片丛林,就是通往西结的道路。等见到了越军,就可以休息了……
身边的树木草丛在飞快地后退。不知过了多久,当她觉得自己马上要难受得晕过去的时候,便看到远处一闪一闪的,几束火把急切地朝自己移动过来。有人在远处大叫:“蚊子!蚊子!”
她发出一声似是欢喜、似是痛苦的叫喊,扑进赵孟清怀里,什么都说不出来,只是失声痛哭,攀着他的手臂,慢慢跌倒在地上。
赵孟清用力扶她,一下子没扶起来。
“怎么了?你可受伤了?怎么……怎么这么久才来?我们一直担心……”
奉书也不知为什么会觉得这样委屈,呜咽着道:“我、我脚疼……那条路绕来绕去的,一直在绕弯子……我哪想到要走这么远……”
身子一轻。赵孟清干脆将她一把抱了起来,转身便走,说:“先回去,这里也不安全。”
奉书脸上一热,心里也是一热。他见到她后,第一个问起的并不是脱欢的死活,而是她有没有受伤。
赵孟清随即又说:“只是……你说那条路一直在绕弯子,又是怎么回事?你……你是从哪条路回来的?”
奉书感到自己在随着他的步伐颠簸,刚要开口回答,突然胸腹间说不出的难受,眼前一黑,随即不省人事。
*
奉书睁开眼时,发现自己躺在一个软软的床铺上,身边是焦急万分的安姿公主。她看到奉书醒来,高兴得差点跳起来,亲手给她喂了一杯水,然后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
奉书忙道:“慢些,慢些!我听不懂!你说我们这是在哪儿?”
安姿公主咯咯一笑,趴在奉书的床铺边上,连比带说带写,总算表达出这些意思:“这里是万劫。据探子来报,脱欢重伤无法指挥,李恒已经率领元军已经开始分批撤军了。现在天色越来越热,蒙古军中本来就疫病流行,脱欢再一倒,他们就算不想撤也得撤啦。据说元军那边,接到回国的命令时,也都是一片欢呼呢。”
奉书只觉得好像做梦一样,忍不住跟着她嘻嘻笑了几声,忽然道:“兴道王呢?我要去讨赏。”
安姿公主嘻嘻一笑,拉住她的手,在她手心飞快地写字,“那可得过几天了。他已经料知了元军的撤退路线,带人去他们的必经之路上设伏了。他说,这回我军掌握主动,可要狠狠打击一下鞑子的气焰。”
奉书心里一跳,“设伏?伏击脱欢?”
“兴道王说,脱欢伤重难行,让李恒的精锐部队护送着,不会走得太快。”安姿公主眨眨眼,又说:“赵孟清,也去了。”
奉书一骨碌爬了起来,边穿鞋边道:“那我也要去。”
安姿公主小脸一红,睁大眼睛看着她,问:“你去找他……”
奉书知道她是误解了,也不解释,笑着刮了一下她的鼻子,心里面自己接了一句话:“李恒不休息,我就不休息。”
虽然胸口还是有些难受,但大约是太累着了。想到那天的一路奔驰,她心里又忍不住后怕:“哼,李恒想暗算我,我这不是活着出来了?”
她翻了翻手边的越南话宝典,拼出一句话,跑去管越南军医要了些薄荷油,往额头、鼻尖抹了抹,权当提神,接着朝安姿公主正色道:“有没有后续部队?我要跟着他们出发。”
安姿公主张大一张小嘴,大概不相信她已对赵孟清如此情深意重,随即点点头,派了个婢子,去找留守的越南军官了。
半个时辰以后,奉书就换上越南军装,结束完毕,作为一名粮草小兵,去和陈国峻会合。
周围的越南兵士跟她语言不通,可看她的眼神都是惊讶加佩服。刺杀脱欢之事极其秘密,这些小兵一概不知道;但他们大多都已得知,这个英姿飒爽的女兵是赵孟清手下的“外援”,是“友军”。其中一个大胆的越兵还朝她“嘿嘿”笑了一声,用拙劣的汉话说:“南鞑子,南鞑子。”
奉书又气又惊,叫道:“我才不是鞑子!”
那人依旧客气笑着,道:“南鞑子。”刻意强调了那个“南”字。
奉书被噎了半晌,才想起赵孟清隐约说过,越南地处岭南之南,对本土北方的各色人种分不太清,一律称之为“鞑”。而如今“蒙鞑”是敌,“宋鞑”是友,为了区分方便,像奉书、赵孟清这样的宋人,在当地人的土话里,就变成了“南鞑子”。
“北鞑子”——包括为蒙古效力的汉人——自然是人人喊打,但“南鞑子”所到之处,越南百姓都是箪食壶浆,以迎鞑师的。
奉书想通这点,便即哭笑不得,没想到自己一辈子视鞑子为敌人,如今自己却在有生之年也当了一回鞑子。她也懒得也那越兵分说,况且以她那点越南话水平也说不清楚,只能认了,回头朝那人也挤出一个客气的笑容。
等到粮草小队赶到红河入海口附近的万劫时,山林中交战的火光已经把整个红河河面都映得亮了。陈国峻在山岭险要之处布置了不止一个阻击军团,刻意缩减了正面战场的宽度,以造成兵力充足的假象。奉书听到一阵生气勃勃的呐喊,随即一队越兵浑身浴血,从山林中现身,和他们同样人数的元兵被驱赶在前面,个个双手背缚,垂头丧气。元军主帅受伤,士气低落,这一队元兵竟是成建制投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