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
  就像现在坐在观众席上,听着台上傅念晴的演讲,乐宝儿的眼睛却不在台上,紧紧黏在方子城身上,听她说是一见钟情,第一眼见到他就像被丘比特的箭射中一般,心里就容不下别人了,从暑假到现在告白告过无数次,什么花样都玩过,也被委婉拒绝忽视过无数次,可她就是不肯放弃,知道方子城与何姿的关系好,就这样攀上了何姿。
  “小姿,你知道子城的妈妈是什么样的性格吗?喜欢穿什么样的衣服?”某一天下课,乐宝儿神秘兮兮好奇地问道。
  何姿抬眸望着她那兴奋劲,不知从何而来,“他妈妈是个温柔善良的人,喜欢穿长裙浅色的衣服。”
  第二天,乐宝儿就穿了一身浅色长裙的衣服来,满脸一副温柔善良的样子,说话轻声细语,本就微胖的身材穿了长裙还真有些别扭,往日大大咧咧的性子突然转性让人觉得诡异十足。
  她跟她说,小姿,知道我为什么这样穿吗?
  何姿摇了摇头,哪能知道她的诡异想法,智商不够。
  “杂志上说,男人如果和母亲关系好,长大娶老婆大都也会娶母亲这样的,这是连锁习惯性,你看我和他母亲相像吧?”她说得很认真,信以为真。
  何姿点了点头,“像。”像才会有鬼。
  要是她跟方子城的母亲像,那他爸十几年的眼睛就别活了,夜里枕头上躺着这么个人得多难受。
  过了几天的某一天下课,她又来问了,“你知道他爸爸心目中向往喜欢的人长什么样吗?”
  何姿疑惑不明,不知道她又是哪门馊主意。
  “杂志上说,儿子的品味和父亲很相似,遗传可能性高。”
  何姿无语,理解笑了笑说:“要不要知道他爷爷的,隔代遗传的可能性更高。”
  她很高兴,十分积极,“好啊,好啊。”
  好什么好,他爷爷三十年前就去世了,找哪问!
  台上的傅念晴还在演讲着,方子城听得还算认真,乐宝儿就坐不住了,和方子城搭了几次讪,人家就懒得理她了,太吵也浪费精力。
  她闲得无聊,就转过来和何姿说话,“也不知道那个傅念晴演讲有什么好听的,人人都听得这么入迷。”
  何姿也不理她,任由着她一个人。
  “每次一听她在广播里说话,就好像听见我家鸭圈里的母鸭叫唤,难听死了。”
  因为每次乐宝儿说话说到激动部分的时候,总能在广播里听见傅念晴的声音打断了她,因此结了仇,之后每次说话总会在耳朵里塞块棉花,听不见广播里的声音,她播她的,她接着讲她的。
  又细细打量了台上的傅念晴,得出了结论,“那只母鸭哪里长得漂亮,不过是多了几根孔雀毛,还说能成为君喻身边的人,我看你长得都比她漂亮,你当君喻身边的人还差不多!”
  听了这句话,何姿不小心咳嗽了一下。
  “赶明把你介绍给君喻,让她当个提鞋的,不,垫脚的。”
  把她介绍给君喻,她跟君喻是有多熟。
  第六十九章 经年的喜欢 终化友情
  从初中升到高中,初中时,何姿是默默无闻,总是坐在窗边角落的位置,却能最近地接近触摸阳光,无人来扰。高中时,何姿还是坐在窗边角落的位置,仍能最近地接近触摸阳光,可总是会被一些人遮挡阻碍,有人来扰。
  t市中考状元一举成名,让大多数人知道了她,前来讨好的人不在少数。
  可她半点不忧,仍和以前一样,静静地坐在位子上,丝毫不觉如何,待人礼数周到,嘴角露出浅笑,让人见了心减压力,心不觉柔软起来。
  笑容含有治愈能力,淡淡地却很深入人心。
  也许这也是引得乐宝儿喜欢和她聊天的原因,说了半天,尽管她应答的时候很少,但却能知道她在认真地听她说着,有耐性的人很少。
  方子城和在初中的时候差不多,喜欢课后去打篮球,会陪着她在体育课的操场上不休地一直一直跑下去,总会在图书馆帮她占靠窗的位置······。
  就好像时间一直都没有走动过,只是换了个地方罢了。
  这样的校园生活,静静的,挺好。
  君喻上了t大,每天更加忙了,学业工作兼顾,却还是每晚回天明园,t大离天明园的距离路程拉远了些,不能再每天接送她放学。
  但手机上的简讯从没停过,有时会发来一条,大多是关心她的。
  乐宝儿听了提示音,有时会很好奇地把头探过来看,何姿总会快一步地关掉页面,让她每每失望而归。
  “男朋友吧?”她挑了挑眉,凉凉地说道。
  何姿气定神闲,继续写着作业,“我妈。”
  她撇了撇嘴,才不信,是妈妈还用得着这么秘密,“要是哪时子城也能给我发一条关心我的简讯,我一定其他人都看看!”说得很神气,好像已经实现了一般,也不知哪时才会发生这样的事。
  乐宝儿这张嘴说话的本领很强,但都是空口说白话,从没一次真正实现过的。
  晚上,君喻回来的比前几日早。
  何姿正在厨房洗着菜,君喻接过了她手中的菜,“出去等着吧,我来。”
  每次都是这样,让君喻来做饭,她都是坐在餐桌上吃的人。
  “我在旁边帮你吧。”她不忍心,一天他也挺累的。
  君喻笑了,“那你就帮我把做的菜吃了。”
  何姿望着他,颇感无奈,知道帮不上什么忙,还是走出了厨房。
  总是这样,一成不变的,无论多累多忙他总会在晚饭准时回家,亲手为她做饭,做她喜欢吃的,清淡营养的。
  他说,他喜欢这样,让心里的人每天都能吃到他做的饭,很开心满足,还说以后一辈子都会这样,他做饭,她吃。
  晚间,电视广告上常会播出调料类广告,少不了一家四口坐在餐桌前一起吃饭,四菜一汤吃得开心,他看见这幕总会看得很专注,很认真。
  夜晚,他躺在白色木摇椅上,怀里躺着她,双手圈抱着她。
  今晚的月亮不是很圆,缺了一小块,挂在天边。
  “君喻,三年后我考上英国曼彻斯特大学,我们一起去英国上好不好?”很静的风拂过时,她在他胸前开口说道。
  君喻的声音在耳边听得真切,“好,我们一起去。”
  三年后,他们一起去英国,一起去上曼彻斯特大学。
  第二天上午上课,乐宝儿一副没精神的样子靠在桌子上,眸底的黑眼圈很明显。
  不用何姿问,她就自己说了出来,昨晚看小说看的。
  这人也是个厉害的人物,高中课业繁重,白天稍稍走神,晚上还能安心地看小说,对不久后竞争激烈的考试毫不担心,真不知她高中是怎么过来的,竟然也考进了一高。
  这对于乐宝儿来说早已是见怪不怪了,她是一高录取学生的倒数第一名,恰好挂在了线上,这都是她少吃少睡一个月拼命出的结果,临时抱佛脚得的。
  不到最后的关键时刻,她是不会认真的,不到黄河心不死。
  餐厅里,人声嘈杂,何姿和她排队盛饭,队伍有些长。
  队尾的两个女生闲来无事聊起了天,旁若无人。
  “那就是t市今年的中考状元,何姿吧。”一个女孩看见了,开口说道。
  另一个女孩十分不屑,“长得也不怎么样,也没看出哪不一样。”
  “就是,听说会长还邀请她进学生会,她拒绝了。”
  “她还真敢,以为自己是谁,她还能比得过傅念晴,人家可是君喻身边最近的人,家世地位一等一。”
  两人说着风凉话,言语难听。
  乐宝儿别的没有,听力特别好,一下子就听出来了,性子有些急,从队伍里走了出来。
  “你们乱说什么!”嗓门有些大,很多人的目光都被吸引了过来。
  那两个女生见了,也不觉得害怕,“我们乱说什么,关你什么事!”
  何姿也不想生事,拉着她的胳膊劝她走,算了。
  可乐宝儿的性子偏偏不是息事宁人的主,“闭上你们的嘴,不要无事生非。”
  那两个女生也不是省油的灯,更何况还在这么多人的眼睛下,“你也不看看你自己,你也好不到哪去,瞎子都能看得出来,人家方子城是喜欢何姿的,你还那么厚脸皮地在人家身后追,也不怕人笑话!”
  这一句话无意戳到了乐宝儿的痛处,就那么突然地摊开在那么多人面前,她还是个女孩子。
  何姿觉得她们说得过分了,言语伤人。
  乐宝儿转身跑了出去,当着这么多人的面。
  周围旁观的学生不少,看着这突然发生的一幕,难免窃窃私语。
  何姿看不惯她的理直气壮,走上前说道:“同学,你乱说的人是我,这应该关我的事吧,这里是学校的公共场地,还请你留些口德,不要让人对你留下不好的印象,这样去肆无忌惮地说一个人,对你又有什么好处,恐怕留不下一个好名吧。”她语气不急不缓,说出的话在理,让人没有还口的余地。
  两个女生气急了,可也找不到顶嘴的借口,生生地吃了闷气。
  乐宝儿坐在僻静的长椅上,埋着头,一声不吭,脊背隐约有颤动。
  一张纸巾递到她眼前,“哭了?”
  她逞强,不肯承认,“才没有,我才不会。”却还是接过了纸巾。
  “是沙尘迷了眼了。”她给她留了几分面子。
  “嗯,沙尘有些多。”她后知后觉地点了点头,一点不觉得心虚。
  何姿莞尔,觉得这话有趣。
  过了好久,等她缓过了劲,开口问她,嗓音低哑,“你是不是也觉得我很厚脸皮,很丢人?”纸巾不停擦着红肿的眼睛。
  她望着她,简单的一身衣服,很青春活泼,“你很勇敢,很多人很难做到这样。”
  大声地说出喜欢一个人,直率天真,勇敢地去追一个人,活泼真性情,就算遭到很多次的拒绝,也决不气馁放弃,鼓起劲头去追,这样的女孩不多。
  她也没做到。
  “我知道,子城喜欢的人是你,他为你做了很多,总是看着你,我也知道我和你不能相比,他不喜欢我也是正常的,喜欢你总比喜欢别人好。”说着说着,就改变了方向。
  何姿听了这话想笑,这会就变得大方了,“不难受?”
  不难受是假的,长这么大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落空了。
  “我饿了,先去吃饭了。”胡乱擦了擦眼睛,也不纠结了,起身快步走了。
  她看着她,她走得很快,地上丢的纸巾湿了不少,沾满了泪渍。
  她喜欢君喻,方子城喜欢她,而乐宝儿喜欢方子城。
  中午的一幕传开了,一时流言四起,谁都知道方子城喜欢她,关系亲密的事,相信他也听到了。
  乐宝儿少缠了方子城,没平时勤了,纵然脸上还带着笑,但话比平日里少了许多。
  过了几日,方子城主动提出有话和她说,约她放学在操场上见面。
  她背着书包到时,他早已经到了,在操场的跑道上慢慢地步步走着,低头看着自己的脚步。
  “方子城。”见了她,她轻唤了一声,站在跑道外。